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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白大褂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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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ppy68698 发表于 2009-9-18 19:30:0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今天接到了绍兴医学会的通知。原文如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受理及通知提交鉴定材料的函  绍市医鉴受字NO……同志:由嵊州市人民法院委托我会的关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托书及材料,经本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审核,认为本次委托符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有关规定,决定予以受理,同时请你们在接到此通知之日起10日内,向本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提交以下相关材料。无正当理由,未依照规定如实提供相关材料,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不能进行的,应当承担责任。所需提交鉴定材料题录:1、书面陈述2、有关门诊病历原件3、有关影像片  绍兴市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盖章)  2008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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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ula1558 发表于 2009-9-18 21:27:16 | 只看该作者
                这是我的医疗律师撰写的回函:——————————浙江省绍兴市医学会:原告诉被告浙江省嵊州市人民医院人身伤害一案,由于在法院开庭中,被告拒绝对全部的主观病史和重症病房的客观病史进行质证,故原告对病史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予认可,特此告知医学会。此致浙江省绍兴市医学会!   原告代理人     2008年12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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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cher8948 发表于 2009-9-18 23:24:31 | 只看该作者
                糖尿病是终身性疾病,而嵊州市人民医院神经内科主治医生和主任医生居然“治愈”了我父亲的所谓“2型糖尿病”——应该让全世界的人知道他们的“丰功伟绩”:这些不是糖尿病专家的医生,有本事让你“彻底治愈”糖尿病。他们只要使用22天胰岛素、13天达美康、7天拜糖平、7天二甲双胍,就能彻底治愈“2型糖尿病”——从此不再使用降糖药,而血糖正常。不过,你同时也得付出惨重的代价——三次昏迷、三次病危、三次抢救,花费十多万医疗费,最后收获休克、上消化道出血、阵发性房室性心动过速、低血钾、电解质紊乱、急性肾功能衰竭、肺部严重感染、肝硬化腹水、多脏器功能不全综合症等“丰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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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c 发表于 2009-9-19 01:21:46 | 只看该作者
                [正在等待版主审核,请稍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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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oubaoyu 发表于 2009-9-19 03:19:0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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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1063318056 发表于 2009-9-19 05:16:16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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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irlosing 发表于 2009-9-19 07:13:31 | 只看该作者
