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文化网-民族论坛-56民族论坛-民族社区

搜索
快捷导航
查看: 3829|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剑桥中国晚清史中有关西藏的描述,不代表本人观点

[复制链接]

0

主题

0

帖子

0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积分
0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姜桦 发表于 2009-9-19 20:13:0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西藏不同于满洲、蒙古和新疆而享有相当程度的独立,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它路程遥远险阻之故。在1800年之际西藏政府顽强地采取闭关自守政策,但这种自我孤立并非西藏在此以前的历史的特点。的确,有人认为“十九世纪才是西藏真正可以称为‘禁地’的唯一时期”。[1]   在1800年,全部菩提亚人口(即西藏本土的藏民和所有其他地方的藏民)大约不超过六百万,而直接归拉萨政府管辖的人 口一定大大低于四百万。[2] 供养这些人口的经济是以种植和放牧为基础的,这种方式起源于中东的早期文明,但为适应西藏高原的环境而有所改变。西藏的牧区辽阔,然而西藏人口从事农业者却有六分之五左右。这里的政治文化中心总是位于农业区。  青稞能生长在海拔一万四千英尺的地方,是西藏的主要农作物,也是人们的主食。此外种植的还有荞麦、豆类、萝卜和芥子;在低海拔地方也种植小麦、水果(杏、桃、梨)和核桃。只有锡金、不丹和康区南部某些地势较低的地方种植水稻。水利灌溉是必需的,因为高山阻挡了主要农业谷地的降雨,因而雨量不足。土地所有者从拉萨政府领得土地,协助政府维护水渠系统,农民则根据其财产的多寡提供劳动力。灌溉良好的土地几乎可以连续耕种。  所有菩提亚人都说藏语,至少信仰三种宗教中的一种,即喇嘛教、本教或伊斯兰教。本教和喇嘛教是不能截然分开的,二者都进一步与西藏各种宗教传统发生紧密联系,但这些传统又独立于本教和喇嘛教之外。人们对西藏地方文化特点的了解莫过于它的婚姻习俗,贵族和平民都行一夫多妻制或一妻多夫制,包括父子共妻或母女共夫的情况。与几个姐妹或同辈的几个妇女发生非婚性关系的情况也有。这些婚俗通过“容纳大量过剩的妇女”而抵消了一妻多夫制造成的后果。[3] 当然,在穆斯林当中采用的是伊斯兰婚姻法。  在政治方面,菩提亚人分属几个不同的国家。最西部的是巴尔提斯坦或小西藏(这一称呼有时也包括拉达克):自十四世纪以来这里就是穆斯林(十二伊玛目派的什叶派)地区,但是也受到努尔巴赫什派的苏菲兄弟会很深的影响。自从佛教在巴尔提斯坦绝迹以来,这个国家就已完全独立,不用其他菩提亚人国家即使是名义上的保护。卡多(斯卡尔杜)、什卡和喀普鲁的统治者都放弃了他们同拉达克早期的地区性联系。人们继续讲巴尔提的藏语方言,藏文已随同旧的宗教一起消失,而有文化的巴尔提人则用波斯文从事写作。  另一个处于西藏政教关系网络之外的菩提亚人国家是拉呼尔,它的统治者为印度的库卢王公。不过这里也还保留了拉呼尔早年曾经是拉达克保护国的残迹,因为拉呼尔的酋长们仍向拉达克王进贡,在某些地方还向他交租。  其余的菩提亚人国家——拉达克、锡金、不丹及康区东部和安多各地区——是拉萨达赖喇嘛的属邦(但不是保护国):这种关系有的是直接的依附关系,如拉达克、锡金和不丹即是;有的是通过宗教联系的间接依附关系(如安多和康区东部的地方酋长),但宗教联系也有潜在的政治意义。  在这些外围藏族土邦中的最西部是拉达克王国,它的西北为巴尔提斯坦,其方言各不相同。拉达克的首府列城是大商埠,这里的经商者主要是克什米尔人,有商路通往拉萨、羌塘、叶尔羌、克什米尔、旁遮普、库卢和英属印度。国王控制着一些土王、世袭的大臣和酋长,其中如卡吉尔、楚朔、七塘、帕贡和索德等地的尊长是穆斯林,他们的属民也象巴尔提人一样是十二伊玛目派的什叶派。列城地区有大批外国穆斯林商人;每隔三年总是由一位穆斯林商人和一位佛教长老率领拉达克的进贡使团前往拉萨。这些外国穆斯林多半是逊尼派,因此他们显然不反对拉达克的佛教政府在和平时期允许拉达克人私下结成帮伙袭击巴尔提斯坦的什叶派。袭击者按照杀害巴尔提人的多寡而得到土地报偿。[4] 巴尔提人的反应则是派遣奸细前往帕贡、索德及其周围地区,以求达到“离间列城政府与农民(他们的什叶派教友)之间的感情”的目的。  与西藏其他地方一样,拉达克占绝对统治地位的宗教是喇嘛教,主要教派是主巴噶举派(它和王室有特殊关系),以及格鲁派,即达赖喇嘛的教派。噶举派的主要寺院在希米斯,拉达克的主要格鲁派喇嘛庙是毕图克庙。  世俗统治者治下的锡金向南延伸到特拉伊丛林区,即所谓磨朗,向北则越过边境深入到西藏本土。雨季时国王居于春丕谷,牧民则按季节或迁居在锡金,或迁居于达赖喇嘛的领土,同时向两个政府纳税服役。有十四支菩提亚人(王族即其一)是十六世纪从康区迁来锡金的,现在已经控制了主要由列普恰人组成的当地土著。在理论上,而且仅仅是在理论上,国王具有绝对权威,可以随意重新分配菩提亚人各支酋长的领地。这里的菩提亚人和列普恰人都是佛教徒,主要的教派是宁玛派,主要寺院贝米翁齐,只许可纯藏族血统者当喇嘛。