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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笙舞是台江苗族人民祭祖或节日喜庆的主要舞蹈之一。但由于历史上民族压迫和阶级压迫等原因,在相当一部分苗族村寨已失传,现尚保存芦笙舞蹈较好的有交下、巫忙、党道、南宫、反排、番召、革东、宝贡、台盘等地。
芦笙和芦笙舞,被苗家人认为是始祖母创造出来的,象征苗家人的母亲,它的声音也是母亲的声音。芦笙的创造和芦笙舞蹈的起源,传说源于两位女性。相传远古时雷公山脚下有一位苗族姑娘长得很漂亮,一天,她忽然被一野鸡精抢入洞穴。在姑娘万般无奈之时,连续两天听见洞外有竹管声,姑娘在洞用口哨和竹管声对吹,最后被这个吹竹管的青年男子寻声找到洞内。他将竹管交给这个女孩吹奏娱骗野鸡精,男子伺机将野鸡精杀死,救出女孩。之后,他将那根救了女孩性命的竹管制成了芦笙。
而芦笙舞蹈的起源,传说是某苗寨有一姑娘,名叫葛仰香,长得很漂亮,已与一个穷苦青年相播相亲相爱,然而有一财主想去霸占她,葛仰香与相播双双相约远走他乡,但被财主知道了,带家丁尾追二人。追至一山崖时,相播摔下悬崖身亡。葛仰香悲愤不已,便在年初一邀约同伴一起吹笙舞蹈,以悼相播在天之灵。当家舞蹈至天黑时,葛仰香倒地,气绝身亡。后来苗族人民为了纪念这两位苗族男女青年的纯真爱情,每到过年过节就吹芦笙舞蹈以示纪念。汉族史籍里也对苗族芦笙文化有生动记载:“参差六竹管,长声黄钟涛,短声轻微散,舞来随节旋,吹去别促缓,苗女共苗男,明月花满山。”至今,三方言的苗族,无论居住何处,仍以芦笙作为本民族文化的一种表现形态。
芦笙的舞曲及舞步,各地同异。芦笙舞曲内容可分为礼乐曲、叙事曲、进行曲、歌体曲与舞曲等。芦笙演奏与芦笙舞的形式可分为吹笙伴舞、吹笙领舞与吹笙自舞,前两者吹笙可以是7、9、11或更多人。吹笙伴舞时吹笙者不舞或在场舞,周围男女群众层层环绕舞蹈;吹笙自舞指集体、双人或单个吹笙者用芦笙表演,亦吹亦舞,舞蹈动作高雅,配合默契。芦笙舞蹈动作可概括为走、移、跨、转、立、踢、别、勾、翻等。芦笙舞动作表现或庄严肃穆,或节奏紧凑、动作激烈,或轻松明快、活跃敏捷,都因适用的不同而有异。
芦笙曲与芦笙舞表现了苗族人民的各种生活与文化形态。
苗族芦笙舞被纳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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