                绍兴市医学会:我父亲2006年12月24日小病(上呼吸道感染)入院,血压、氧饱、心率、脉博、神智、CT、X光……都正常;餐后末梢血糖13.2;入院前是脂肪肝。因嵊州市人民医院神经内科滥用药物,尤其是滥用降糖药,一月内发生三次病危,导致多脏器(心、脑、肝、肾、肺)衰竭。为转科室治疗,我先后向市卫生局投诉、向省卫生厅反映,终于在4月13日转到内分泌和消化内科。2007年8月18日,对病床生涯已经厌倦、对生命不再渴望的父亲,在“腹水大量”的情况下抱病出院。出院后,腹水逐渐消除。我是教师,我没有以暴制暴,我相信法律。今年6月26日,我向法院递交了诉状;同时,我在论坛上发表文章。遭遇了医学会不公正鉴定的网友曾忠告我、劝阻我;网上充满对医学会鉴定的斥责之声。当时,我这样回复:法官不懂医,必须先医疗鉴定。医学会鉴定后,我们再申请司法鉴定。我不信医疗专家会黑白颠倒、指鹿为马。但是,在我去年复印来的客观病历中,重症病房的一些资料已经被隐匿;在今年9月24日证据交换和质证时,医院又拒绝出示完整的病历资料。对于病历是否隐匿、添加、涂改、伪造,至今还扑朔迷离。在全部病历资料没有质证的情况下,无法举行医疗鉴定。我们呼唤医德回归;我们期盼司法公正;我们也期待医疗专家公正、公开、公平的鉴定。2008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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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ber98761 发表于 2009-9-19 09:10:46 | 只看该作者
                今天上午寄出了给绍兴市医学会的回函。有律师的告知:“在法院开庭中,被告拒绝对全部的主观病史和重症病房的客观病史进行质证,故原告对病史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予认可,特此告知医学会。”有我的期盼:“我们呼唤医德回归;我们期盼司法公正;我们也期待医疗专家公正、公开、公平的鉴定。”也附上了10月8日撰写的给卫生局、卫生厅、卫生部的投诉信——《嵊州市人民医院隐匿病历资料,亵渎法律,藐视法庭》,“希望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督促浙江省嵊州市人民医院依法行事,出示完整的病历资料,尽快进行医疗鉴定,早日解决该医疗纠纷,以慰民意,以平民愤。”恰巧今天下午,医学会的一位女同志来电问我是否接到了通知书。我告诉她,因为医院拒绝出示完整的病历资料,在证据没有质证的情况下,无法举行医疗鉴定。我说:如果是卫生局移送医学会鉴定,那么主观病历可以直接送到医学会。但我们是向法院起诉,进入司法程序后,一切证据必须公开——接受对方质证。我告诉她,我现在对医学知识、对法律常识已经懂了不少,我不会再被愚弄。我还告诉她,我可以说是公益诉讼,14万医疗费中,医保12万,我们自己只有2万。中国的百姓啊,我们不能再做任人宰割的羔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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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yser2918 发表于 2009-9-19 11:08:01 | 只看该作者
                我坚信,法律是公正的!是至高无上的!是神圣不容侵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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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akevenit 发表于 2009-9-19 13:05:16 | 只看该作者
