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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要我爸爸,他们打死我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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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jiuqian 发表于 2009-10-8 18:04:1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兴隆法院暴力审讯 无辜群众被打冤死         2009年7月9日下午3点半,兴隆县法院速裁厅开庭审理付国成(在家排行老大)与妻子离婚案,付国怀(付国成的三弟)与付国华(付国成的四弟)也赶到法院,两人在门口等待结果。几分钟后两人一起进入法庭。庭审中二人与大嫂发生了争执,法官上前劝阻,连推带拽把二人推出了法厅。    二人出法院大门后,一名戴眼镜的法官(事后经打听是一位姓“长”的官,他在兴隆县法院出了名的爱打人。和家属见面时,兴隆县政法委书记失口否认法院有戴眼镜的法官)指着付国华说:“你进来!进来!!”付国华随后进入法院内。戴眼镜的法官说“把他拷起来收拾收拾他”,两名法官随之将付国华拷起来,十多名法官将其推到一间小屋。几名法官将付国怀拒之门外!对于一个没有做任何违法乱纪事情的普通老百姓,执法人员有什么理由将冰冷的手铐将其铐住并审讯、殴打??????    付国怀在门外焦急的联络其他亲人,大约二十分钟左右,从楼内跑出一名神情慌张的法官,问付国怀:“付国华得过什么病吗?”付国怀回答:“没有病,咋啦?”随后那位法官说:“人不行了,我们已经给120打了电话。付国怀一听急忙跟其进入关付国华的小屋,一看,付国华靠在椅子上,双手被拷在胸前,法官正在为他掐人中,当时付国华的脸是紫青肿胀的。看到此景,付国怀懵了,刚刚进来时,人还是好好的,怎么还不到20分钟的时间,人就变得伤痕累累,昏厥不醒,任凭如何呼唤,都不见睁开那紧闭的双眼。见此,付国怀又打了3次120急救电话。随之,付强、高乐等人先后赶到现场,付强急用右手手指触摸一下颈动脉,已无跳动;高乐又摸付国华腕脉已无。随后急救人员到场抢救,大夫说:“不行了”。付强跪地恳求医生说:“求求你了,再试试,求求你了大夫”,大夫与护士说:“已经尽力了,准备后事吧。”随后县医院副院长也赶到现场,抢救几分钟后,也说“不行了。”并说:“要知道这样,我们就不来了”。说明人已死亡!    随后兴隆县法院一名法官将抢救人员叫到屋里,几分钟出来后,抢救人员又让将其抬到医院抢救,随后便将已经死亡的付国华运到兴隆县医院。懂法的人都清楚,当事人死在法院和跟死在医院是完全不同的概念,法院这种举动说明了什么?情绪悲伤的付国怀在现场想找法院人员交涉,但兴隆县法院人员都已不知去向。二十分钟后悲伤欲绝的付国怀赶到兴隆县医院,看到医护人员还在做形式上的抢救,试问,把已经死亡的人在抬在医院抢救意义何在?下午五点钟兴隆县医院正式宣布付国华死亡,让家属处理后事。    但是,为什么医院迟迟不肯交出抢救记录?却强调人是在经过抢救后死亡的而不是在法院就已身亡。而后死者家属向医院索要抢救过程中死者的心电图,却一再遭推脱。    事件发生后做为家属我们感到万分的震惊和不解,怎么一个好端端的健康的人就这么突然的没了?为什么身上有那么多伤痕、淤青甚至胸腔骨断裂?为什么兴隆县法院就能理直气壮的抓人暴力审讯?为什么兴隆县法院不能正面处理,而是一味的推脱,为自己洗脱罪名。这是什么样的行为?在我们法制这么健全的国家兴隆县法院的基本道德何在?简直是制造冤案!何谈为百姓执政!为百姓伸冤??????        没有暴力审讯为何头部那么肿大,为什么后肩部有大片血迹且有大面积的淤青,为什么胸部有明显硬伤。法院对外宣称死者死前大量饮酒、心脏病猝死。推脱责任。事实都在眼前,兴隆县法院妄想瞒天过海,欺骗百姓。但是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人在做天在看。    我们请求社会各界的好心人士都能关注这件事,我们要抵制这种恶劣的行为,以免以后我们身边的家人朋友也遭遇这种天理不容的事情!!!!!!  <center></center><center>作者:ningxuanxuan 回复日期:2009-07-22 16:44:50 </center>  顶起来吧<center>作者:ningxuanxuan 回复日期:2009-07-22 16:46:57 </center>  顶起来哈~<center>作者:3z号爱上你 回复日期:2009-07-22 16:49:08 </center>  哪里能叫法官呢?应该叫土匪…此消息发自掌中天涯wap.tianya.cn ,我也要用手机发表留言!</U><center>作者:骑驴找姑娘 回复日期:2009-07-22 16:50:33 </center>  这个可以顶啊<center>作者:272222543 回复日期:2009-07-22 16:51:19 </center>  不是有人说么,法院连黑社会都不如啊<center>作者:272222543 回复日期:2009-07-22 16:57:27 </center>  顶的<center>作者:272222543 回复日期:2009-07-22 17:49:50 </center>  ding<center>作者:blue天空不blue 回复日期:2009-07-22 17:56:03 </center>  这个帖子得养熟了看~~<center>作者:272222543 回复日期:2009-07-22 18:10:44 </center>  hehe<center>作者:dong6622 回复日期:2009-07-22 18:20:23 </center>  马克<center>作者:272222543 回复日期:2009-07-22 18:23:50 </center>  顶!