噶举派的分支噶玛派在锡金也有三处寺院。  不丹是一个宗教国家,在某些方面同达赖喇嘛的国家相似,但不丹的教派是噶举派的支派主巴派,全国实际上都奉它的香火。全国没有别的教派的寺院。政府的名义首领是肖仲仁波且活佛,是一位宗教领袖,通称为法王:他是十一世纪印度怛特罗大师那若巴的化身,又是噶举派创建者的师尊。宗教体制控制着不丹社会,到处是寺院,甚至世俗官员也要保持独身而与其家庭分居,当了高官还要完全抛弃家庭。不丹的世俗事务由一位世俗行政长官负责,称为德卜王,他是由六省省长和其他高级官员组成的委员会任命的。官员们的职位一般都视包税条件而定。山区的菩提亚人垄断了所有要津,只有某些有特权的家族才能担任高级官员。地处低洼平原的不丹人(噶特人)中的印度居民从事农业,或者为高原的菩提亚人充当仆役和奴隶。  康区东部在十八世纪为清政府所吞并,其地由世袭土司管理,受四川总督节制,不过,每年还要到打箭炉向达赖喇嘛照付五千两税款。达赖喇嘛的宗教地位仍然得到康区东部僧俗领袖人物若明若暗的承认,但是不应忘记,在西藏人的心目中,宗教与政治忠诚是不能截然分开的。即使在靠近中国本土的康区极东部,清朝的控制也不容易维持,尤其是在金川(嘉戎),当地的本教势力比在西藏许多地方都大,那里的人民说的藏语根本不同于西藏本土的方言。  被清朝合并的安多称为青海,蒙语称库库淖尔(蓝湖),因它的最北部有一大湖名为青海湖。这里归中国甘肃省管辖,居民有藏人(称唐古特,汉语称西番)、厄鲁特蒙古人,还有几个较小的土著部落和越来越多的汉族移民。当地人由当地的首领统治,归清朝驻西宁的办事大臣节制;西宁办事大臣还管辖西南部的囊谦地区,虽然西藏人仍认为囊谦是康区的一部分。虽然安多由清朝直接管辖,达赖喇嘛依然在这里派有代表管理贸易和当地寺院,而且有证据表明,至少有些人还向拉萨纳税。[5] 畜牧业比农业更占优势,典型的乡村风光是:藏族牧民住在类似中东黑帐篷的帐篷里,厄鲁特蒙古人的帐篷则是突厥蒙古式的圆顶毡帐。在土著牧民中,清朝法律的执行比较松弛。在1807年,为了镇压康区邻近地区的两位果洛部牧民首领,清朝派出了八千军队, 同时达赖喇嘛政府也派来一支军队。尽管康区归清朝管辖,西藏军还是在这里呆了两年,以平息这些部落民。  在青海东北端的湟中,有一个操蒙古语、藏语、突厥语和汉语的民族,叫做蒙古勒族(土族)。他们信仰喇嘛教和萨满教,但他们的萨满教掺杂着中国的道教。还有一支操突厥语的穆斯林撒拉族,也起着重要的作用。纳赫什班迪教派和马明心的新教对他们的影响似乎相当大。当地的中国穆斯林也是如此,他们在青海的商业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清朝对新教是禁止的,西宁的官员在1789年粉碎过一小撮新教教徒制造的骚乱,[6] 但是政府并未能成功地禁绝这个运动。伊斯兰教继续有所发展,穆斯林的数目不断增加。不过,占统治地位的还是西藏佛教,特别是格鲁派。格鲁派的两大寺院,即塔尔寺和拉卜楞寺,拥有大量财产,统治着大批农牧民。  达赖喇嘛的国度(西藏本土)由四大地区组成:康区西部;包括卫藏在内的中部各省;阿里;以及大部分空无人烟的北部草原,即羌塘。达赖喇嘛还宣称阿萨姆杜瓦尔斯为其所有,这是一条东西向的狭长低地,在布拉马普特拉河以北约三十英里。统治康区西部的是僧侣集团、世俗王公和达赖喇嘛任命的官员,他们都直接听命于拉萨政府。阿里地区早年曾处于拉达克的保护之下,此时是一片草原;羌塘则几乎全是草原。卫区包括拉萨,藏区包括日喀则和江孜等重要城市,这两区主要从事农业,就跟在政治上依附于卫藏的较小省份工布和塔布一样。这些农业省份的主要河流是东流的雅鲁藏布江,此江往南流入阿萨姆,然后又向西流成为布拉马普特拉河。   西藏本土的世俗和精神统治者都是达赖喇嘛,他是格鲁派的首领。达赖的坐床处是拉萨的布达拉宫,人们相信他是活佛。达赖喇嘛未成年时往往由摄政行使西藏国家首脑的大权,在十九世纪,政权都由摄政把持,达赖只是偶尔掌权,时间也非常短。八世达赖喇嘛死于1804年,终年四十六岁。他对政治就很淡薄,一切听由摄政处理。九世达赖死于1815年,十世达赖死于1837年,十一世达赖死于1855年,十二世达赖死于1875年。  到十九世纪之初,达赖喇嘛政府在清朝支持下已把西藏的世袭地方首领完成了完全官僚化的贵族。清朝曾试图迫使西藏政府允许平民为官和实行军政分离,但未能奏效,可是拉萨却基本上打破了西藏本土贵族的独立性,直接控制了从阿里到康区西部的整个地区。只有两个值得注意的例外:雅鲁藏布江南部自治的拉嘉里王和河套附近波瑜的世袭统治者。但是这两个家族要向拉萨进贡,并与卫藏贵族通婚。拉嘉里王甚至派一人在达赖政府里担任官职。[7]   达赖下面的西藏政府包括两个平行的部分:宗教部分和世俗部分,各有官员一百七十五名。世俗行政由所谓噶厦(内阁会议)领导,直接听命于达赖喇嘛。噶厦由四位噶伦组成。在1800年,四噶伦之一必须是僧官,但是从1804年到1878年,政府不再保留这一僧官席位,四位噶伦都是俗官。噶伦如被解职或退休,就不能复职。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达赖在世之时不得任命他的亲戚当噶伦。为了管理各省的行政区(大部分在卫藏),拉萨政府给每一区任命了一位(俗官)或两位(通常是僧俗各一名)行政官。他们负责收税、执法、维持秩序和听取民、刑案件(这些案件在必要时可直接向噶厦上诉)。