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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引用<I>牧狼羊</I>在2005-5-23 14:18:44的发言:技术是有的,关键还是管理。作为一个网站,管理层其实是分为“内容管理层”和“技术管理层”的,并且本来就是应该分离的,版主一类的人是“内容管理”者,树平,金松等都只是技术管理者,这二者一般不应该由相同的人来承担,但都可以是网站的所有者。而矛盾也就在于此,明白的人都会看到,其实现在的份争不尽是技术问题了,主要还是一个所有权的问题,谁是代表正宗“侗人网”的问题,如果技术管理者都是雇佣的,各位觉得还会有什么两个侗人网的问题吗?所以这个时候,作为主持人的邓老,应该站出来旗帜鲜明的确定侗人网总体的方向,这个时候还来民主,我个人认为是在推卸责任,网上大部分网民对于网页制作,网站管理都是不甚清楚,你还让他们来投票解决,这不是推卸责任是什么?何况这本就是一个所有权的争议,和技术并没有关系(尽管双方网管都只争论说是技术问题),邓老是最初的创办者,您最有权出来说句公道话。我们不但要肯定树平这么多年来付出的心血和努力,同时也要逐渐完善起网站所有者和管理者(尤其是技术管理者)的分离,以避免以后再发生这样的事情。在网站的技术层面,我相信只有合不合适的问题,没有解决不了的过渡,合并的问题。小羊说的有理,商人总是用商人的眼光看待问题,遗憾的是我不是商人!:)谈到所有权的问题,的确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但我心中十分明确:《侗人网》不是邓敏文的私有财产!邓敏文也不希望从《侗人网》中得到任何经济利益。这不是冠冕堂皇的话,因为《侗人网》目前赚不了钱,只能赔钱,赔时间,赔精力,用商人的话来讲,就是“做赔本的买卖”。我也知道,这种“赔本的买卖”是做不长的,所以需要改革,需要那些会做买卖的能人来接管《侗人网》。但是我也要慎重申明:过去我们做《侗人网》都是自觉自愿的,是不计报酬的,我跟任何一位《侗人网》的管理人员说的头一句话就是“没有报酬”。如果现在大家要让我开价,我把老婆孩子全卖了也开不了这个价啊!如果有人接手《侗人网》之后马上能给各位开价,我愿意拱手奉送,一分不要!但你必须为侗人和侗乡服务,舍此,你别想把《侗人网》拿走,我相信大家也不会让你拿走的。我真不知道侗寨里的鼓楼是归谁所有?《侗人网》也许就是这样一座供大家议事和娱乐的鼓楼!当然,今后这鼓楼也可能会变成商店,那是以后的事情了。我说的话已经是太多太多了,我也知道民主不等于技术,但技术仍然需要民主,因为任何人都不可能是万能技术的拥有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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