<center>作者:272222543 回复日期:2009-07-22 18:38:37 </center>  在顶!<center>作者:272222543 回复日期:2009-07-22 18:56:31 </center>  顶~<center>作者:ningxuanxuan 回复日期:2009-07-22 19:03:42 </center>  顶只为让更多人看到!<center>作者:wangjingyu2009 回复日期:2009-07-22 19:27:35 </center>  这是什么社会什么政府~<center>作者:风尘孤心 回复日期:2009-07-22 19:48:54 </center>  顶<center>作者:272222543 回复日期:2009-07-23 13:20:15 </center>  顶!<center>作者:四川人讲道理 回复日期:2009-07-23 13:26:21 </center>  马克<center>作者:yooyooy 回复日期:2009-07-23 13:49:09 </center>  d<center>作者:ningxuanxuan 回复日期:2009-07-23 13:50:34 </center>  顶  <center>作者:我是heroboy 回复日期:2009-07-23 14:03:59 </center>  法院都在颠倒是非,那这个社会怎么办?弱势群体又该怎么办?有冤还能说吗?<center>作者:西域枫 回复日期:2009-07-23 14:05:43 </center>  上面的人是怎么想的啊,怎么把这样的人弄成执法者啊!!!!!!    是不是用金钱买来的官位哟!!!!!    作为一名执法者这是最起码的知识啊!!!!!!<center>作者:GeraintLee 回复日期:2009-07-23 14:10:16 </center>  强烈要求兴隆县法院正面作出解释!!!!<center>作者:cokejin 回复日期:2009-07-23 14:19:07 </center>  学学上海那位义兄吧,小伙子,为你爸爸找回尊严.<center>作者:牙好胃口就好666 回复日期:2009-07-23 14:40:20 </center>  孩子你的人生该怎样继续哟,你以后会怎样看待这个社会呢,太惨了<center>作者:chlf7153 回复日期:2009-07-23 14:42:04 </center>  法院?土匪?<center>作者:坐看风云变换 回复日期:2009-07-23 14:52:58 </center>  杨大侠何在<center>作者:翎夕 回复日期:2009-07-23 14:56:25 </center>  法制健全的社会啊。。。。这算不算是讽刺呢<center>作者:依_秋 回复日期:2009-07-23 14:58:11 </center>      ding`<center>作者:xuhan2004 回复日期:2009-07-23 15:28:02 </center>  顶!此消息发自掌中天涯wap.tianya.cn ,我也要用手机发表留言!</U><center>作者:sza781123 回复日期:2009-07-23 15:30:02 </center>  ding<center>作者:你没个准 回复日期:2009-07-23 15:33:49 </center>  真惨!!!  惨!!!<center>作者:骑驴找姑娘 回复日期:2009-07-23 15:33:53 </center>  我们还能相信谁!<center>作者:zzjh1986 回复日期:2009-07-23 15:38:36 </center>  顶<center>作者:fionabc 回复日期:2009-07-23 15:54:23 </center>  只能学杨 了<center>作者:黄杏泡茶侃大山 回复日期:2009-07-23 15:59:51 </center>  杀父之仇不共戴天!<center>作者:ningxuanxuan 回复日期:2009-07-23 16:16:11 </center>  哎!<center>作者:zk071118 回复日期:2009-07-23 16:29:04 </center>  没人帮你,谁也不会帮你,自己想办法吧此消息发自掌中天涯wap.tianya.cn ,我也要用手机发表留言!</U><center>作者:1michelle 回复日期:2009-07-23 16:32:31 </center>  天理何在?<center>作者:312993561a 回复日期:2009-07-23 16:35:33 </center>  日全食!!!  没人帮你,谁也不会帮你,自己想办法吧!!!<center>作者:wuxinjie8888 回复日期:2009-07-23 16:37:27 </center>  表面上一片和谐其实内部一塌糊涂 反问一句中国有不贪的官吗?<center>作者:xalpanda 回复日期:2009-07-23 16:44:47 </center>  ding<center>作者:ch43106671 回复日期:2009-07-23 16:45:01 </center>  同情啊      Sounet VIP网络兼职联盟公司急聘兼职打字员(3000元/月,日结)适合在校在家工作   职位名称:网络兼职打字录入员。 职位要求:会电脑打字,懂WORD软件,上网比较熟练。地区、年龄不限。   职位性质:公司将小说手稿扫描后,EMAIL至员工邮箱或专人送达,员工完成WORD输入后发至公司 邮箱即可,适合在校学生。   工作地点:家里、网吧均可工作。(能上网即可) 职位待遇:130元/万字,工资每日结算。  职位介绍:主要工作是负责打字、资料入录,发布信息等,工作简单,但要求细心,有责任心,为人诚实。   