出身于大贵族的年轻行政官往往并不到任而住在拉萨,由管家代行职权。管家还管许多有收益的政府财产。西藏的武装力量由地方军组成,紧急时刻可以动员,通常是由一位噶伦指挥。卫藏分别设置两、三位戴琫(地方将领)。  宗教部分是由一位能够直接接触达赖喇嘛的大总管(总堪布)领导。他的下面设译仓,由四位大仲译组成,与噶厦相对应。译仓经管寺院,但拉萨的格鲁派三大寺院(甘丹寺、哲蚌寺、色拉寺)除外,它们直接听命于达赖喇嘛;译仓还负责登记转世喇嘛。译仓之下是一整套由三大寺僧官组成的宗教官僚体系。他们大多数是平民出身。僧官管理宗教事务和达赖喇嘛的家财,并担当其他各种职务,例如同俗官一道担任行政长官。这套政府结构,无论是宗教的还是世俗的,都是创于十八世纪二十年代,“在以后的二百年中,没有任何实质性的变动。”[8]   俗官出自西藏贵族,他们因拥有农田和担任官职而具有贵族血统。根据达赖喇嘛政府的观点,牧民当中不存在贵族。从理论上说,贵族地位必然与政府职务联系在一起,儿子不能继承父亲的地位就被认为降成了平民,除非他出家当喇嘛。然而在实际上,贵族家庭的诸幼子很少过平民生活。贵族家庭的收入来自达赖喇嘛的政府拨给的世袭领地,这是为了报偿贵族派出一个(有时是两个)儿子去担任政府职务之故。这些领地是贵族的主要地产。贵族家庭通常用他们领地的名称命名,但是贵族还可以拥有其他土地,他们不仅依据领地的名称来命名,也还依据他们拉萨府第的名称来命名。如果某家贵族没有儿子担任政府职务,就要为其领地支付空缺费,直到补上空缺为止。  贵族的官职与他的收入没有直接的联系。高级贵族出身的官吏都是富家子弟,即使担任低级职务,收入也多;穷家出身的官吏就是担任高级职位,收入也较低。官员可以以优厚的条件从政府贷款,但却以更高的利率转手放债。他们作为包税人,要按规定数额向拉萨政府交纳,但征收时总是超过规定的数额。如果官员调动,他们可以得到政府的特别津贴,可以差遣农民服役。他们往往滥用这种权力,要农民为他们搬运私人货物。  卫藏的贵族血统是各不相同的。最古老的贵族是中央集权在拉萨巩固之前就当西藏统治者的藏王和西藏大臣的子孙。但是在十八世纪,随着格鲁派势力的巩固,达赖喇嘛诸家族也加入了贵族行列,这些新贵族很快就比旧贵族甚至更重要。一般说来,贵族男子只能娶贵族妇女;如果无嗣,可以过继其他贵族之家的儿子。过继者便从继父姓氏,并为这个家系接代传宗。在政府担任过最高职务的贵族享有特权,不过政府尽量不使任何家族长期把持某一行政职务。贵族的领地和担任政府职务的权利是世袭的,但是他们的职位不能世袭。实际上,拉萨政府的政治影响仅能施之于卫藏贵族,以及工布和塔布的主要家族。藏区在十八世纪较为重要,但是大约在1792年以后卫区的作用变得更突出了。少数几家贵族垄断了政府中的最高职位,在整个十九世纪,这类贵族家系的数目仅略有增加。  卫藏世家大族为中央政府提供官员从而形成了贵族政治,此外地方上还有大量地主、显贵和宗教权贵,例如本巴(本教巫师)和阿巴(即驱雹师,因冰雹给西藏许多地区带来可怕的灾害,这些人作法驱雹,可得一份驱雹税),他们在地方上行使一种半官方的权力。在西藏本土的外围地区,还有一些当地的家族也很重要,它们是过去的当地封建主后裔。在有些地方,他们俨然就象当地的小贵族那样行事。但在另一些地方,他们不过是持有免税土地并有权支配村民劳动的世袭头人。[9]   格鲁派寺院集团在很大程度上与世袭贵族相互勾结,同世俗贵族一样有权势。次于达赖喇嘛的最重要人物是班禅,他也是活佛,在黄教居第二位,坐床在日喀则附近的扎什伦布寺。班禅喇嘛的辖地是一个模仿拉萨的具体而微的自治小邦,当地世俗贵族也得到领地,作为在政府供职的报答。康区西部的格鲁派诸活佛在管理自己的土地中都多少有些自治权;格鲁派喇嘛和寺院在西藏境内到处都有。贵族在寺院集团中一般都拥有特权地位。活佛常常产生于贵族中,贵族出身的喇嘛享有的机会通常是平民出身的喇嘛所得不到的。贵族出身的僧官比一般僧官更有威势,贵族出身的喇嘛从家中得到的财政支持也较多。  拉萨政府的僧官都是选自甘丹寺、哲蚌寺和色拉寺最有资质的男孩,他们经过设在布达拉宫的专门学校训练,学校严格实行独身制度。与俗官不同,僧官所担任的职务显然没有个人领地作为报偿,除非他担任的官职拥有可专门维持官员生活的土地。这样,他们就得主要依靠本寺来维持生活。僧官的生活来源有限,同格鲁派诸活佛拥有的财富形成鲜明的对比,因为这些活佛不仅占有良田,而且还从放款和经商得到额外收入。  古老而“未经改革”的教团寺院,只要承认达赖喇嘛的政治权威便可以得到土地;所有的土地在理论上都是属于达赖喇嘛的。这些老教派就是萨迦派、宁玛派和噶举派,它们被统称为红教,但是象格鲁派那样,它们只是寺院的教团而不是什么宗派;“红”的称呼更适合用于表示噶举派噶玛巴宗的所谓红帽喇嘛,以区别于黑帽系统。在西藏本土,萨迦派享有特殊的地位,它的长老统治着藏区西部一个自治的宗教邦。  在1800年,西藏各喇嘛教派的男性喇嘛总数约有七十六万,分属于近二千五百个寺院。[10] 各个阶级的男子都可以当喇嘛,只是贱民(如分尸者、屠夫、渔夫、船工和铁匠,西藏西部还要加上乐师)和残废人除外。不过富家男子更有机会依次晋升(候选—见习—受戒喇嘛—学衔获得者—法师),因为当喇嘛要部分地自给,在每次晋级之前要交纳各种费用和宴请僧众。所以许多贫家出身的候选者只能升到见习,而依靠给俗家当牧人,管理寺产或作手艺过活。某些教团的最高职务一般都不用从下层上升的喇嘛担任。达赖喇嘛和班禅喇嘛是活佛,格鲁派中许多担任最高职务者也是活佛。