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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时间及地点2007年元月8日晚6:30在会同县林城镇金丰舞厅 二、晚会内容晚会以给未婚青年量身定做娱乐性节目为主,另有部分单位选送的新颖、精彩的文艺表演及舞会。 三、全县团干部、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及40岁以下、18岁以上并已参加工作的未婚青年。 四、活动要求 1、此次活动是团县委为广大青年群众服务的一件实事,是青年之间交朋友的一次好机会,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抓好落实,认真做好晚会宣传组织工作,组织好本单位人员参加,确保本次活动圆满成功。 2、各单位要在12月23日之前把参加晚会的人员名单报送到团县委办公室,联系电话为:8822573。 3、被通知选送节目的单位要在12月23日之前,将节目的形式和内容报到团县委办公室,团县委将在12月28日之前,邀请领导及专业节目进行筛选,最后确定6个优秀节目参加本次晚会。 4、城区单位参加人数不限,由所在团组织负责人组织参加。乡镇由乡镇团委书记为主负责组织,乡镇、中小学团队干部必须参加,另要从乡镇机关单位和中小学的未婚青年中挑选2名(至少要有1名女青年)参加,各中、小学团组织要协助乡镇团委做好此项工作,费用可在本单位团委工作经费中列支。5、所有参会人员要求于2007年元月8日下午2:30到团委办公室报道,如需团县委安排食宿,交餐宿费80元/人。<div id=[/i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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