申请加入请登录:http://www.97xiaoba.cn 邮箱:sounetvip139@163.com (绝不以任何理由收取押金,手续费,更不会拖欠工资) <center>作者:ch43106671 回复日期:2009-07-23 16:46:03 </center>  没办法的事情 法大于人。。    标题:Sounet VIP网络兼职联盟公司急聘兼职打字员(3000元/月,日结)适合在校在家工作   职位名称:网络兼职打字录入员。 职位要求:会电脑打字,懂WORD软件,上网比较熟练。地区、年龄不限。   职位性质:公司将小说手稿扫描后,EMAIL至员工邮箱或专人送达,员工完成WORD输入后发至公司 邮箱即可,适合在校学生。   工作地点:家里、网吧均可工作。(能上网即可) 职位待遇:130元/万字,工资每日结算。  职位介绍:主要工作是负责打字、资料入录,发布信息等,工作简单,但要求细心,有责任心,为人诚实。   申请加入请登录:http://www.97xiaoba.cn 邮箱:sounetvip139@163.com (绝不以任何理由收取押金,手续费,更不会拖欠工资) <center>作者:ningxuanxuan 回复日期:2009-07-23 17:01:24 </center>  大家帮我顶已经是帮我了,大家帮我气愤已经算是帮我了,谢谢大家!<center>作者:关关雎鸠之舟 回复日期:2009-07-23 17:06:41 </center>  顶一下,不能这么算完 ……<center>作者:xuliufeng595 回复日期:2009-07-23 17:10:34 </center>     顶  这样的人怎么做法官啊<center>作者:zongye20 回复日期:2009-07-23 17:28:18 </center>  p民一个,只能帮顶了此消息发自掌中天涯wap.tianya.cn ,我也要用手机发表留言!</U><center>作者:_大海龟_ 回复日期:2009-07-23 17:43:46 </center>  DDDDDDDDDDD<center>作者:ccczzzccc 回复日期:2009-07-23 17:45:44 </center>  草菅人命,天理不容。<center>作者:ccczzzccc 回复日期:2009-07-23 17:49:00 </center>  混蛋当法官,是小民百姓的最大悲哀,不要酿成逼上梁山的悲剧,如此草菅人命,天理不容。<center>作者:272222543 回复日期:2009-07-23 17:53:40 </center>  顶了!<center>作者:刘东东东 回复日期:2009-07-23 17:55:03 </center>  真惨啊!<center>作者:wml28299998 回复日期:2009-07-23 18:01:44 </center>  顶起来啊。此消息发自掌中天涯wap.tianya.cn ,我也要用手机发表留言!</U><center>作者:哦我的小HONEY 回复日期:2009-07-23 18:17:04 </center>  算是明白为什么要城市化,为什么非要往大城市搬,小地方流氓恶势力,黑社会已经控制了政府吗,还是他本是黑社会?这样人是怎么混进干部队伍的?<center>作者:骑驴找姑娘 回复日期:2009-07-23 18:19:34 </center>  哈哈,政府能比黑社会强吗?<center>作者:dykzsy 回复日期:2009-07-23 18:46:36 </center>  等阎王来给个说法<center>作者:W562526331A 回复日期:2009-07-23 18:53:33 </center>   人生最高境界:拿沙特工资,住英国房子,用瑞典手机,戴瑞士手表,娶韩国女人,包日本二奶,做泰国按摩,开德国轿车,坐美国飞机,喝法国红酒,吃澳洲海鲜,抽古巴雪茄,穿意大利皮鞋,玩西班牙女郎,看奥地利歌剧,买俄罗斯别墅,雇菲律宾女佣,配以色列保镖,洗土耳其桑拿,当中国干部。做到最后一点,前面皆可实现  <center>作者:W562526331A 回复日期:2009-07-23 18:56:52 </center>  他不给你个说法你就给他一个说法  该用啥子就用啥子  想咋的就咋的  。。。。。。。。。。。。  。。。。。。。。。。。。  。。。。。。。。。。。。<center>作者:哲羿 回复日期:2009-07-23 19:06:36 </center>  孩子,记住那个带眼镜的法官,以及帮凶,杀父之仇不共戴天!  <center>作者:rocknife 回复日期:2009-07-23 19:18:21 </center>  UP!!!<center>作者:xiaofeng1988128 回复日期:2009-07-23 19:30:38 </center>  如果我是他儿,妈的,觉得何那些土匪法官拼了~~~    希望不要最后事情脑的沸沸扬扬的时候才有人来管~~<center>作者:小磊215 回复日期:2009-07-23 19:37:42 </center>  顶一下1<center>作者:一杯黑方 回复日期:2009-07-23 19:49:13 </center>  真的。。。好乱~<center>作者:放下自己 回复日期:2009-07-23 21:29:01 </center>  帮忙顶一个  <center>作者:白日如夜 回复日期:2009-07-23 21:57:48 </center>  天黑黑...何日放亮...<center>作者:gjf1985416 回复日期:2009-07-23 22:15:40 </center>  都是权力呀?<center>作者:坑洼人生 回复日期:2009-07-23 22:35:21 </center>  天涯的人~干什么用的,这种帖子有什么道理不帮忙顶阿!帮不到什么,起码打几个字上去,怎么这么少人阿。