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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 农历的8月15 本应该是个开开心心的 节日 但2009年的这个节日给我带来的是悲哀 10月2日那天 我弟上街吃饭 打算买好东西 好好的心情吃饭去 就在路上出现了问题 我弟正开车摩托车 只不过才29公里的速度 谁也料不到一个4岁半的小女孩 突然的从出租房里面冲了出来 把小女孩的脚给撞断了 哎!~ 只不过再过一天就是8月15 却发生这样的事情 我弟马上给我打电话 我接到电话后马上赶过去医院 第一时间去看被撞的小女孩 见到小女孩左脚用夹板夹住 我马上问医生 医生说:小女孩的脚断了 我第一时间问 谁是这小女孩的母亲 旁边的一个瘦瘦的女人回答:是我 我马上追问:为什么不好好看这小女孩 现在发生这样的事情 那你说 你自己好不好过 钱财是少 但是 这小女孩那么 你们忍心嘛? 女人说:我也不知道 。。。!!! 当时的回答让我都不知道应该说什么好 居然有这样做家长。。。。 没有过半小时 马上见到小女孩的父亲跟我弟同时到医院 我第一时间去问我弟 你为什么会撞到这小女孩 你开摩托车很快嘛? 我弟答:我开只有20公里 没有料到这小女孩自己冲出来 我车也没有倒。 我自己还比你郁闷呢! 唉 ! 经过了解 了解到原来这小女孩是自己冲出去的 然后我们按正常的程序去办手续 没有料到 谈到谁交押金的时候那小孩的父亲却一直说是我们这边的责任 他们那边却不应该有责任。。。 晕 这不是野蛮嘛! 居然不交押金 死赖不交 后来我们不忍心交了2000的押金任何再到交警处理问题 当时话题:小孩的父亲:你们看这是谁的责任。我堂哥:你没有好好看管这孩子 责任也不是全部是我们。小孩父亲:你们的车撞到我小孩 那你们说呢? 我堂哥:当时是你的小孩自己冲出去的 我们也是受害者呢! 。。。。。。。。。。。。。。。。一直理论得出的结果就是小孩的父亲 认定是我们这边的责任 。 因为这事已经交给了交警处理 同时也立了案 交警说要6号才过去开始办这交通事故 同时小孩的父亲跟我们这边也谈好 医药费一人一半 第二天 也就是10月3 就是农历的8月15 中午12点 交警打了个电话过来 叫我们出去医院 双方进行洽谈 自己双方搞好 当时我接到电话后 我没有马上出去因为我自己有紧要事要做 反正已经交了押金 怎样说 也是在医院也有医生 护士看也不应该到我们操心吧 4点多 交警又打个电话给我 叫我出去 我问:情况很紧张嘛?交警:小女孩那边的人说:那边的医生没有看过她 她现在要求转院 你自己去医院看看事情怎么搞嘛!你们自己搞掂。 我听到电话后 我马上赶去医院 见到小女孩的父亲 就拉着小女孩的父亲去找医生去 见到医生后 问:这是怎么搞的 我交钱 你们医院这样做事? 医生:不是 是因为这小女孩的脚太肿了 不适合马上进行复位 要过1-2天等脚没有那么仲才可以! 我相信医生这样说是有道理的 但是那小女孩的父亲却 你们没有看过 你敢保证嘛? 你敢保证她的脚百分百好嘛? 医生: 作为一个医生哪里敢担保呢! 就是一直。。。。。。。。。 医生也顶不住这位自己称 是重庆人事的野蛮 最后医生说如果你们自己要转院的话 可以 ! 我写证明 你可以转过去!我们也没有问题 于是很快的办好手续转去别家医院 这时!! 我走过去好客气的跟这小女孩的父亲说:兄弟 我们撞到你的小孩我们有责任但是你们是不是应该同时也付一点点呢 等下转去的医院 到你给一次的押金 我们已经交了第一次的押金 第二次也应该到你们交吧! 小女孩父亲:什么为什么是我们交 你们呢 这责任是你们的 应该是你们交 晕 现在根本就不知道责任到底应该是谁负责 居然这样说 交警还没有判谁都责任呢! 小女孩父亲的语气就是 一定要我们这边开车的交 我们不肯 因为交警那边也没有定责任 谁也不会那么冒然的去交 但是我们也交了第一次的押金 在没有定责任的情况下 是不是也到小女孩那边也交一次呢 小女孩父亲坚决不交 还用恐吓的语气说:行 你们不交 你们自己看着怎么办 说了半天的意思 就是说 作为另一方 不想负任何的责任相让我们这方全负上就最好。。。。晕居然有这样的人。。。哎! 到了晚上9-10点 小女孩的父亲带了 十几个所谓的老乡到我家。。。目的就不好说。。。 跟他们讲道理讲了2个小时才愿意负一点钱 还凶呢!~~~。。。。 天下居然有这样不看管好自己孩子的父母 居然有这么野蛮的人<center></cent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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