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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湖北省汉川市2005年乡镇机构综合配套改革事业单位整体转制后的一批在岗人员。根据鄂发[2005]13号文件精神:“事业单位整体转制,所有人员退出事业编制管理序列,脱离财政供养,以钱养事,转制人员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而当时汉川市政府违背省文件精神,同一个汉川,有的乡镇整体下发了经济补偿金,有的乡镇下发了部分补偿金,有的乡镇根本就没发。我们这批人就是当时政府做工作,要求我们领取了补偿金的一批人,而现在汉川市政府又出台相关文件又说领取了补偿金的属于算断,而没领取补偿金的继续财政供养(市综改办[2009]4号文件)。得知消息,到市反映后,又发文件(2009)11号,安抚这些人员!领取了补偿金的居然被政府说是被算断了,没领取补偿金的居然还被政府提供保护,还能享受财政供养?这是什么逻辑?这不是和省文件背道而驰吗?还是汉川市政府把没领取补偿金的人员的这部分补偿金挪作它用?我们愤然,同样在岗,竟然有不同的待遇!我们的工资标准竟然也被市政府某些部门干涉不让调整,在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的今天,我们拿2005年核定的工资标准如何生存!!我们的投诉至今无人问冿。请看到的朋友大量转帖,支持我们,希望得到政府的重视和理解,提供及时有效的解决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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