<center>作者:orchid_doc 回复日期:2009-07-23 22:36:21 </center>  帮顶吧,唉,除了叹息,我不知道说什么了<center>作者:hwq_6666 回复日期:2009-07-23 23:03:52 </center>  顶  <center>作者:等死的疯子 回复日期:2009-07-23 23:09:32 </center>  中世纪基督教神学家奥古斯丁在《上帝之城》中说过一句名言:“如果正义不复存在,政府将是一大帮强盗,而当一个国家不再需要正义时,那么一帮强盗就是一个小国家。”             当代德国著名的法哲学家古斯塔夫-拉德布鲁赫在其所著的《法律智慧警句集》一书中,引用了奥古斯丁的名言——“国家一旦没了正义,就沦落为一个巨大的匪帮”,将其看着是法律智慧的体现。             在奥古斯丁看来,国家和法律是与正义不可分离的。他提出,在没有真正正义的地方,法律是不可能存在的,国家也会沦落为匪帮。             国家的基础是正义,而这种正义只能凭借法律来体现。如果国家丧失了正义,也就失去了真正的法律,因而国家也就丧失了真正的特征,与强盗无异。            真正的大律师——刘晓原如是说。  <center>作者:1314520hcx 回复日期:2009-07-23 23:10:27 </center>  为什么ZF这么让人失望<center>作者:小草莓11 回复日期:2009-07-23 23:18:18 </center>  3<center>作者:l33934984 回复日期:2009-07-23 23:24:42 </center>  不顶不是人<center>作者:linux983 回复日期:2009-07-23 23:51:12 </center>  顶起来!!!!!<center>作者:STWJ776655 回复日期:2009-07-24 00:05:35 </center>  顶!要还人间一个公道!!!!!!!!!!!!!!!!!<center>作者:farvin 回复日期:2009-07-24 00:13:00 </center>  顶一个<center>作者:wolfcc7892 回复日期:2009-07-24 00:26:03 </center>  我也顶,谢绝跨省追捕,我只是个跟贴的<center>作者:ceyh309 回复日期:2009-07-24 00:53:28 </center>  天啊!!    免责声明(希望本人的非石首免责声明被征服承认):               1. 本人是文盲,以上内容文字均不认识,也看不懂是什么意思(包括但不         限于对所以上之内容的识别、阅读、理解、分析、记忆等等)。               2、本人过去、现在以及将来都不认识楼主及楼主所述当事人,且自古以来         与该相对人无利益关系。               3.本人昨天、今天以及明天都没有或者不准备去主贴所述地点。楼主表述         之事与本人无关。本着“看贴(虽然看不懂)回贴,利人利己的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美德 ”         的原则敲击键盘,从而为“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民生”作出贡献,进而使社会         more and more 和谐,甚至促进世界much and much大同,做到为往圣继学,为万世开太         平。               4.本人在此留言(包括但不限于汉字、拼音、拉丁字母、斯拉夫字母,日         语假名,阿拉伯字母,单词、句子、图片、影像、录音,以及前述之各种任意组合等         等)均为随意敲击键盘所出,用于检验本人电脑键盘录入、屏幕显示的机械、光电性         能,并不代表本人局部或全部同意、支持或者反对楼主观点。如需要详查请直接与键盘         发明者及生产厂商法人代表联系。               5.人生有风险,上网需谨慎。本回贴不暗示、鼓励、支持或映射读者作出         生活方式、工作态度、婚姻交友、股票债券买卖、子女教育的积极或消极判断。未成年         人请在监护人陪同下阅读本贴。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请立即关闭网页,并用20%高         锰酸钾+75%乙醇对键盘、硬盘、电压插座、显示器、鼠标、cpu进行灌溉消毒。               6.如本人留言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请网络管理员及时删除本人跟贴。               7.因删贴不及时所产生的任何法律(包括宪法,加法、减法、乘法、除         法、剑法、拳法、脚法、指法、民法,刑法,书法,公检法,基本法,劳动法,婚姻         法,输入法,没办法,国际法,今日说法,吸星大法,与台湾关系法及文中涉及或可能         涉及以及未涉及之法,各地治安管理条例)纠纷或责任本人概不负责。               8.本人谢绝任何跨省追捕行为。确因不抓不足以平民愤,或不抓就领不到         薪水养家户口的公职人员,建议携带工作证、身份证、结婚证/离婚证、独生子女证、健         康证、暂住证、毕业证、边防证、县以上政府机关出具的介绍信温情操作。抓捕按照以         下排序倒序:楼主、原作者以及网络管理员以及网络运行商、电信运营商、电力供应         商、电脑生产销售商。               9、如回复内容导致楼主或第三方、第四方、第N次方怀孕,本人愿配合做         亲子鉴定,谢谢                                  另:本人持有居住地三级甲等医院心血管科,心胸外科,精神科,神经内科,神         经外科,遗传学科所出具有法律效力之健康证明,可证明本人无心脏病史及家族病史,无做         噩梦病史及家族病史.