                镌刻在心灵深处的一道伤疤两年前的今天,父亲的这场医难拉开了序幕。从此阴霾笼罩我的心头,至今还未见阳光——惩恶扬善的正义之光。两年来,我停止了打球、下棋、拉琴等一切娱乐活动。父亲住院的那8个月,我在医院与学校之间穿梭。尤其是父亲在死亡线上挣扎的那段日子,我在病房里度过了我的全部课余时光。我亲历了小病入院的父亲因同时服用达美康、拜糖平、二甲双胍、阿司匹林……致腹泻、呕吐而渐至昏迷的过程;我目睹了因胰岛素双管齐下而重度昏迷的父亲去重症病房插管、苏醒后艰难地写字呼救的惨状;我见证了重症病房出来时神智已恢复正常的父亲因再次服用达美康而整天昏睡终于又出现低血糖的情形……要不是我咨询糖尿病专家、藏下几粒达美康,我父亲第三次病危不是被运回老家埋葬,就是不可逆转的脑死亡。四川的乌云灿烂在《把白大褂同行告上法庭》里写道:“父亲永远地没有了,他死于医生的错误,而我是亲自参与、陪伴他一起掉进了这个深渊!我是护士,我一次次地发现了医生的错,却懦弱地没有抗争……我一定要为父亲的生命讨回公道,否则我此生灵魂将永远不得安宁!”我经历了父亲在重症病房时那份生离死别的哀痛——医生说管子最多插一星期;继母说不想割开喉咙插第二次了;而兄长把父亲的衣物带回了老家……当时的我无能为力,唯有哭泣。我彻底品尝了将要失去父亲的极度悲伤……而现在的我毋须有乌云灿烂的那份追悔莫及的痛楚、悔恨——因为我为我父亲的生命付出了我的努力,我的抗争。当神经内科主任在我父亲整天昏睡、血糖已降至5.8、仍开出对我父亲来说毒药般的达美康时,我想到了去咨询糖尿病专家,我果断地藏下了达美康。这无异于歹徒将屠刀架在我父亲的脖子上,而我勇敢地夺下了歹徒手中的屠刀。我救下了我父亲的性命,也等于减轻了庸医的罪孽。如果我父亲不幸被他们治死,即使法庭上不追究他们的刑事罪,我想,稍有良知的人,也会为自己欠了一条人命而惶恐不安,后半辈子的灵魂将不得安宁——除非他们的灵魂已被魔鬼索取而去。中国的百姓本很善良,也天生缺乏告状的胆量。三次病危后,虽然家人都明白父亲的大病是被他们治疗出来的,但由于懦弱,没有一个人敢与医生论理。那时,我也在本子上写着:只要父亲的身体恢复到原来的样子,我既往不咎。但是,神经内科主管医生和主任医生不但是庸医,还是恶医。2月10日左右,离我父亲重症病房出来不到二十天,离第三次病危抢救不到十天,经过三次摧残,在我父亲神智还很糊涂、身体极度虚弱,监视器、导尿管、氧气罩都还无法脱离、腹水大量的情况下,神经内科医生竟然以“病房环境差、病人易感染”为由动员我们出院——带着氧气瓶出院,其用意很明显,让你糊里糊涂死到家里去……于是,我再一次努力,再一次抗争。我先是断然拒绝:“绝对不能出院。难道出院后让我继母当医生、保姆当护士吗?”2月份,我在万分复杂的心情下照料了父亲整整一个寒假月。3月份,我开学后就雇佣了保姆。因我对速尿片的干扰(父亲一下子服用6粒速尿片而骨瘦如柴、浑身无力)而得罪了主管医生,就由原来的动员出院到驱逐出院。我就去五楼联系内分泌科医生;再托朋友给张院长打电话。因五楼医生的变卦,转楼没有成功,主管医生对继母说:“限期出院,这是最后三天挂盐水。”我父亲在床上哀叹:“听天由命。”而我坚信命运是自己创造的。我向市卫生局投诉,向省卫生厅反映,请求领导尽快把我父亲转出七楼神经内科。还给范大姐帮忙、小强热线发去了求助信。4月3日,新接任的神经内科主管医生把我叫进办公室,告诉我:“你父亲可能有肝癌,医院建议你们去上级医院检查、治疗。”我说:“我父亲的存款都交给了医院;我要教书,没有时间;继母年已七十,没有精力。我们没有条件去上级医院。”主管医生就叫我在一张纸上签字。我虽阅读过成百上千个学生的各式各样的字体,但我还是看不明白这张纸上写了什么。于是我说:“你读给我听一下,我再签字。”新接任的主管医生告知:“第一句是对你父亲病情的描述;第二句是医院建议你们去上级医院;第三句是病人女儿拒绝去上级医院。”我说:“我不是拒绝,我刚才是说没有条件去上级医院。”这时,就在这时,神经内科主任拍案而起:“你们是想赖在我们医院,死在我们医院,叫我们赔钱吗?告诉你,这是不义之财,你休想得到!神经病,算你有几个匹字会写,告状告来告去,匹东西……”我惊愕万分:我惊诧于她对待还是老熟人的我父亲竟然如此心狠手辣;我惊讶于她差点犯下人命案而竟然如此面不变色心不跳;我也惊异于她不但毫无歉意还在大庭广众歇底斯里谩骂;我更惊奇于她骂我“匹东西”而她自己不知是什么东西……我终于回过神来,我说:“我是X医生叫我进来的,不是来跟你吵架的。拍桌子和骂人是泼妇的表现,我拒绝和泼妇沟通。”5月份,大概是我第四次去卫生局,终于见到了黄局长。我说:“我父亲现在到达需要抽腹水的程度,可能活不了多长时间(当时同病房家属都这么说)。向法院起诉时间漫长,我希望卫生局趁我父亲在世之日尽快调解。”黄局长说:“我跟你一样,是师范大学毕业,不是医科大学毕业,我不知道医生错在哪里。就算我懂医,也不能一人说了算,而要医疗鉴定。”我说:“我父亲的三次病危是不是医疗事故,需要医疗鉴定;我是不是神经病,要不要医疗鉴定?”黄局长说:“你拿证据来,我会处理的。”我说:“我想不到她会骂人,我没有带录音机,我拿不出证据。”2007年10月24日,我去医教科,把谈话要点写在本子上,其中有这两句:“你让你们的医生以后要吸取的教训是:一、千万不要把病人当作猫和猪,也不要当作实验室里的小白鼠;二、犯了过错后,要马上认错,千万不能有恃无恐,激怒患者家属。”2008年6月26日,为了维护父亲的生命健康权,为了捍卫自己的人格尊严,也为了其他百姓不再遭受医疗灾难,或尽量减少因医难而家破人亡的惨剧,我向法院递交了起诉状。在“诉讼请求”一栏里,写有:“判令被告医生向惨遭人身伤害的原告及饱受精神创伤的原告家属道歉。”两年后的今天,惨遭医疗伤害的父亲身体已逐渐恢复,我的生活也逐渐恢复了原状。但曾经将要失去父亲的那份痛,以及被当众辱骂的那份怒,还一直滞留在我的心灵深处,似一道伤疤,难以平复。——写于2006年12月24日父亲入院2周年后的2008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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