不丹的主巴派、锡金的宁玛派和拉达克希米斯寺的首脑也都是活佛;萨迦派和宁玛派主要寺院的统治阶层和长老则都是世袭,不让有才干的喇嘛接近这个禁脔。最重要的例外是格鲁派创始人坐床的甘丹寺,它的长老一职倒是对有才干的喇嘛开放的。  各个阶级各个阶层的人都从事商业。最有利可图的商品,尤其是茶、羊毛和稻米等,通常都被政府垄断而被分配给寺院和个人来经营。最大的商人是寺院和活佛喇嘛,他们也是主要的放债者。平民经商的处境很不利。他们即使有钱,但是地位低于最小的官员,不准穿用丝绸。手艺人的劳动也处于不利的地位。政府利用农民的劳动力经营一些纺织和某些专门工业,对其他手工业还有权以非常低的价格购买产品。在阿里,政府垄断了金矿,以三年为期租给包商,并授权后者征用自由农民的劳力去开采黄金。如上所说,铁匠是贱民。在拉萨也同在列城一样,占统治地位的外商是克什米尔人、尼泊尔人和汉人。西藏商人中有许多人来自康区。  随着1792年乾隆帝对西藏-尼泊尔战争采取军事干涉,清朝对西藏的影响臻于极盛,此后则逐渐衰退。清朝对噶厦的监督是由在拉萨的驻藏大臣、帮办大臣和一支小小的驻军执行的。如同在满洲、蒙古和新疆一样,驻藏大臣及其帮办总由旗人担任。噶厦和戴琫出缺,在理论上均由清帝亲自任命。实际上那只是形式,但达赖喇嘛或其摄政照例向驻藏大臣推荐这类人选,驻藏大臣则向北京呈报。不仅如此,清朝还承认这里的世俗官员为噶伦,属于清帝国官员,并拥有清朝特封贵族的三品顶戴,如同新疆六城的阿奇木伯克那样;其他高级官员包括戴琫在内,则为四品。有时清帝还加封一位藏官为二品,以示殊宠。达赖和班禅两位喇嘛位在极峰,不入品级;但是,官品在西藏人心目中是有威望的,这从西藏的上层官僚一般都是“四品”之称的事实中可以看出来。  清廷和西藏人是站在两个截然不同的角度看待皇帝与达赖喇嘛的关系的。在清廷看来,达赖喇嘛是强有力的宗教领袖和圣僧,但归根结蒂还是受清帝保护的。在西藏人看来,清帝不过是喇嘛的世俗支持者。这意味着西藏人把达赖喇嘛的地位看得高于清帝,因为在西藏,俗人有义务向僧侣提供物质支持,而僧侣才是占统治地位的(就格鲁派而言),俗人无论如何有钱有势,都是处于从属地位。西藏政府清楚地知道清朝的观点,但要清廷作出解释,对西藏人来说则是不策略的。西藏政府经常面临的问题,就是如何把敌视清朝的藏民的利益同寺院、贵族和北京政府的不同利益加以调和。  一个长期不得解决的问题是选择活佛的方法。在1793年,乾隆帝向拉萨致送金瓶,命令今后寻觅达赖、班禅和其他活佛的化身,要将候选者的姓名各写一签,贮于瓶内,由抽签决定。传统的确定方法则是根据一系列测验,例如让候选的幼童辨认其前世活佛的用具。选定的活佛一般都是主要藏官所同意的贵族。清廷则下令达赖喇嘛要在平民中选择,并将金瓶送往拉萨,以阻止藏官按照占统治地位的政治集团的利益在贵族中选择。在清廷看来,选择象达赖这样一位重要的活佛而用排除皇帝权威的办法,那是不可思议的。西藏人不但认为金瓶是一种不受欢迎的干涉,而且还认为这是清朝在西藏具有权威的象征,正象清政府自己所认为的那样。因此,在达赖圆寂之后,拉萨政府一方面要使西藏公众相信指认活佛是采用传统的方法,另一方面又要向清政府保证,达赖事实上是从金瓶当众抽签选出的。   金本巴瓶在十九世纪实际使用到何种程度,依然是个神秘的问题,不过在1841年和1858年这两次一般都公认曾经使用过它,这时清朝在西藏的影响却正处于最低潮。这表明当清朝的力量微弱到不足以在西藏发挥真正的权威时,西藏人还是愿意使用金瓶作为受清朝保护的象征。但是,在清朝强大时,西藏人为了强调西藏的自治,对金瓶的使用是有所犹豫的。  就在八世达赖圆寂以后的1804年,金瓶问题曾引起公众对清朝干预的不满。骚动者散发传单,张贴告示,西藏政府为了稳定局势吁请北京方面减少驻军。清廷表示同意之后,拉萨政府的回报是囚禁了反清示威的魁首。然而抗议运动继续进行,这是因为藏人认为噶厦官员与驻藏大臣同流合污,插手政府财政。摄政为了平息日益增长的民愤,曾将两位噶伦加以软禁,并派藏兵保护驻藏大臣,以防可能发生激怒清政府的事件。  公众的猜疑似是有某些根据,因为在1805年,清政府经过调查曾将一位驻藏大臣枷押而归,将另一位大臣流放乌鲁木齐。摄政则将两位被控贪污的噶伦降级,并把反清示威的头目逐出拉萨,以回答清政府所作的姿态。在1808年,清朝还允许藏人选择九世达赖喇嘛使用传统的方法而不用金瓶。但是,清朝驻军的声威继续下降。在1801年,驻藏大臣曾被迫向达赖和班禅借银两万两以应驻军需要,因为北京政府未将银两解到。但当驻藏大臣想再次告贷时,西藏人就拒绝了。不仅如此,清朝驻军不能依例三年轮换。因此士兵与藏族妇女通婚,用这种微薄的收入赡养家口,弄得很穷困。这种婚姻关系也使北京对驻军的忠诚发生疑问。到1815年,驻军的财政发生危机,只得削减弹药,减少操练。驻藏大臣变成了“不过是一位政治观察家而已”。[11]   西藏政府面临的另一个长期问题,是如何对待尼泊尔和英属东印度公司。西藏人同尼泊尔订有贸易协定,允许尼泊尔商人入境经商。东印度公司则是另一回事。西藏人不希望看到这样一个强大的异己力量在西藏建立它的势力。英国人会构成两重危险,即他们不仅可能蚕食西藏,而且他们的蚕食可能引起清朝的反击。1792年尼泊尔人的入侵曾导致满人的干涉,并在拉萨建立了清朝的权威。英国在西藏的活动,也可能促使清政府加紧它对西藏的控制。这是西藏人所急于避免的;因此,他们尽量同英国保持一段距离。  1792年清朝的干涉切断了西藏与孟加拉的贸易,也不许英国人到不丹。