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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敬明剽窃行为成立:作家庄羽苦等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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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ctitipple 发表于 2009-9-19 23:06:1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历时近3年的庄羽告郭敬明抄袭自己作品一案近日尘埃落定,5月22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宣判郭敬明《梦里花落知多少》剽窃行为成立:《梦里花落知多少》在人物特征、人物关系上对《圈里圈外》已构成侵权行为,包括12处主要情节、57处一般情节和语句等剽窃行为成立。法院终审判决,第一被告郭敬明和第二被告春风文艺出版社赔偿庄羽21万元人民币,其中1万元为精神抚恤金。对郭敬明而言,在即将迎来第23个生日的时候,这样的判决结果无疑是一份苦涩的“礼物”。在此之前,这位身材不高、面容清秀的四川少年的文学之路一直走得非常顺畅:因获第三届、第四届新概念作文大赛一等奖而声名鹊起,以《爱与痛的边缘》引起了校园文坛的瞩目,接连出版的《左手倒影右手年华》、《幻城》、《梦里花落知多少》等作品在为他赢得众多同龄读者喜爱的同时,也使他获得了“青春派文学掌门”的美誉。成名之后的郭敬明成立了自己的工作室,推出了刊登自己和其他少年作家作品的《岛》系列读物。作品的畅销甚至使年轻的郭敬明登上了福布斯中国名人排行榜。[img]http://www.chn51.com/images/jiaodian/attachimg.gif"  alt="外链图片" border="0" class="thumbImage_690" style="max-width:690px;cursor:pointer;" title="点击看大图" onclick="window.open('http://bbs.service.sina.com.cn/forum/show_pic.php?u=http://www.chn51.com/images/jiaodian/attachimg.gif');return false;" />《梦里花落知多少》与《圈里圈外》封面图。  他的博客“小四的游乐场”开通后,点击量一直在新浪网博客排行中名列前茅。他的每一篇日志下面都有数千读者的留言,如果一段时间没有更新,便会有大批读者翘首企盼,用热情的文字呼唤他早日出现。在网络时代里,这些痴迷于某人某事的人被称为“粉丝”(英文fans的音译)。在“粉丝”们看来,郭敬明就是自己的代言人,他那述说着青春忧伤的文字仿佛有种魔力,令他们痴迷。在“刻下来的幸福时光”论坛里,全国各地的郭迷自发地按照地域组织起“郭敬明后援会”,一起购买、一起讨论他的新书。因为郭敬明的网名叫“四维”,“粉丝”们亲切地称他为“小四”或者干脆就是一个字“四”。一些年轻的少女“粉丝”并不避讳自己暗恋“小四”,大大方方地称他是“理想的情人”。在“小四的游乐场”和“刻下来的幸福时光”里充满了或热烈或温馨的文字与情感。  然而,这一切都被一个叫庄羽的人破坏了。2003年12月,郭敬明的“粉丝”们听到了一个令人吃惊的消息,一个名叫庄羽的女作家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郭敬明抄袭了她的作品,称郭敬明所著《梦里花落知多少》一书,以改头换面、人物错位、颠倒顺序等方法,剽窃了其《圈里圈外》一书的构思、故事线索等,甚至照搬了《圈》的片断以及部分语句。为此,她索赔经济损失50万元,并要求对方停止侵权。  虽然此前已有传闻郭敬明的小说《幻城》抄袭了日本的一本著名漫画,但那毕竟是传闻,而且没有进入法律程序,“粉丝”们似乎并没有放在心上。但是,如今自己的偶像被迫要和一位同行对簿公堂了,这立刻引起轩然大波。愤怒的“粉丝”们在网络上发起了一场保护偶像的“反击战”。  诉讼引来网络围攻  庄羽:我没有炒作自己  由于郭敬明是全国知名的少年作家,其作品的发行量累计高达数百万,而庄羽则默默无闻,《圈里圈外》初版时不过印刷了6000册,因此许多人怀疑庄羽是要通过与名人打官司来炒作自己。许多郭敬明的“粉丝”一方面在网络上留言支持自己的偶像,另一方面则痛骂庄羽。“我们小四那么有才华怎么会去抄袭?”“庄羽就是个借名人炒作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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