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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活动名称 2006多彩贵州旅游形象大使选拔大赛黎平县海选赛 二、活动主题 热爱贵州 展示贵州 建设贵州 热爱黎平 展示黎平 建设黎平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黎平县委、黎平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中共黎平县委宣传部 黎平县旅游局 黎平县民族宗教局 黎平县文体广电局 共青团黎平县委 黎平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黎平县教育局 四、参赛范围 县内外所有选手 五、海选赛项目及要求 (一)旅游形象大使 所有参赛选手须参加综合素质、道德仪表、才艺水平、体态条件、旅游知识五大类比赛,按综合成绩排出名次,同时突出个性特长。 (二)民族姑娘 所有参赛选手均须参加本民族历史、民俗民风、民族特色文化、民族才艺表演、综合素质、体态条件六大类比赛,按综合成绩排出名次,同时突出本民族特色及个性特长。 (三)报名条件 1、文化程度:高中以上 2、身高:男1.70米以上;女1.60米以上 3、年龄:15至28周岁(在1978年1月1日—1990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4、民族姑娘评选报名仅限于贵州省法定的17个世居少数民族的女性选手。即:苗族、布依族、侗族、土家族、彝族、仡佬族、水族、回族、白族、瑶族、畲族、壮族、毛南族、蒙古族、满族、羌族、仫佬族。 六、选拔方式 按照群众广泛参与、个人报名、层层选拔的原则,海选采用初赛、预赛、再到决赛,自下而上三级选拔推进的办法进行。 (一) 初赛 1) 乡镇赛区:报名人数在20人以上的乡镇,先在乡镇举办初赛,选出3-5名选手参加县级预赛,县组委会安排人员到实地指导比赛工作。在2月12日前完成。 2) 县城赛区:分教育系统(一中、二中、三中、职中、城关四小、镇中选手)、团县委(县直机关单位、省州驻黎单位及县城各企业选手)两个初赛区,各选出20名选手参加预赛。在3月15日前完成。 3) 县外人员,由组委会组织初赛,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参加预赛选手人数。在3月15日前完成。 (二) 预赛 于3月25日至26日在县内旅游景点景区举行,选出60名选手参见决赛。 (三) 决赛 于3月27日至28日在旅游景点景区举行,选出30名选手参加州级预赛。 各个赛段形象大使与“民族姑娘”同时进行 七、奖项设置及奖励 (一)形象大使选拔赛 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5000元 三等奖3名,奖金2000元 前三名均授予“侗乡黎平旅游形象大使”称号 (二)“民族姑娘” 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 二等奖2名,奖金5000元 三等奖3名,奖金2000元 前三名均授予“黎平**族姑娘”称号 八、经费 1、本次选拔赛不向选手收取报名费。 2、选手到黎平参加比赛的各项费用自理。 <div id=[/i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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