但是,商业前途仍然强烈地吸引着东印度公司的经理们,他们希望西藏能够成为与中国内地直接通商的过道,希望能在西藏和不丹得到金银去广州购买茶叶。东印度公司还想在它的境内种植茶叶。在十八世纪,他们曾试图通过西藏得到茶种而未获成功,但是他们后来仍在积极活动。为了达到这些目的,东印度公司把注意力转向1792年之后成为清朝属国的尼泊尔。尽管西藏和不丹都是对英商关闭的,东印度公司还是认识到,进入尼泊尔的英国货可以假手尼泊尔商人到西藏出卖。因此,英国人很快利用尼泊尔人对清朝的不满情绪,在1801年获得在加德满都派驻代表的权利。然而,当时的形势尚不利于英国扩大对廓尔喀统治者的影响。英国与尼泊尔的关系迅速恶化,在1803年东印度公司只得撤回它的代表。当东印度公司继续对尼泊尔施加压力时,尼泊尔人则把他们向清朝的纳贡说成是受中国人保护的关系。然而,1812年的尼泊尔贡使在北京却没有说服清政府答应在它同英国一旦发生战争时给予援助。清政府实际上拒绝了这一请求。  后来发生的1814—1816年英尼战争,使得清政府对属国尼泊尔的立场明朗化了。尼泊尔政府再三向驻藏大臣呼吁说英国想吞并尼泊尔,也想取消尼泊尔对北京的进贡。锡金王担心尼泊尔的扩张而左袒东印度公司,但对英国扩张主义更感忧虑的不丹人则同情尼泊尔。在西藏本土,班禅和某些拉萨官员也敦促清朝帮助尼泊尔。不过,西藏的摄政却劝尼泊尔讲和。最后,清帝指示驻藏大臣,此事尽管与清政府有关,但只要加德满都能够继续五年一贡,尼泊尔人甚至可以归顺英国。正如驻藏大臣在致尼泊尔政府的信中所说:“皇上对你们是否亲英毫不介意。……你们同英国打仗是在我们境外。我皇上不能发兵前往。”[12] 显然可见,尼泊尔并不处于清朝保护之下。  英尼战争也看清楚了清朝的“一视同仁”理论的真相,按照这一说法,清帝对帝国境内外的一切国家是同等看待的。尼泊尔是纳贡国,东印度公司则不是。然而清政府竟援引一视同仁的原则来为它拒绝保护一个纳贡国进行辩解。[13] 英国人几经挫折后战胜了尼泊尔人,强迫他们让出卡利河与苏特里杰河之间的全部领土。清朝政府对此竟无动于衷。北京在推卸保护纳贡国的责任时奉行的这种方针,使它在后来面临朝鲜、琉球、哈萨克草原、帕米尔和清帝国其他边区发生的许多不幸事件中能够自我解嘲。  如同在中国本土一样,清朝在亚洲腹地的权威也象一把重锤,平时对它的子民是高悬不用,一旦发生反叛则迎头打击。清朝的上层建筑几乎从不干涉平民的事务,但是它的存在维持了当地统治集团的权势,保留甚至固定化了当地的结构。  尽管清廷的政策是把亚洲腹地同中国隔离开来,但到十九世纪初汉人向那里的扩张已经开始。在政府的同意下,奉天、青海、康区东部边缘地区和准噶尔,都有汉民耕种土地。中国的州县制也随之而来。汉族农民还开始非法渗入满洲边境和内蒙古草原。汉商人数也增加了。在吉林和黑龙江的大小城镇都有汉族商人和手工艺人,汉族流犯从事采矿和在林区挖参。汉商左右了从恰克图到张家口的蒙古贸易,在草原各地做买卖。汉商和东干商在准噶尔的商业中起着重要作用,他们也在西藏的边沿地区做买卖,甚至日益试图将他们的活动伸向东突厥斯坦。只有西藏中部地区他们才未涉足。  虽然如此,这种扩张在十九世纪初期也还有限。对亚洲腹地的平民来说,中国和汉人是遥远的。旗人和清朝官吏只能偶尔见到。  北京从亚洲腹地各属地得到的收入并不多。诚然,清朝除了从它们那里求得安宁外,别无他求。满人之征服亚洲内陆是出于战略而不是利润的考虑,目的是想防止敌对强国的兴起。在陆路上,中国本土终于得到了妥善的保护。边境问题也是存在的。英属印度的扩张使清朝在西藏的权威受到潜在的威胁。浩罕的商业野心和玛赫杜姆家族的宗教政治威胁着清朝对新疆六城的控制。强邻俄国对新疆、蒙古和满洲边境也虎视眈眈。但是从中国本土看来,这些都是遥远的麻烦。在1815年,北京对它们还几乎毫无察觉。  (志勇 译)   [1] 斯内尔格罗夫和黎吉生:《西藏文化史》,第227页。   [2] 此数两倍于钱德拉·达斯在《西藏的寺院》(载《孟加拉亚洲学会杂志》,卷1第4期(1905年),第106页)中所估计的十九世纪藏族男性人口数;但低于麦克唐纳在《喇嘛的土地》第115页对二十世纪早期的估计。   [3] 石泰安:《西藏的文明》,第96页。   [4] 弗兰克:《西藏西部史》,第127页,引文转引自穆尔克罗夫特:《在喜马拉雅山诸邦及旁遮普等地的旅行记》,卷2第28页。   [5] 彼特奇:《1728—1959年西藏的贵族和政府》,第13页;夏格巴:《西藏政治史》,第173页。   [6] 施拉姆:《甘藏边境的土族:第三部分:土族系谱记录,湟中土族史与鲁家家史》,载《美国哲学协会会刊》1961年新刊,卷51第3号,第65页;关于掺杂道教的问题,见施拉姆:《甘藏边境的土族:第二部分:他们的宗教生活》,载同上会刊,1957年新刊,卷47第1号,第84—90、126页。   [7] 卡拉斯科:《西藏的土地和政体》,第137—138页。   [8] 彼特奇:《西藏的贵族和政府》,第7—19页。   [9] 见卡拉斯科:《西藏的土地和政体》,第127—136、213页。   [10] 达斯:《西藏的寺院》,第106页;卡拉斯科:《西藏的土地和政体》,第121页。   [11] 夏格巴:《西藏政治史》,第170页。   [12] 根据尼泊尔文史料“Itihas Prakas”,见罗斯:《尼泊尔:求生存的战略》,第73—87页(引文见第86页)。   [13] 铃木中正:《围绕西藏的中印关系史》,第174页。  

