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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家窝托罗酒:酱香新口感—
“十六两”酒诚召全国各地经销商
一、每个县限一个经销商。
二、每个经销商在全县范围内有本品牌的独家经销权。厂家就和代理商签定合作协议。
三、每个县级经销商,每个月销售定额为50件(300瓶),年度为500件。
四、经销商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不动产。
五、为减轻经销商的压力,首付货款按百分之七十付。
六、经销利润:
1终端价在80元以下的低档酒:年度完成基本定额(年度500件)按合同价款的百分之八提成;年度完成1000件的按百分之十二提成;完成1500件的按百分之十五提成,百分之二十封顶。
2、终端销价在80元以上的高档酒:年度定额为200件,完成按百分之十提成,每多完成200件提成相应增加百分之三,百分之二十五封顶。
七、基本定货量:低档为50件;高档酒为30件;150元∕瓶以上的20件。
八、送货:100件以上厂方随时送货;100件以下时厂方安排时间送货。
九、结算办法:价款在接货时一次付清,提成以年度进行结算,结算时间为每年的十二月二十五到三十日。
[本帖最后由苗人不肖子于2008-3-1919:44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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