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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喜交错间凄然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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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yde78577 发表于 2009-9-19 17:47:3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去图书馆搜美学的书籍,却想不起别的名字,只有一个《谈美书简》的书名在脑中反复闪现。于是,便就此借了朱光潜先生的这本著作。初拿时,只觉得是本十分单薄的书籍,读起来才发现它是多么的高深,甚至有些地方可以说的上是晦涩的了。  耐着性子啃完了十三封书信,个人对第十二封信《审美范畴中的悲剧性和喜剧性》还是有些不深不浅的感悟的,于是在此决定小谈一下。  朱先生说:“审美范畴往往是成双对立而又可以混合或互转的。”这就像美与丑,与美对立的有丑,丑虽不是美,却仍是一个审美范畴。讨论美时往往要联系到丑或不美。同时,丑与美不但可以互转,而且可以由反衬而使美者愈美,丑者愈丑。在此,朱先生还特意举了著名作家雨果的《巴黎圣母院》为例:“听到那位既聋哑而又奇丑的敲钟人在见到那位能歌善舞的吉普赛女郎时,结结巴巴地使劲连声叫‘美!美、美……’我不禁联想起‘美的定义’。我想这位敲钟人一定没有研究过‘美的定义’,但他的一生事迹,使我深信他是个真正懂得什么是美的人,他连声叫出的‘美’确实是出自肺腑的。一听到就使我受到极大地震动,悲喜交集,也惊赞雨果毕竟是个名不虚传的伟大作家。”  对于《巴黎圣母院》,想来初次阅读还是在小学的时候了,所幸残存的记忆还算得上清晰。依稀记得,它大体上讲述的是一个丑陋无比的敲钟人与一位美丽善良的吉普赛女郎之间的凄美故事。这位敲钟人本是一个孤儿,受尽流离困苦才当上一个在圣母院里敲钟的奴隶。圣母院里的一个高级僧侣偷看到吉普赛女郎歌舞,便动了淫念,迫使敲钟人去把他劫掠过来。在劫掠中敲钟人遭到了群众的毒打,渴得要命,奄奄一息之际,给他水喝因而救了他命的正是那个他恶棍主人差遣他去劫夺的吉普赛女郎。她不但不跟群众一起去打他,而且出于对同受压迫的穷苦人的同情,还毅然站出来救了他的命。足以看出,她不仅面貌美,灵魂也是美的。也正是这一口水之恩,使敲钟人认识到什么是善和恶,美和丑,什么是人类的爱和恨。以致以后的每个紧要关头,他都成为了吉普赛女郎的救护人与守护者。是他,想尽办法成全她对卫队长的单相思;是他,将她藏在钟楼里使她免于一死;也是他,识破了那恶棍对她的阴谋;更是他,将那恶棍的从高楼上一扔而下,替她报了仇、雪了恨……一切的一切,都是丑陋的他为美丽的她而做的,许许多多、点点滴滴,并不是一个常人能够轻易做到的,但是,他,五官不齐的他,丑陋无比的他,除了敲钟一事无成的他,却都统统做到了。为了他心中美丽的她,为了他心中善良的她,他付出了一切,不顾世人的嘲讽与唾弃,不管世事的危机与险恶,他义无反顾,他勇往直前,直至最后的最后,他寻到了她的尸首,并缓缓地躺倒在了她的身旁……吉普赛女郎固然是美丽的是善良的,当敲钟人看到她并大声的喊出那三个“美”时,当她不顾众人的反对喂给他那口救命水时,或许一切的结局就早已注定了吧。但是我想说,虽然有着一副无以言表的丑陋外表,敲钟人仍可以称得上是美的。相对于那些只懂得阴谋诡计,只善于阿谀奉承的人而言,他至少还懂得发自内心的去维护美,去欣赏美。一个人内心里是美的,是纯净的,那么他那副丑陋的皮囊又算得了什么呢?于是不禁也开始钦佩起雨果来了,钦佩他竟然能在一部作品中将美与丑表现的那么极端、那么鲜明,钦佩他竟然又能将那么极端与鲜明的美与丑自然、流畅的相互交融并成功转化。  当然,除了美与丑之外,对立而可混合或互转的还有崇高和秀美以及悲剧性与喜剧性两对审美范畴。它们都要隶属于美与丑这两个总的范畴之下。在这里,朱先生主要谈了戏剧中的悲剧性与戏剧性,并明确提出“把悲剧和喜剧截然分开在今天已不妥当”。他认为,文艺复兴之后,严格意义上的悲剧与喜剧无法存活,于是便出现了一种悲喜混杂的戏剧表现形式。当时,如莎士比亚、瓜里尼等大的剧作家也都采取了这样的表现形式。“莎士比亚的悲喜混杂剧大半在主情节之中穿插一个父情节,上层人物占主情节,中下层人物则侧居副情节。如果主角是君主,他身旁一般还有一两个喜剧性的小丑,正如塞万提斯的传奇中堂吉诃德之旁还有个桑丘。