0

主题

0

帖子

0

积分

新手上路

Rank: 1

积分
0
2#
biopsy9531 发表于 2009-9-20 00:07:33 | 只看该作者
1815到1862年这段时期实际决定了拉萨的哪些属地将留在中国的势力范围之内,哪些属地将落入英属印度支配之下。英国的侵略性并不次于俄国,但是受到巨大的喜马拉雅山脉的阻碍。  1792年并入清帝国这件事将西藏和英属印度隔开,但是象俄国人在新疆一样,英国也利用“本地的”代理人渗入尼泊尔、西藏以及喜马拉雅山和喀拉昆仑山的诸西藏属国,为东印度公司寻找贸易的机会。这些最早的代理人中有一个名叫阿卜达哈迪汗的人,曾于1795年带着印度和英国制品被东印度公司派到尼泊尔去,他提出的一份鼓舞人心的报告大大刺激了英国人对西藏贸易的兴趣。  1810年,一个名叫吉尔曼的商人派遣另一个本地代理人到西藏的噶大克去,目的是得到披巾用羊毛的样品,这种披巾羊毛是由列城商人垄断的,并且是对十九世纪大部分英-藏政治有相当影响的一项商品。披巾用羊毛[1] 有两种:一种用驯养的山羊毛,一种是更加珍贵的野山羊毛、野绵羊毛和其他动物的毛。虽则在拉达克出产小量披巾羊毛,但大部分是来自西藏的日土和羌塘。根据条约的要求,西藏的生产者只将羊毛运到列城,再由克什米尔和中亚的商人继续全部转运给在克什米尔的纺织业。破坏这一垄断贸易便要以没收论处,它的规章严厉到甚至把六城地区质优价廉的披巾用羊毛排挤出了列城市场。当拉达克政府听说吉尔曼的努力后,它宣布凡是破坏垄断的人此后都将处以死刑。  少数英国人亲自暗地里探索贸易的机会。1811年,托马斯·曼宁前往拉萨,甚至设法谒见了达赖喇嘛。威廉·穆尔克罗夫特和H.Y.赫希在1812年进入西藏,远至噶大克,穆尔克罗夫特还派他的代理人米尔·伊沙塔拉去六城地区搜集有关贸易的情报。但是这些人只是作为个人独自去的,因为印度政府虽则并不阻止这样的探险,但它害怕触犯清政府,所以拒绝给探险家们任何官方文书。但是由于1814—1816年英尼战争和英俄商业竞争的结果,英国官方的态度开始改变。因为受亚洲俄国商人已在西藏活动的谣言的刺激,英国挑选了库茂恩和加瓦尔(菩提亚人在这两个地方的北部边缘居住)作为直接与西藏贸易的良好路线。[2] 然后,在结束英尼战争的萨高利条约中,英属印度并吞了库茂恩,并且确定加瓦尔和西姆拉两个山地国家作为印度的保护国。现在,英国的领土首次和清帝国的领土在西藏接壤。1816年东印度公司的韦布上尉和西藏官员之间在新边境线上的接触,增加了英国打破西藏孤立状态的希望。   英国击败尼泊尔并在加德满都重新派驻一名使节之事使北京放心不下,因为尼泊尔人在最后尝试争取清朝援助时,曾向清朝谎报说,英国人命令尼泊尔将它献给清朝的贡赋转交给印度政府,还要求自由通过尼泊尔领土去西藏。为此北京派了赛冲阿钦差大臣带领一小支军队去西藏探听究竟。赛冲阿了解到事实以后,拒绝支持尼泊尔,他只是希望印度政府“应考虑”中国和印度之间的“友好关系”,以从加德满都撤回使节为宜。当英国人答复说,如果北京愿意派遣一位中国的使节到尼泊尔去防止英尼争端发生,他们乐意照办,这时赛冲阿却将事情搁置下来,而在1817年回到了中国本部。[3]   英尼战争的另一结果是英国与西藏的属国锡金发生了接触。1817年,英国签署了英锡提塔利亚条约,将尼泊尔在1792年从锡金夺去的领土还给它,并且宣布对该国拥有最高权力,包括对锡金的外交关系负责。但是无论拉萨或是北京都拒绝承认提塔利亚条约的合法性。  英尼战争和英国宣布对锡金拥有最高权力,这成了西藏对外政策的一个转折点。作为清朝属地的西藏却有自己的对外政策,这表明它是享有特殊地位的。西藏有它自己的藩属,这些藩属是中国政治势力范围的次要部分,但它们本身不是清朝的领土,甚至也不是清帝国形式上的属国。在十八世纪,拉萨政府对扩大与英国的接触表现了一些兴趣,班禅喇嘛通过询问1774—1775年东印度公司的使节乔治·博格尔关于英俄关系的问题,已经有意地扩大了让英国人观察西藏的条件。在西藏并入清帝国后,英国人看来一定会先成为一股有希望抵消清朝影响的力量,但1817年以后,尽管汉族人数在青海和东部康区继续增长,人们已经很清楚,清朝对拉萨的权力不大,它几乎完全不干预西藏的内部事务。清帝扮演了佛教保护人的角色,他对寺院作一些布施,旨在维持现状。寺院和世俗官员们从西藏作为清朝藩属的地位中所得到的商业利益是巨大的,特别是在茶叶贸易方面。因此有理由认为,拉萨不想将一种遥远的、松弛的与和谐的清朝统治去换取一种较近的、更有力的和文化上较少共同点的英国统治。  清朝对英国侵略尼泊尔和锡金的反应是如此消极,以致拉萨不敢指望清朝的保护。清驻军的士气低落,数量也太少,不足以应付严重的危机。满族士兵已婚娶西藏妇女,她们靠丈夫的微薄薪饷很难生活,何况薪饷又不能经常送到驻军手里,因此清朝驻藏官员不得不低声下气地向西藏政府寻求财政援助。士兵们被迫用其他工作收入来补充他们微薄的薪饷。西藏面对英国的影响只能自己保卫自己。西藏人封闭了锡金这条英国和驻藏大臣联络的路线。从1818年起,企图经过苏特里杰河流域或库茂恩隘口进入西藏,已成为“正在山地休假或上班的英国官员们喜爱的运动”,但是西藏边境官员有礼貌但又坚定地封闭了他们的道路。