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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宁城县一农民因吸烟引发山火被判刑四年 去年10月的一天下午,宁城县必斯营子村村民孟某外出办事途经宁城县境内的温杖子山时,走累了就停下来歇息。在歇息期间,孟某用火柴点燃一根香烟后,随手把还没有熄灭的火柴梗扔在了脚下,引燃了山上的柴草。火借风势,越烧越猛,孟某试图扑灭时已经无能为力。于是,孟某不仅放弃了救火,还用火柴再次点燃了几处林草,致使山上的树林大面积烧毁。 经鉴定,这次火灾过火面积为16.5公顷,直接林木损失达9万多元。宁城县人民法院日前依法对此案进行了审理,认定孟某造成森林火灾,其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已经构成纵火罪,由此,依法判处孟某有期徒刑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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