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族称及其历史发展 佤族是中国云南省的古老民族之一。汉武帝元封二年(公元前109)置益州郡,辖境达今高黎贡山以东的广大地区。当时分布在澜沧江以西的佤、布朗、德昂等族的先民,已在汉朝的统属之下。东汉明帝永平十二年(69)置永昌郡,辖区包括今临沧、思茅地区和德宏、西双版纳地区的佤族分布区。此后,经魏晋南北朝,中原王朝均沿东汉建置,设立永昌郡。唐代,佤族先民受南诏统治。宋代,佤族分布区的北部属大理政权的永昌府管辖。元朝,佤族居住地区分别属于云南行省的镇康路和孟定路军民总管府。明朝设立孟连长官司。在有佤族分布的其他地区又设置了镇康御夷州和孟定御夷府,后又将孟定府分置耿马宣抚司,仍属孟定府。清代前期沿明旧制而略有变更。至光绪十三年(1887)设镇边直隶厅,辖孟连、 西盟、 澜沧、沧源等地。中华民国时期,沧源、耿马置设治局,镇康、双江、澜沧(包括孟连和西盟)均改为县。上述建置清楚地说明,2000多年以来,佤族地区一直是祖国版图的一部分,佤族的祖先早已与内地各族人民建立了不可分割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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