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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沽湖——摩梭族走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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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翔 发表于 2009-10-11 18:45:4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走婚在摩梭语中叫“色色”,意为“走来走去”,它形象地表现出走婚是一种夜合晨离的婚姻关系。以走婚为主要婚姻模式的母系大家庭中,男人女人生活在母亲身边,夜晚才与自己的情人在一起。摩梭男子称自己的情人为“阿夏”,女子的情人则叫“阿都”。  阿夏与阿都生下的孩子由女方家庭抚养,不与父亲生活在一起。男人在自己的孩子出生时会带礼物去看望,过年过节时送些吃穿用品,但日常生活中对自己的孩子没有过多的抚养、教育的责任和义务。男人们只对自己姐妹的孩子负责。等他们老了以后,也由家中的甥男甥女赡养和送终。  走婚的男女情人之间,完全凭感情交往,凭双方情感交流的深厚决定维持时间的长短。一旦感情破裂,离异自由,男子不再走访,或女子不再打开“花楼”房间门,这一婚姻关系即告结束。  一直关注本民族传统习俗文化的宁蒗县妇联摩梭女干部戈瓦·阿平说,稳固的母系大家庭是永宁摩梭人保留走婚习俗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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