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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新育:跨国公司危局粉碎外资崇拜梅新育:跨国公司危局粉碎外资崇拜2009年03月07日上海商报 提要 外来的和尚会念经?在肯定外企某些经验的同时,实践再次无情地警告我们无须对他们顶礼膜拜,练好内功才是最重要的。因此,投资政策的制定也需与时俱进。无论是金融业还是实体经济部门,无论是在北美、欧洲,还是日本,曾经威风八面的西方跨国公司们窘态毕露:保险巨头美国国际集团(AIG)仅仅去年第四季度一个季度就亏损了617亿美元,逼得美国政府为其付出1500亿美元救援资金后不得不于3月2日再度提供300亿美元救援资金;日本制造业企业2008年第四季度经营利润仅为3976亿日元(约合274亿元人民币),同比锐减94.3%,降幅为1955年有统计以来之最大降幅,不包括金融与保险业的所有行业销售额为3460776亿日元,减少11.6%,同样创下最大降幅,经营利润减少64.1%,创历史第二大降幅……也许,对我们来说,这场危机最大的好处之一就是揭开了这些被某些人吹到天上的跨国公司们的底细,让我们看到了他们真实的水平。不是推崇西方跨国公司的所谓“先进技术和管理能力”吗?我们看到,欧洲电器巨头伊莱克斯收购长沙中意电器之后始终经营效益不佳,产品在市场上无法与我国内资企业匹敌,连年亏损,最终不得不借这场世界性经济危机的由头宣布撤离长沙,把冰箱生产集中到澳大利亚。如果外资的技术和管理水平并未超过我国的内资企业,甚至有所不如,那么我们何必赔上那么多尊严,赔上那么多额外的财税优惠,甚至为他们牺牲法律尊严?不是推崇他们在并购重组产业升级方面的“丰富经验”吗?我们看到,福特10年前花费64亿美元收购的沃尔沃目前市值还不足32亿美元,买家提出的报价可能还要再打对折;我们看到,靠并购起家、在中国几乎完全依靠并购开路的世界最大水泥厂商拉法基陷入债务困境,不得不推迟一年兑付到期债券;我们看到,富通集团和苏格兰皇家银行因为激进的并购而把自己推到了破产边缘。更糟糕的是,某些外商投资已经成为危机冲击的传染途径。证券市场上高流动性的组合投资和给泡沫推波助澜的房地产投资自不待言,就是直接投资,外资危局也潜藏着重大风险。无论外资企业母公司是变卖、抽回海外资产救急,还是彻底破产清算,我国都将可能蒙受多种冲击。在实践中,外资企业陷入危机导致国内供货商和银行受损的案例已不少见。而且,由于我们的“招商引资”过度依赖优惠政策,无形之中已经对我们吸引的外资形成了逆向选择机制,因为只能躺在优惠政策之上生存的外资企业在经济结构调整和金融风暴中注定是最为脆弱者,韩资企业的弃厂逃逸之风已经充分证明了这一点。问题最突出的莫过于金融部门。前几年我国主要金融机构引进外资战略投资者成风,政府监管部门甚至明文规定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必须引进外资战略投资者,苏格兰皇家银行、美国银行、汇丰银行等“世界一流金融机构”因此都持有大量中国大型金融机构股权,而他们无一例外都在此次危机中损失惨重。吸引他们低价参股给我们的银行在管理方面带来的利益我们还没有感受到,我们也不希望他们用他们的“先进经验”把我们的银行带到他们现在的处境,但我们已经看到,他们要靠抛售中国金融机构股权的巨额收益来给自己救命,为此已经、还将继续对我们的金融机构股价造成冲击。莫非我们引进外资的目的就是给他们送上巨额收益,还要牺牲自己的稳定性?难道不是吗?英国政府已经宣布,继去年10月伸出援手之后,计划再向濒临绝境的苏格兰皇家银行注资255亿英镑(合365亿美元),以免最终不得不将该银行完全国有化,这家银行当年是我国银行家大吹大擂引进的“外资战略投资者”,如今宣布将在未来3至5年内出售或解除资产价值约2400亿英镑的业务,几乎占其资产负债表的1/4,对包括我国金融机构在内的其投资对象冲击可想而知。我们需要不断改善我国的投资环境,但这种改善应当符合法律和道德,而且不能构成对内资的逆向歧视。由于外资企业已在我们生产和就业中占据了可观份额,对有意愿留在中国国内与我们共克时艰的外企,我们应当如同对待内资企业那样,在法律和政策框架下帮助他们解决问题,渡过难关,但这不等于说我们就不应该反思以往引进外资工作中的偏颇教训,不应该停止流血竞争引进风险源泉的做法。如果以“反危机”为由更加不惜代价招引外资,让外资政策在误区中越陷越深,那就未免太可悲了!(作者系商务部研究院副研究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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