[4] 拉萨开始编造清朝在西藏如何强大的神话,想用这种托词说明,阻止英国直接与雪山之国交往的是清朝,而不是西藏自己。  印度政府决定实行一项谨慎的政策,这政策被诸如东印度公司的军马司主管人威廉·穆尔克罗夫特[5] 这样一些人视为过分胆小怕事的一种举动。印度同中国一样,好几个世纪以来为繁殖马匹问题感到苦恼,为了军用他们也被迫输入马匹。因此穆尔克罗夫特终于得到印度政府的勉强允许,让他越过喜马拉雅山(由他自己负责和自费进行,没有任何授权或政治任命)去寻求中亚的马匹以供次大陆驯养之用。在印度的许多人对此行很感兴趣,希望他能弄清楚英国在山那边进行贸易的可能性,加尔各答的帕尔默公司和克鲁坦登公司将价值约三千镑的货物委托他经管。  穆尔克罗夫特和乔治·特雷贝克于1819年出发,在1820年到达列城,发现拉达克的对外关系即将改变。直到1819年为止,拉达克是西藏的一个藩属,但也向克什米尔的阿富汗人交纳第二等贡赋,即给他们以用益权。在一种不严格的意义上说,拉达克甚至可以被理解为“名义上隶属于中国”。[6] 然而在1810年,锡克人征服了克什米尔,并要求拉达克将克什米尔的用益权转交给他们。但是在穆尔克罗夫特的煽动下,拉达克王转而向英国人表示忠诚。印度政府怕触怒锡克人,就申斥了穆尔克罗夫特,拒绝了拉达克的归顺,并将此事通知锡克政府。锡克人放下了心。拉达克承认锡克人享有用益权并开始向他们交付贡赋。但是拉萨则把穆尔克罗夫特的未经授权的努力看作英国扩张主义的更进一步的证据。  穆尔克罗夫特继续留在拉达克直到1822年,他试图通过代理人米尔·伊沙塔拉劝说叶尔羌当局允许他进入清朝领土。列城的一些贸易人士可能已被英国将通过列城到六城地区进行贸易的前景所吸引住。一个叶尔羌的忽禅商人为他在俄国时听到的关于英国商人的叙述所打动,他帮助穆尔克罗夫特解决财政上的困难;另一个著名的纳赫什班迪教团成员和卓沙尼牙孜在叶尔羌有许多支持者,他给予了穆尔克罗夫特必不可少的帮助和忠告。但是克什米尔人害怕东印度公司将会妨碍他们对披巾羊毛的垄断,在叶尔羌有说服力地说明他们的立场,因此尽管穆尔克罗夫特声称曾有一个英国人已在大约二、三十年前进入过叶尔羌,但清当局仍宣布英国无在六城地区进行贸易的先例,拒绝了他申请护照的要求。穆尔克罗夫特经过克什米尔和喀布尔前往中亚,1825 年死在安德胡伊。[7]   虽然穆尔克罗夫特未能完成买马使命,但他的努力大大刺激了英国的兴趣。特别是他激起了英国的商业竞争感,因为他揭露了俄国代理人阿哈玛迪(见第七章),他报告说俄国人每年参加噶大克的集市,他断言,“相当大一部分”披巾贸易是“通过布哈拉和叶尔羌两地而同俄国进行的”。[8] 其他几个欧洲人也从印度进入拉达克。穆尔克罗夫特曾在那里遇到匈牙利学者、伪装成亚美尼亚人的亚历山大·肖马德科洛斯;1821年,亚历山大·杰拉德上尉进入拉达克,想要西藏批准他访问玛那萨罗沃池[9] ,但未获成功。但是印度政府的态度是避免和西藏或清朝当局发生官方接触,而英国人则把全部希望寄托在加入横贯喜马拉雅山的贸易,特别是披巾羊毛的贸易方面,库茂恩和加瓦尔对此贸易似已打开了一条通路。  在锡克人征服克什米尔的后果中,有一次饥荒使许多克什米尔织工流亡到英国领土上,尽管仍有垄断,小量披巾羊毛还是开始从西藏渗漏了出去。英国人想要扩大这种供应,并开辟从六城地区和西藏经过列城移往克什米尔的贸易。  西藏向拉达克输出的商品包括西藏本地的产品和来自中国本部再加转运的商品。由牦牛商队从拉萨运到列城的中国转口商品主要是砖茶(每块重八磅),也有丝、绒、缎和银元宝。西藏产品主要是披巾羊毛,其次是羌塘绵羊、硼砂(银匠和黄铜匠需要)、硫黄和黑盐。西藏自列城的输入品包括棉布、披巾、印花棉布、铜包的锡器皿、匙子、印度和欧洲的制造品、干果和谷物(这些东西主要来自旁遮普和克什米尔)。列城也和叶尔羌有相当可观的贸易,在十九世纪二十年代虽然有拉达克的垄断,但叶尔羌、和阗和大帐哈萨克人的披巾羊毛越来越大量地运到了列城市场上。披巾羊毛的价钱不断上涨,到三十年代,拉达克禁止从六城地区进口的禁令成了一纸空文。  英国努力挤入这种贸易,最初是成功的。拉达克的垄断垮了。西藏的商队开始到英属印度的巴什哈尔去。但是英国并不是拉达克贸易的唯一觊觎者。1822年,锡克人把一个印度多格拉人古拉布·辛格提升为查谟王,1834年古拉布·辛格派遣他的将军佐拉瓦尔·辛格带着一万名多格拉军队去征服拉达克。有个冒险家乔治·亨德森博士在多格拉人之前曾偶尔游历列城,使拉达克人能够诡称,英国使节已经前来接受拉达克在十余年前通过穆尔克罗夫特即已提出的效忠。然而英国人相信多格拉人的侵略只会使更多的西藏羊毛转到印度;因此他们揭穿了拉达克人的欺骗,再次使多格拉人安下心来。尽管冬季的条件有利于拉达克,但他们的过时的武器是不能和佐拉瓦尔·辛格的武器相匹敌的,后者在1836年曾对锡克人夸下海口说,如果锡克人“愿意下令征服中国国土,他能马上点燃战争之火,向中国国王挑战”。[10] 拉达克人在1837、1838和1839年接连进行反抗,直到1840年在佐拉瓦尔·辛格征服了巴尔提斯坦以后,多格拉人才完全确立了他们对拉达克的统治。从理论上说,什么事情也没有改变。