这部传奇最足以说明悲剧与喜剧不可分。堂吉诃德本人既是一个喜剧人物,又是一个十分可悲的人物。”小说的主人公堂吉诃德是一个不朽的典型人物。这个瘦削的、面带愁容的小贵族,由于爱读骑士文学,入了迷,竟然骑上一匹瘦弱的老马洛稷南提,找到了一柄生了锈的长矛,戴着破了洞的头盔,要去游侠,锄强扶弱,为人民打抱不平。他雇了附近的农民桑丘·潘沙做侍从,骑了驴儿跟在后面。堂吉诃德又把邻村的一个挤奶姑娘想像为他的女恩主,给她取了名字叫托波索之达辛尼娅。于是他以一个未受正式封号的骑士身份出去找寻冒险事业,他完全失掉对现实的感觉而沉入了漫无边际的幻想中,唯心地对待一切,处理一切,因此一路闯了许多祸,吃了许多亏,闹了许多笑话,然而一直执迷不悟。他把乡村客店当做城堡,把老板当做寨主,硬要老板封他为骑士。店老板乐得捉弄他一番,拿记马料账的本子当《圣经》,用堂吉诃德的刀背在他肩膀上着实打了两下,然后叫一个补鞋匠的女儿替他挂刀。受了封的骑士堂·吉诃德走出客店把旋转的风车当做巨人,冲上去和它大战一场,弄得遍体鳞伤。他把羊群当做军队,冲上去厮杀,被牧童用石子打肿了脸面,打落了牙齿。桑丘·潘沙一再纠正他,他总不信。他又把一个理发匠当做武士,给予迎头痛击,把胜利取得的铜盆当做有名的曼布里诺头盔。他把一群罪犯当做受迫害的绅士,杀散了押役救了他们,要他们到村子里找女恩主去道谢,结果反被他们打成重伤。他的朋友想了许多办法才把他弄回家去。在第二卷中,他继续去冒险,又吃了许多苦头,弄得一身病。他的一位朋友参孙·卡拉斯科假装成武士把他打翻了,罚他停止游侠一年。堂吉诃德到死前才悔悟。堂吉诃德这个人物本身具有鲜明的两重性:一方面他是神智不清的,疯狂而可笑的,但又正是他代表着高度的道德原则、无畏的精神、英雄的行为、对正义的坚信以及对爱情的忠贞等等。他越疯疯癫癫,造成的灾难也越大,几乎谁碰上他都会遭到一场灾难,但他的优秀品德也越鲜明。桑丘·潘沙本来为当“总督”而追随堂吉诃德,后看无望,仍不舍离去也正为此。可以说,堂吉诃德是可笑的,但同时他又始终是一个理想主义的化身。有人说:世界对爱动情感的人是个悲剧,对爱思考的人是个喜剧。想来的确如此,堂吉诃德便是这样的一个故事吧,处处是滑稽,目目是可笑,但是每个点滴的笑意过后,留下的却是一些说不清浓重亦或是单薄的哀伤。那些复杂的情感,充斥着无尽的喜悦与悲伤,纷杂、混乱,最后的最后,终于让人再也无法将其真正的准确的划分到悲剧亦或是喜剧之中了。  当然,谈到悲剧与喜剧的混杂性,电影巨匠卓别林也是另一个不得不提及的实例。对于卓别林朱先生有自己的一套独特看法:“他是世所公认的大喜剧家,他的影片却每每使我起悲剧感,他引起的笑是‘带泪的笑’。看《城市之光》时,我暗中佩服他是现代一位最大的悲剧家。他的作品使我想起对丑恶事物的笑或许是一种本能性的安全瓣,我对丑恶事物的笑,说明我可以不被邪恶势力压倒,我比它更强有力,可以和它开玩笑。卓别林的笑仿佛有那么一点意味。”对于卓别林的记忆似乎是在很小的时候了,小小的我坐在雪花飞舞的黑白电视机前,静静地看着那个穿着肥大裤子、黑皮鞋的矮个男子默默的完成属于他自己的无声的故事。依稀记得,他多半扮演的是小人物,往往是与一些警察、官员之类的大人物们不停地周旋着,在那些无尽的周旋之中尽显自己搞怪搞笑的本领。似乎有那么个故事是他追求一位心仪的美丽姑娘,故事里的他想尽办法、穷其所能不停的讨好着姑娘,却总是屡屡受挫,最终心爱的姑娘还是随别人而去了。故事很简单,过程很搞笑,看着他滑稽的摔倒、无奈的躲藏,小小的我不住的笑着,但后来便渐渐的不再爱看他的喜剧了,起初不明白为何,后来才发觉每每那些所谓的无尽的欢笑过后,内心里总会感到一些浅淡的似有若无的压抑感,有些哀伤在心底无尽的蔓延。我想这就是朱先生口中的“带泪的笑”吧,笑过之后空荡荡的悲伤,伤感之余无奈的笑意。那些悲与喜实在是混杂、纠结,让人无法分辨。  让人们带着悲伤地泪水绽放出开怀的笑,或许只有大师级的人物可以做到吧,当然也正是有了他们,才让人们得以发现那些始发自这些繁复、纠结的悲喜交错之间的凄然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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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p569191 发表于 2009-9-19 22:21:07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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