同时还持有由本人小学、中学、山寨大学老师,班主任,院长,院党         委书记,以及数十亲友共同签字证词,可证明本人素无参与或企图参与躲猫猫,弹脑门及任         何可能危害生命健康的不良游戏之意向!<center>作者:小菜衣蝶 回复日期:2009-07-24 01:43:45 </center>  天理何在啊!<center>作者:小菜衣蝶 回复日期:2009-07-24 01:45:56 </center>  国家的基础是正义,而这种正义只能凭借法律来体现。如果国家丧失了正义,也就失去了真正的法律,因而国家也就丧失了真正的特征,与强盗无异。<center>作者:xtlwfn2 回复日期:2009-07-24 02:16:35 </center>  杀父之仇不共戴天!<center>作者:wet1188 回复日期:2009-07-24 02:31:31 </center>  小蚂蚁一只,爬过。。。。。。。。<center>作者:Chevovish 回复日期:2009-07-24 02:44:25 </center>  天理何在?<center>作者:天崖跑龙套的 回复日期:2009-07-24 04:12:03 </center>  付国华得过什么病吗?”付国怀回答:“没有病,咋啦?”  没病,咋啦?明显有心脏病嘛,还说没有,该人生前明显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因为部分取证方法不当,导致该人突然发病,抢救无效而死<center>作者:qianghun2006 回复日期:2009-07-24 05:08:08 </center>  草菅人命,天理不容。<center>作者:我是与时俱进 回复日期:2009-07-24 06:32:04 </center>  孩子,记住那个带眼镜的法官,以及帮凶,杀父之仇不共戴天!  <center>作者:ry_msy 回复日期:2009-07-24 07:06:40 </center>  TNT<center>作者:莫说假话 回复日期:2009-07-24 07:09:27 </center>  4164 不够红  顶起来 !<center>作者:ry_msy 回复日期:2009-07-24 07:09:53 </center>  TNT  <center>作者:ningxuanxuan 回复日期:2009-07-24 08:21:54 </center>       作者:天崖跑龙套的 回复日期:2009-07-24 04:12:03        付国华得过什么病吗?”付国怀回答:“没有病,咋啦?”    没病,咋啦?明显有心脏病嘛,还说没有,该人生前明显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因为部分取证方法不当,导致该人突然发病,抢救无效而死     先天性心脏病,你还真能编啊,我舅舅,我姥姥,姥爷,祖宗八辈,都不知道有过这个病,你又怎么知道他有先天性心脏病的?<center>作者:272222543 回复日期:2009-07-24 08:29:57 </center>  顶!<center>作者:ningxuanxuan 回复日期:2009-07-24 08:55:40 </center>  顶!<center>作者:骑驴找姑娘 回复日期:2009-07-24 09:05:29 </center>  顶了!<center>作者:ningxuanxuan 回复日期:2009-07-24 09:12:33 </center>  谢谢大家!<center>作者:lala451 回复日期:2009-07-24 09:12:42 </center>   全球最热门招聘200元/天以上地区不限工资日结    Google联盟,广告点击,点击一次0.4~0.8元,工资日结。 任何时间都可以做。 岗位描述: 兼职主要从事:Google广告刷新 应聘要求: 上网熟练有经验者优先平均   每天工作投入约两小时具体时间自定. 学历不限在职或学生皆可   勤奋细心仔细有责任感。薪资待遇: 工作每天3小时200元/天工资每日支付   兼职主要从事:Google广告刷新,申请加入公司,使用软件刷新广告提高点击率   兼职工作要求:   1、每天能有一定的上网时间;2-3小时   2、有上网条件:在家中、办公室、网吧   3、拥有自己的邮箱,网络联系工具   4、有自己的活期存折或银行卡,用于你收入的发放以便随时核查;   5、有简单的网络应用   学历不限在职或学生皆可   咨询联系腾讯QQ108161235<center>作者:植物提取 回复日期:2009-07-24 09:29:54 </center>  既然正当途径没法解决,就用其他途径吧!<center>作者:272222543 回复日期:2009-07-24 09:29:55 </center>  顶了<center>作者:草上一枝花 回复日期:2009-07-24 09:43:32 </center>  顶了  <center>作者:风中的野百合414 回复日期:2009-07-24 09:48:40 </center>  连法院都这样,我们去哪里寻求公正?<center>作者:沉静_如海 回复日期:2009-07-24 10:37:52 </center>  孩子一定要为你爸爸讨回公道~!  顶上去<center>作者:渔樵张 回复日期:2009-07-24 10:48:33 </center>  现在的基层法院法官素质简直到了无以复加的恶劣!!<center>作者:骑驴找姑娘 回复日期:2009-07-24 10:52:33 </center>  现在的社会让人没有办法说事实<center>作者:吗啡的9527 回复日期:2009-07-24 10:59:15 </center>  每天巡视天涯,  看到不平事必定留名,  帮老百姓顶起!!!!!!