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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回族人的信仰种类多样,回回人的各种宗教场所常带有“清”、“真”、“明”、“净”字样,其他则以直观形象为多,如广州狮子寺;扬州有瑞符寺、西来寺、仙鹤寺、礼拜寺;杭州凤凰寺、真教寺;泉州麒麟寺、清净寺;西安有清教寺、清修寺和小皮院的真教寺;嘉兴、松江、常州也有真教寺;山东青州真教寺;南京有净觉寺;北京有普寿寺、法明寺、河北净觉寺、东阿净觉寺、黑龙江净觉寺等。虽然还未明确使用“清真”,但一直以来便有反映回族传统“清净、光明、真诚”的含义,这种内涵反映在回族人的精神追求、为人处世之道和健康饮食等方面。 回族人大多数宗教场所的性质、功能与伊斯兰教教堂不同,回族传统宗教建筑的造型、构造与世界各地伊斯兰教风格也是相差巨大。从古至今,世界各国的伊斯兰教教堂通用的名称为“麦斯吉德”(英文:Mosque),没有用“清真寺”的。近些年有些人或媒体把国外伊斯兰教场所称为“清真寺”,是翻译和理解上的错误。 以“清真寺”明确用来指回族人宗教场所的时间大约是在13世纪到15世纪中叶开始,朱元璋建立明政权后,担心明教(原波斯摩尼教)的存在会对自身的地位构成威胁,因此除国号外一切与明教有牵连的事物都下令更改,任何人不准提起——“妄称弥勒佛、白莲教、明尊教、白云宗会等,为首者绞”。同时推行同是源自西域的伊斯兰教来替代回族的主要信仰,推行的方式是循循渐进式的,回族先期的传统方式并没有改变很多。明洪武二十一年(1388),当时为“以居西域附之人”而由明太祖朱元璋下令敕建南京净觉寺,但还未以“清真”明确命名。明正统十二年至十三年(1447—1448)北京东四清真寺建成,据景泰年间(1450——1457)陈循撰《敕赐清真寺兴造碑记》中记载:“清真寺初名礼拜寺,……寺成,蒙恩赐额曰清真寺。” 皇帝对该寺的赐额命名,自然对当时的回族宗教领域产生很大影响,于是各地纷纷效仿,以清真寺作为回族宗教场所的名称。此际,有宗教学者对“清真”一词也赋予了新的阐释——“清”指真主清静无染、不拘方位、无所始终;“真”为真主至尊独一、永恒常存、无所比拟等。同时,有回族中的伊斯兰教学者也把自己译著的有关宗教作品也冠以“清真”二字,如《清真大学》、《清真指南》。此后,“清真寺”与“礼拜寺”之名并用。同期,明弘治二年(1489)重修的河南开封犹太教堂也命名为“清真寺”。 到清代以后,叫“清真寺”的渐多,叫“礼拜寺”或其他名称的渐少。直到清末民初时期,有人把“万物非主,唯有安拉,穆罕默德,是主使者”(俩衣俩亥,印安拉乎,穆罕默德,来苏论拉希)这段表述伊斯兰教信仰的经文,也改称为“凯里麦·团伊拜”。而这段经文世界通用的阿语名称为“开里麦·团伊拜”,国际上的英文称谓是:KALIMA。清代回族宗教学者刘智在《天方典礼》中称其为“谛言”,至于后来由谁将其再改称为“凯里麦·团伊拜”尚无据可考。民国时期,国内又有人将伊斯兰教所尊奉的神灵“安拉”也改称为“真主”;在汉语表达中,把国内其他九个与伊斯兰教有关的民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东乡族、柯尔克孜族、撒拉族、塔吉克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保安族)的宗教场所也用“清真寺”相称。80年代后,又有宗教分子将伊斯兰教的“halal食品”(哈俩里,意为合法的)也混淆为“清真食品”。 经过这一系列的变革和套用,“清真”一词在国人印象里几乎成了伊斯兰教在中国的代称。但事实上这一系列的套用是很牵强的,从阿拉伯语到中文的译音方面来看,无法让人联想到回族的“清真寺”和伊斯兰教的“麦斯吉德”、伊斯兰教的“halal”和回族“清真”有何关系。而且在实际生活中,回族的“清真”与伊斯兰教“halal”并不相同,“清真”一词实际应用方面脱离不了源于回族的本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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