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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都二中2009年面向全县公开选调
高中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和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建立教师公平竞争机制,提高我校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三都水族自治县2009年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县城中小学教师和管理人员公告》的精神,我校实际,经研究,报经县教育局同意,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部分高中教师现将选调实施方案公告如下:
一、选调学科岗位职数
本次选调共设岗位9个,其中:英语2个、数学1个、政治1个、地理1个、物理1个、化学1个、生物1个、体育1个
二、选调对象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教育工作,遵纪守法,为人师表,身体健康,能适应和胜任本岗位教学,并具备以下所需基本素质和资格条件。
1、县内中学在职且年龄在40岁以下的教师;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3、有2年以上教龄,非普通高校本科毕业需5年以上教龄。
4、近三年教学质量居本校同级同学科前三名;体育专业教师教学业绩为近3年中考体育考试成绩处于全县中等以上水平;
三、程序
(一)发布公告
学校向全县各乡(镇)发布选调公告,发布时间为2009年8月13日至14日。
(二)报名
1、报考教师须持毕业证书、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鉴定(工作表现、工作能力、教学水平、教学成绩证明)、身份证、获奖证书、发表论文等相关证件和实绩佐证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我校办公室报名,各学科岗位拟选调计划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1:3以上方能开考。选调岗位计划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的,经县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减少或取消调整选调名额。
2、报考教师限报考1个岗位。
3、报名地点:三都二中学校办公室。
4、报名时间:2009年8月15日至16日。
(三)笔试
考试按各学科人员岗位实行分类考试,各岗位的报考人员参加学科专业基础知识测试,笔试内容为高中教材,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体育学科不进行笔试,考核成绩以试教成绩一并计算。
笔试时间:2009年8月17日上午。
考试地点:三都二中科教楼多功能室。
(四)试教
试教按所报考学科职位进行,根据笔试合格成绩(得分率达60为合格),按选调岗位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试教人选。如遇某岗位进入试教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则一并参加试教。试教主要测试教师的教学组织能力、传授知识能力、思维训练能力,内容为高中学科教材教法,试教成绩实行百分制,试教合格最低分数线为60分,试教成绩当场公布,试教不合格者不能列为拟选用人选;
试教时间:2008年8月19日上午
试教地点:三都二中相关教室
(五)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照笔试占40%、试教成绩60%的比例计算。另教育教学突出业绩加分:近五年凡中考或州统考学生成绩平均分及格率全县第一名一次加5分、第2名一次加2分、第3名一次加1分;近五年获“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表彰一次省级加8分、州级加5分、县级加3分。加分计入总分。
(六)考核
考核时间:2008年8月20至21日。
各学科选调岗位参加考核的人员按拟选调人数1:1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考核工作在县人事、纪检监察、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组织与领导下,学校选派相关人员进行。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注重工作实绩,考核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在考核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调用;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犯罪前科和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或被司法机关确为犯罪嫌疑人的;
3、有经济和其他问题的;
4、发现有其它较严重疾病的;
5、组织纪律涣散、违犯劳动纪律的;
6、不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七)选用
经笔试、试教、考核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选调用人选。学校对拟选调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期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选调人员,并将名单上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定。对被选调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能胜任工作者,正式选调,不能胜任工作者不予正式选调。
四、选调工作于2009年8月23日前完成。
五、未尽事宜,我学校办公室联系。
报考咨询电话:3921561(三都二中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3921024(县纪委、县监察局)
3923183(县教育局纪检组)
3937398(三都二中校长办公室)
特此公告
三都水族自治县第二中学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二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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