<center>作者:喜欢睡觉的猪猪 回复日期:2009-07-24 11:08:47 </center>  孩子,你一定要坚强~  祝你父亲一路走好  <center>作者:wangmiao54152 回复日期:2009-07-24 11:20:33 </center>  俺也顶顶<center>作者:ningxuanxuan 回复日期:2009-07-24 11:21:47 </center>  顶只为让更多人看到!<center>作者:河南发言人 回复日期:2009-07-24 11:25:09 </center>  大家一起顶!<center>作者:古域天堂 回复日期:2009-07-24 11:27:02 </center>  野蛮的,还有人性吗!!这样的法官,也在政府机关,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是共产党说的!!!!!  为人民服务,就这样服务!!!!                  责声明(希望本人的非石首免责声明被征服承认):                 1. 本人是文盲,以上内容文字均不认识,也看不懂是什么意思(包括但不           限于对所以上之内容的识别、阅读、理解、分析、记忆等等)。                 2、本人过去、现在以及将来都不认识楼主及楼主所述当事人,且自古以来           与该相对人无利益关系。                 3.本人昨天、今天以及明天都没有或者不准备去主贴所述地点。楼主表述           之事与本人无关。本着“看贴(虽然看不懂)回贴,利人利己的中华民族优秀传统美德 ”           的原则敲击键盘,从而为“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民生”作出贡献,进而使社会           more and more 和谐,甚至促进世界much and much大同,做到为往圣继学,为万世开太           平。                 4.本人在此留言(包括但不限于汉字、拼音、拉丁字母、斯拉夫字母,日           语假名,阿拉伯字母,单词、句子、图片、影像、录音,以及前述之各种任意组合等           等)均为随意敲击键盘所出,用于检验本人电脑键盘录入、屏幕显示的机械、光电性           能,并不代表本人局部或全部同意、支持或者反对楼主观点。如需要详查请直接与键盘           发明者及生产厂商法人代表联系。                 5.人生有风险,上网需谨慎。本回贴不暗示、鼓励、支持或映射读者作出           生活方式、工作态度、婚姻交友、股票债券买卖、子女教育的积极或消极判断。未成年           人请在监护人陪同下阅读本贴。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请立即关闭网页,并用20%高           锰酸钾+75%乙醇对键盘、硬盘、电压插座、显示器、鼠标、cpu进行灌溉消毒。                 6.如本人留言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请网络管理员及时删除本人跟贴。                 7.因删贴不及时所产生的任何法律(包括宪法,加法、减法、乘法、除           法、剑法、拳法、脚法、指法、民法,刑法,书法,公检法,基本法,劳动法,婚姻           法,输入法,没办法,国际法,今日说法,吸星大法,与台湾关系法及文中涉及或可能           涉及以及未涉及之法,各地治安管理条例)纠纷或责任本人概不负责。                 8.本人谢绝任何跨省追捕行为。确因不抓不足以平民愤,或不抓就领不到           薪水养家户口的公职人员,建议携带工作证、身份证、结婚证/离婚证、独生子女证、健           康证、暂住证、毕业证、边防证、县以上政府机关出具的介绍信温情操作。抓捕按照以           下排序倒序:楼主、原作者以及网络管理员以及网络运行商、电信运营商、电力供应           商、电脑生产销售商。                 9、如回复内容导致楼主或第三方、第四方、第N次方怀孕,本人愿配合做           亲子鉴定,谢谢                                      另:本人持有居住地三级甲等医院心血管科,心胸外科,精神科,神经内科,神           经外科,遗传学科所出具有法律效力之健康证明,可证明本人无心脏病史及家族病史,无做           噩梦病史及家族病史.同时还持有由本人小学、中学、山寨大学老师,班主任,院长,院党           委书记,以及数十亲友共同签字证词,可证明本人素无参与或企图参与躲猫猫,弹脑门及任           何可能危害生命健康的不良游戏之意向!  <center>作者:伊君君 回复日期:2009-07-24 11:28:34 </center>  一个不尊重别人生命的人,就是不尊重自己也是生命,也是人。  为人性感到悲哀!<center>作者:古域天堂 回复日期:2009-07-24 11:29:01 </center>  “情绪悲伤的付国怀在现场想找法院人员交涉,但兴隆县法院人员都已不知去向。二十分钟后悲伤欲绝的付国怀赶到兴隆县医院,看到医护人员还在做形式上的抢救,试问,把已经死亡的人在抬在医院抢救意义何在?下午五点钟兴隆县医院正式宣布付国华死亡,让家属处理后事。“  <center>作者:古域天堂 回复日期:2009-07-24 11:31:09 </center>  鲁迅会哭,................................      “什么医院迟迟不肯交出抢救记录?却强调人是在经过抢救后死亡的而不是在法院就已身亡。而后死者家属向医院索要抢救过程中死者的心电图,却一再遭推脱。        事件发生后做为家属我们感到万分的震惊和不解,怎么一个好端端的健康的人就这么突然的没了?为什么身上有那么多伤痕、淤青甚至胸腔骨断裂?