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文化网-民族论坛-56民族论坛-民族社区

搜索
快捷导航
查看: 1454|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2007第二届广州收藏博览会暨古典家具展览会邀 请 函

[复制链接]

0

主题

0

帖子

0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积分
0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liferswore 发表于 2009-9-20 02:02:2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07第二届广州收藏博览会暨古典家具展览会邀 请 函时间:2007年11月23-26日   地点:广州体育馆展览中心主办单位:中国国际收藏协会  广州市威鹏展览有限公司协办单位:世界华商大会收藏委员会  英国古董商业协会 法国收藏者协会世界园林文化交流聯合會  香港中小企业促进协会香港摩罗街古玩商业委员会 北京高碑店古典家具协会承办单位:广州市威鹏展览有限公司 联系人:蔡先生 手机:13826481673协办媒体:《世界收藏》《收藏》《收藏界》《收藏快报》《典藏》《鉴宝》《收藏.拍卖》《画廊》《中华美术报》《中国艺术市场》《艺术与收藏》《财富与收藏》《中国画研究》合作网站:雅昌艺术网 中国艺术网 潘家园古玩市场 潘家园书画网 华夏书画网东方书画网 中华博物网 中国西部艺术网 古典家具收藏网 古典家具中国红木家具信息网 中国明清家具网 高碑店古家具村 中国品牌家具网 华夏收藏网 中国艺术市场网 拍卖平台资讯网等100多家媒体尊敬的艺术品及古玩收藏品经营者、收藏者及爱好者:“首届广州收藏博览会暨古典家具展览会”于2006年11月26日在广州体育馆展览中心成功落下帷幕,本次收藏博览会共有来自中国内地、港澳台,东南亚及欧美等国家和地区的400多家书画、工艺品、古典家具经营者、收藏者参展。展品品种和数量均创下历年之最。为了丰富展会内容,展会特意组织了汇聚200多件瓷器的国内首个元青花精品展,数量达4000多枚的珍贵古钱币、邮票专题展,以及黄花梨古典家具展,使观展者得以在对展品作近距离鉴赏后,获得丰富的集藏知识。除此之外,展会还组织了现场研讨会、鉴宝会、专场拍卖会等多项活动,多种形式的结合使此次展会呈现出不同以往的面貌。本次大会的成功举办,得到了广大参展商,收藏者的高度肯定和赞扬。应广大参展商和收藏爱好者的要求,组委会已确定“2007第二届广州收藏博览会暨古典家具展览会”将于2007年11月23--26日在广州体育馆举办。2007第二届广州收藏博览会暨古典家具展览会将秉承专心、专业、专著的原则,继续为广大古玩、书画艺术品、古典家具经营者和收藏者、爱好者搭建起交流交易平台;为弘扬中华民族文化而努力。展 会 细 则一、展览时间及地点 :报到时间: 2007年11月21日 9:00-20:00布展时间: 2007年11月22日 9:00-22:00展览时间: 2007年11月23日—25日 9:00-17:00      2007年11月26日 9:00-15:00拍卖时间: 2007年11月23-24日预展 、11月25日拍卖。展览地点: 广州新体育馆会展中心二、参展:1、国内外艺术家、收藏家、画廊、画院、艺术公司、古典家具公司、艺术收藏类媒体等。2、展品由参展商自行定价销售,售出后按国家有关规定纳税,组委会不另收管理费。3、展会期间参展者要佩带参展证,参展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让转借;3、参展者不得中途退展,严禁转让、招拼展位;4、展位内部可由参展者自行设计布置;不得自行更改楣板内容及悬挂任何宣传品。5、使用电源须遵守组委会的统一安排,不得擅自接电。有特殊要求应提前向组委会申请,同意后由组委会安排;6、展销期间展商不得随意叫价竟卖,干扰大会程序,违者组委会有权要求展商无条件退场。三、安全1、展场内严禁吸烟,违者罚款。组委会有权要求展商无条件退场;2、参展者必须遵纪守法,听从指挥;3、展区内不准使用危险物品,禁止使用明火、焚香;4、每天开展期间由各参展人员负责保管其展品,贵重物品自行保管,如有丢失,大会概不负责。四、参展范围及内容 :古玩、紫砂艺术、竹木牙雕、纸品票证收藏品、连环画、古籍旧书、历代名家字画、书画艺术品、文房四宝、印章、像章、徽章、纪念章、纪念币、古钱币、古旧汽车、陶瓷、玉器、奇石、碑帖、仿古文物、邮票、邮卡、证券收藏品、传统工艺品、拍卖品等。古典家具、木雕、竹雕、根雕、漆器、仿古装饰品、民间艺术品等。五、参展费用 :1、国际标准展位:规格:3m×3m。国内参展商:5800元人民币/个 ,境外参展商1000美元/个;双开口展位为加收10﹪展位配置:三面围板、一桌两椅、地毯、中英楣板、两只射灯、一根光管、220V/5A电源插座。2、空地(36 m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Tutorials本版贴子更多>

  • 新帖
  • 热帖
  • 精华

Trading本版热门更多>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