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佛法的基本教义</u> 据兰卡僧俗学者研究,佛陀宣讲佛法不使用婆罗门所用的梵语,而用摩揭陀俗语,后因此被称为巴利语。我国学者季羡林先生在其原始佛教的语言问题一文中也强调指出一方面不允许利用婆罗门教的语言梵文,另一方面,也不把佛所利用的语言摩揭陀语神圣化,使它升为经堂语而定于一尊,它允许比丘们利用自己的方言俗语来学习、宣传佛教教义。在悉达多王子在世和去世后的几百年里,佛法是用口头传授的方式传播和保留下来的。公元前一世纪,兰卡五百比丘在兰卡中部现马德雷附近的阿卢寺举行大结集,用了三年多的时间把全部三藏经及各类注疏刻写、记录在贝叶上。这就是前面提到的巴利语文献。兰卡的这一举动可以说是自公元前三世纪佛法传入兰卡以来对佛法和巴利语深入研究的结晶,也是有关佛法的一项有重大历史意义的研究。众所周知,任何一种学说的研究都离不开对其创始人所叙述论点的正确理解。从那以后,兰卡僧俗学者对佛法的研究一般都以这一巴利语文献为依据,而且他们的研究及世界各地不少学者的研究也证实了这一巴利语文献的准确性。 佛法所叙述的内容极其广泛,涉及哲学、宗教、心理、伦理、道德等等,其教义也相当艰深难懂。笔者在此只能简单地介绍一下兰卡僧俗学者对佛法基本教义的一些重要的论述。 1) 四谛:苦谛,集谛(苦的产生),灭谛(苦的解脱)和道谛(苦的解脱之道)。兰卡僧俗学者认为四谛是佛法的精华。佛陀在其第一次说法时就简要地讲了这四谛,后又多次详尽地解释过这四谛。兰卡学者认为要正确认识四谛必须对苦这一词要有正确的认识。佛陀讲苦不仅仅指一般人认为的苦难、痛苦、苦恼等的含义,它表达了佛陀对人生和宇宙的看法,含有深刻的哲学意义。(罗侯罗:《佛法》)他们认为简单地理解这苦,就会片面地认为佛法是悲观主义的,错误地认为佛陀否认人生有乐趣。实际上佛陀也承认居士和比丘都可以有各种物质和精神的乐趣。佛陀要强调的是所有这一切的乐都要向苦转化,而这转化(即无常)本身就是苦。从这一简要的论述中,读者可能对其中的哲理也会有所体会了。 2)无我论:在讲佛法产生时,前面已讲到了无我论。悉达多悟道后称婆罗门教为有我论。据《中部》《阿拉格杜巴玛经》载,悉达多在向众僧讲经时曾说:有人说信奉有我论的人就不再有苦恼和麻烦,但我没见过这样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