为什么兴隆县法院就能理直气壮的抓人暴力审讯?为什么兴隆县法院不能正面处理,而是一味的推脱,为自己洗脱罪名。这是什么样的行为?在我们法制这么健全的国家兴隆县法院的基本道德何在?简直是制造冤案!何谈为百姓执政!为百姓伸冤??????         没有暴力审讯为何头部那么肿大,为什么后肩部有大片血迹且有大面积的淤青,为什么胸部有明显硬伤。法院对外宣称死者死前大量饮酒、心脏病猝死。推脱责任。事实都在眼前,兴隆县法院妄想瞒天过海,欺骗百姓。但是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人在做天在看。        我们请求社会各界的好心人士都能关注这件事,我们要抵制这种恶劣的行为,以免以后我们身边的家人朋友也遭遇这种天理不容的事情!!!!!!”    革命英烈会哭......    网民,我们该怎么做!!!  <center>作者:爬云00望月 回复日期:2009-07-24 11:39:23 </center>  我是青包天:现代牌的,你的事情我很同情,所以我关注中此消息发自掌中天涯wap.tianya.cn ,我也要用手机发表留言!</U><center>作者:马加痣 回复日期:2009-07-24 11:44:05 </center>  一声叹息。。。。<center>作者:绿野随影 回复日期:2009-07-24 11:45:28 </center>  强顶!<center>作者:九澧飞鱼 回复日期:2009-07-24 11:55:21 </center>  不弱智能当领导?<center>作者:q6731286 回复日期:2009-07-24 12:12:02 </center>  这个 帖子会火 留名 呵呵<center>作者:以70码速度舔屁眼 回复日期:2009-07-24 12:33:02 </center>  麻痹~~~~~~~~~帮你顶~~~~~~顶死中国的王八羔子和王八蛋~~~~~~~~~~~~~~<center>作者:以70码速度舔屁眼 回复日期:2009-07-24 12:36:13 </center>  如果这个孩子和杨大侠一样~~~~~~~~~一点也不奇怪~~~前天看了一部电影~~~~~~~谁杀了他们的小孩子~~~~~<center>作者:该死的p民 回复日期:2009-07-24 12:45:34 </center>  听说现在的黑社会都是公检法养的,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我只是路过打酱油的P民,说了什么也不知道。别跨省追捕我啊<center>作者:ningxuanxuan 回复日期:2009-07-24 13:34:27 </center>  顶!<center>作者:kaura 回复日期:2009-07-24 13:43:05 </center>  帮顶,严重关注事态发展。<center>作者:玛利丫莲梦猪 回复日期:2009-07-24 13:59:45 </center>  西游记告诉我们:凡是有后台的妖怪都被接走了,凡是没后台的都被一棒子打死了。 <center>作者:guseng0101 回复日期:2009-07-24 14:00:48 </center>  这事太让人气份了<center>作者:殇恋_烟 回复日期:2009-07-24 14:02:33 </center>  顶~    绝对要顶~    不顶就太无良了~~~      看见一次顶一次~<center>作者:殇恋_烟 回复日期:2009-07-24 14:04:31 </center>  唉……    啥叫社会  啥叫现实     啥叫知法犯法……<center>作者:balletprince 回复日期:2009-07-24 14:04:35 </center>  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一个说法!<center>作者:玛利丫莲梦猪 回复日期:2009-07-24 14:05:38 </center>  嗯<center>作者:玛利丫莲梦猪 回复日期:2009-07-24 14:06:34 </center>  西游记告诉我们:凡是有后台的妖怪都被接走了,凡是没后台的都被一棒子打死了。<center>作者:jy19870421 回复日期:2009-07-24 14:07:41 </center>  以前我以为这是个别现象!现在知道了我是和傻很天真!<center>作者:殇恋_烟 回复日期:2009-07-24 14:11:16 </center>  顶<center>作者:jgw888757 回复日期:2009-07-24 14:26:43 </center>  顶  <center>作者:ningxuanxuan 回复日期:2009-07-24 14:39:45 </center>  谢谢大家的关注  <center>作者:HANTAIWEI1986 回复日期:2009-07-24 14:46:21 </center>  他妈的,国家没救了!<center>作者:老王的宝宝 回复日期:2009-07-24 14:46:32 </center>  帮忙顶一个<center>作者:断翅轩武 回复日期:2009-07-24 14:46:36 </center>  顶起来大家,大家要帮助弱势群体啊<center>作者:骑驴找姑娘 回复日期:2009-07-24 15:00:50 </center>  顶吧,哎,越看越可怜<center>作者:飘摇手记 回复日期:2009-07-24 15:00:49 </center>  舍得一身剐,如果正常的渠道得不到正义,社会会怎样。<center>作者:骑驴找姑娘 回复日期:2009-07-24 15:13:53 </center>  黑暗呗<center>作者:晚安许影人 回复日期:2009-07-24 15:18:47 </center>  哎。。。。。。。。<center>作者:ningxuanxuan 回复日期:2009-07-24 15:35:50 </center>  顶,只为让更多人看到!