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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边城之历史作用
自明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到清道光二十九年(1849年)的456年,汉族人口猛增。在这种形势下,汉民为了解决人口与土地的矛盾,不断朝苗疆推进,于是,为了争夺生存空间,明清苗汉之间战事频繁。从明洪武元年(1368年)到清咸丰十一年(1861年)的493年,苗疆共发生战事62起,战争累计历时98年,约占这段历史的五分之一。战争的间隔一般是7到10年,最短的是两年,仅有两次,最长的也是两次。一次是嘉靖三十年(1552年)到明万历十五年(1587年),间隔了三十五年,一次是清乾隆五年(1740年)到乾隆五十年(1785年),间隔了四十五年。历史是波浪式前进的,平静与战乱的跨度成正比,若平静时间超过二十五年,其后必然爆发长时间的战争,最明显的也是两次。一次是明正德六年(1511年)到嘉靖十五年(1536年),平静了二十五年后,战争连绵了十七年;一次是乾隆年间安定了四十五年,其后爆发了乾嘉苗民起义,全面动荡了十二年。这样的历史状况,使湘西过去一直流传着苗疆“十年一乱,三十年一乱”的说法。
只有稳定才能发展,力求海内升平的明清君王,自然不愿苗疆的动荡给他们治天下的宏图投下阴影,为了消除那个难以弥平的症结,湘西御苗边墙便应运而生。作为军事防线,边墙无论其形体完整或残缺,都一直发挥着闭合与开放的作用。在民族关系紧张的时候,为遏止生苗因收复失地而挥戈东进的行动,边墙彻底封闭,保持了熟苗区与汉区的稳定;在民族关系稍为缓和的时候,它又有节制的开放,为苗汉人民提供正常交往的机会。
自明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蔡复一修筑边墙时起,到清雍正八年(1730年)湖南巡抚赵宏恩提出开放边墙,允许汉苗通婚时止,边墙是封闭的。在这一百多年里,湘西的生苗被置于化外,禁锢在以腊尔山脉为心的山区。那时内地人口源源不断地涌进湘西,即缓解了内地人多地少的矛盾,也增加了开发湘西的劳动力。但是,这也给湘西带来不稳定因素,因为一直被视为亚文化人群的苗族,这时在武力的威逼下不得不抛弃肥沃的土地和理想的住所,迁居到“山多于田,宜谷者少”的崇山峻岭,重新开发不毛。当他们人口繁衍,生计日绌的时候,必然起兵造反,力图收复失地。此时,湘西的稳定就有赖于边墙的闭合,迫使苗族为了生存不得不竭尽全力去开发三省边区的野岭荒原。学术界认为,从一个民族所使用的器具,可以看出它的文明程度,而这些器具的来源,则反映了它的生产力水平。《永绥厅志》有一段记述苗族所用器具的文字,它罗列了苗族所用的农具、织具,食具、服具、器用、器械、乐具筹方面的50种器具,这些器具与当时汉人所用的相差无几,并且“皆自为之”,可见在封闭的环境,苗族不仅开发了山区,也锻炼了自己的生存能力。
民族融合是历史发展的趋势,从雍正八年(1730年)到重新锁关困苗的乾隆六十年(1795年),边墙开放了65年。在此期间,除了乾隆二十五年(1760年)湖南臬司严有禧上了一道《民苗不许结亲疏》,藉“本欲以汉化苗,反致以苗变汉”现象阻止苗汉交往之外,边墙的开放便没有其他的干扰。这时,生苗能够从熟苗和汉民那里吸取一些先进的技术,让他们的木材、药材、兽皮等土特产产生交换价值,以获取食盐等生活物品,尤其是苗汉通婚的扩展必然促进民族融合,利于苗疆的稳定和发展。同时,每当边墙开放时都有汉民的不良分子潜入苗区盘剥生事,激起民族矛盾,引发攻城掠地的复仇之战,导致边墙重新关闭。
边墙重新关闭十年之后,民族关系再度趋于缓和。此时,湖南巡抚阿林保虽然在奏章提出“汉民不许擅入苗地私为婚姻”,同时又主张在边墙设立市场,让苗汉人民按期交易。嘉庆皇帝对此批复道:“益当固我边防,勿使汉*盘剥;若有潜出偷窃之苗,仍须严办。”在各打五十板的前提下,皇上同意有节制地开放边墙。赶场时,须由塘汛兵弁“于开市之日押苗人以同来,复押之以同往”。汉民出边墙,必须办理“护照”,并如期返回,否则作偷越边境论处。边墙的调节作用,使湘西的局势自嘉庆十二年(1807年)以后相对稳定,民族融合的进程不再出现较的反复。
因为湘西边墙有特定的历史作用,所以我们对它既不可过分贬抑,也不可过分褒扬。只看到它镇压苗族的一面自然有失公允,但讲它是“历史丰碑”,要“扬南长城神威”,也肯定不利于民族团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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