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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黎平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将庆典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当作关系到黎平乃至侗族地区形象及社会经济发展的大事来抓,成立了<!--ADV_CONTENT-->由县政府办公室主任任组长的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按照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统一协调的原则,对庆典活动期间的有关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清理整顿。 二是明确食品安全监管重点,从源头上把好食品入口关。加强对庆典期间指定使用的九潮香米、茅贡糯米酒、石井山泉水等重要饮食品进行质量检测,对市场采购、厨房加工、客人使用各个环节进行跟踪监控;对市场上流通的其它食品进行检查和清理;对庆典期间重要进餐场所县委食堂等五个地点实行专人值班监督;对庆典活动涉及到的主要旅游景区的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小加工作访等场所进行整顿和清理。 三是明确庆典活动期间县农业、卫生、质监、工商部门的职责,并由上述部门局长或副局长负责。 四是明确庆典活动期县公安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在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的职责和报告制度。 <div id=[/i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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