<center>作者:爱国人2009 回复日期:2009-07-24 15:36:34 </center>  这个法院太无视法律的存在了,看来在他们眼里根本就没有法律,估计这个法官也是用钱买的!!!  <center>作者:ningxuanxuan 回复日期:2009-07-24 15:42:05 </center>  顶<center>作者:玛利丫莲梦猪 回复日期:2009-07-24 15:44:19 </center>  相信吧<center>作者:Ason_66 回复日期:2009-07-24 15:48:13 </center>  以暴治暴!!!说什么都没有用,就看你拳头大不大!!<center>作者:玛利丫莲梦猪 回复日期:2009-07-24 15:48:14 </center>  这是中国,不是国外!相信吧,没办法  <center>作者:玛利丫莲梦猪 回复日期:2009-07-24 15:58:42 </center>  ak47<center>作者:玛利丫莲梦猪 回复日期:2009-07-24 16:10:07 </center>  ..<center>作者:玛利丫莲梦猪 回复日期:2009-07-24 16:11:16 </center>  12<center>作者:玛利丫莲梦猪 回复日期:2009-07-24 16:18:57 </center>  e <center>作者:ningxuanxuan 回复日期:2009-07-24 16:22:41 </center>  顶,只为让更多人看到!<center>作者:wang651 回复日期:2009-07-24 16:40:59 </center>  顶,,只为让更多的人看到!!!!给一个公正的说话~~~<center>作者:骑驴找姑娘 回复日期:2009-07-24 16:43:42 </center>  顶!<center>作者:ENG05097 回复日期:2009-07-24 16:47:06 </center>  顶!!  气愤<center>作者:11776380 回复日期:2009-07-24 17:04:35 </center>  现在的当官的  哎!!!!!<center>作者:骑驴找姑娘 回复日期:2009-07-24 17:08:13 </center>  现在的世界,好人得不到好报,贫苦一生(大多数)  坏人,有权有势欺负百姓!呵呵~<center>作者:ningxuanxuan 回复日期:2009-07-24 17:24:36 </center>  顶,只为让更多人看到!<center>作者:孤星作伴 回复日期:2009-07-24 17:33:24 </center>  顶  原来如今的公务人员是这样的,社会主义社会居然有这种畜生<center>作者:xupc 回复日期:2009-07-24 17:41:38 </center>  不知道这件事应该不应该算到共产党头上<center>作者:ningxuanxuan 回复日期:2009-07-24 17:42:56 </center>  顶,只为让更多人看到<center>作者:o0天崖倦客0o 回复日期:2009-07-24 18:02:16 </center>  杀了这些狗官<center>作者:sdtssjp 回复日期:2009-07-24 18:05:29 </center>  天理何在?对这世道早就绝望了。<center>作者:玛利丫莲梦猪 回复日期:2009-07-24 18:10:02 </center>  顶一个闪人!<center>作者:ningxuanxuan 回复日期:2009-07-24 18:11:44 </center>  顶,只为让更多人看到!<center>作者:火火2006 回复日期:2009-07-24 18:19:59 </center>  我来帮顶!!!  <center>作者:小猫毛毛毛 回复日期:2009-07-24 18:43:32 </center>  顶!现在正是体现正义的时候啊!<center>作者:伤魂的兰州 回复日期:2009-07-24 18:46:04 </center>  拿着刀上去就把这帮子人给砍死得了<center>作者:伤魂的兰州 回复日期:2009-07-24 18:47:27 </center>  早就看透这个社会了!!  我们何时才能成为主人翁啊!!<center>作者:yingduyang 回复日期:2009-07-24 18:52:45 </center>     看到这样的一条鲜活的生命又在我们的可爱的公务员的温柔的暴力下逝去了,我真的无语了~~<center>作者:笑骂随风 回复日期:2009-07-24 18:56:33 </center>  顶起!<center>作者:浓浓奶茶 回复日期:2009-07-24 18:59:02 </center>  这样的贴子在天涯看得太多了。。好像开始麻木了。。。。      <center>作者:狈和狼 回复日期:2009-07-24 21:00:09 </center>  政府比黑社会还恐怖。  黑社会打死了人后要逃命,政府官员打死了人了可以依旧在办公桌前翘起二郎腿喝茶<center>作者:春天的豆芽 回复日期:2009-07-24 22:29:19 </center>  照片上的孩子太可怜了。 法院那帮畜生太凶残了,怎么可以这样对待一个无辜的人啊。这帮畜生,仗着共产党的名义!顶起这个帖子来吧!<center>作者:qjf1653 回复日期:2009-07-24 23:05:07 </center>  不明真相```    顶起来再看<center>作者:yang372697198 回复日期:2009-07-24 23:49:29 </center>  不顶你我就不是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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