多格拉是锡克王国的一个部分,后者在拉达克继续保持名义上的用益权;而拉萨继续收取拉达克的例行贡赋。但是锡克对查谟地区的统治充其量不过是有名无实的。50000443_0449_0[11] 古拉布·辛格计划恢复拉达克的贸易垄断。他甚至用停止拉达克历来向西藏一年一度的贸易使团提供惯例的膳宿和运输的办法,来向拉萨的传统地位挑战。  由于拉达克在混乱中,西藏商人日益避开列城,而把货物输出到巴什哈尔,这个地方变成了印度和西藏贸易的主要干线。结果,供应克什米尔织工的羊毛大减,以致几乎危及该工业的生存。在此期间英属印度自己横贯喜马拉雅的贸易多亏鸦片的输出而扩大了,作为非交战国的印度商人将鸦片运到列城,以便让克什米尔人——甚至还有一些印度商人——再向叶尔羌输出。大量来自旁遮普的鸦片,必然是完全通过锡克人和多格拉人之手的。小量鸦片是取道巴达赫尚到达叶尔羌的,也有一些由尼泊尔商人和在西藏冒充“尼泊尔人”的印度人经手,通过尼泊尔运到拉萨,在那里鸦片完全是供清朝军政人员消费的,尼泊尔人和西藏人并不是使用者。  为了沿通过列城的传统路线重新恢复西藏的披巾羊毛和茶的输出,并进而控制这条路线,古拉布·辛格派遣佐拉瓦尔·辛格在1841年入侵西部西藏,堵塞了渗入英国领土的贸易的漏洞。英国人既担心清朝将会因多格拉人的入侵而谴责他们,也害怕多格拉-尼泊尔人可能结盟(也许是因为清朝的怂恿)而反对他们,因为他们正在与阿富汁和中国交战而腾不出手来。有了这些考虑,再加上他们想恢复西藏贸易的愿望,导致他们给锡克人送去一份最后通牒,命令多格拉人撤退。锡克人把这话传给古拉布·辛格,但是在他能够和他派往西藏的将军联系以前,西藏人在没有从无能的清朝驻军取得援助的情况下就打垮了几乎被寒冬消灭的多格拉军队,并且杀了佐拉瓦尔·辛格。拉达克立刻发生了起义,西藏人于1842年侵入拉达克,重新确立了他们在那里自古以来的权力。但是古拉布·辛格赶派援军而至。西藏人退却了,比拉萨军队较为现代化的多格拉军队水淹靠近拉达克-西藏边境的西藏人营地,弄潮了他们的火药,使他们的枪毫无用处。多格拉人击败了西藏人,但是双方都已筋疲力尽而准备和解。  1842年10月17日,多格拉人和西藏人在列城缔结了和约,重新确立了拉达克对西藏披巾羊毛的垄断,确认了传统的(但仍未立界限的)拉达克-西藏疆界。多格拉人放弃所有对西藏的领土要求,西藏人承认多格拉人在拉达克的统治地位。多格拉人的印度教王国名义上仍然依附于锡克人,西藏是清朝的藩属,但是西藏人和多格拉人实质上都作为主权国家行事而缔结了一项国际协定。清朝无所作为,只是默认这一既成的事实。拉达克仍继续派使团前往拉萨进贡;多格拉人恢复了对西藏每年派往列城的政府贸易代表团提供象征性的膳宿和运输;西藏人则承认多格拉人拥有拉达克;列城对拉萨的贡赋减到了惯例水平;纳贡是为了取得拉达克对西藏披巾羊毛贸易垄断的确认。拉达克和巴尔提斯坦自此正式成为锡克王国的一部分。拉达克脱离了中国的政治势力范围,变成了印度次大陆的一部分。  所有这些事实,再加上清朝驻军的可怜状况,降低了清朝在拉萨眼中的威望。当白莲教叛乱者1822年从四川侵入甘肃东部时,青海湟中地区的二十三个藏族部落拿起武器从和硕特部那里夺回了以前藏族在青海湖的牧地(和硕特部早在十六世纪初就已经占有了这些牧地)。同年,长龄率领下的清军获得暂时胜利,但是藏人再次打破了和平。“一个漫长的破坏和屠杀的时期”跟着发生了,主要的煽动者之一是东科尔寺的文殊师利呼图克图。[12] 1829年,拉萨派遣它自己的军队去青海湖恢复秩序。1835—1838年西藏军队也和拒绝向达赖喇嘛政府纳贡的波密统治者作战,并取得胜利。西藏人驱逐多格拉人一事因此也必须通过其他西藏军事行为的背景来观察。  然而,由于害怕英国人,拉萨政府继续加强清政权的保护假象。1830年,西藏人因发现一个带着英文书信和地理情报笔记本的克什米尔代理商阿赫马德·阿里而感到惊慌,这个人承认他是为印度政府来刺探情报的。此外,印度政府在1820年击败缅甸人时,强取了缅甸人在阿萨姆的有争议的“权利”,其中包括与阿萨姆平原和西藏边界地方的部落之间一系列模糊不清的关系。1835年英国曾迫使拉萨的藩属锡金割让大吉岭,1841年他们开始吞并阿萨姆平原,但西藏的另一个藩属不丹声称阿萨姆应该归它所有。1844年,英国人迫使沿不丹东部边界的西藏达旺地区的首领们放弃对卡里阿普拉沼泽地的权利,而他们每年则取得五千卢比的补偿作为代价。其中只有五百卢比交给达旺寺院(哲蚌寺的一所附属寺院),其余部分都送往拉萨的哲蚌寺。换句话说,英国人承认他们是侵犯了拉萨的领地,从那时起直到1888年,当英国人完成了对阿萨姆-西藏边境部落的吞并以后,他们继续在门隅、珞瑜及下察隅等地蚕食西藏领土。由于拉萨和不丹的政府都怀疑锡金国王是英国人的爪牙,拉萨撤销了他在西藏领土上的若干传统的放牧权利,不丹人试图暗杀他。  在这样一种气氛中,拉萨政府的官员们需要促使清政权作出有力的姿态就不足为奇了;因此,当1844年噶厦以及甘丹寺、哲蚌寺和班禅喇嘛联合起来发起一场反对摄政策满林的政变时,这几方就要求北京干预。皇帝派遣因在鸦片战争中搞所谓“两面派”而被充军的琦善前去处理,当琦善到拉萨时,对摄政以拷问相威胁,除非他承认滥用权力。策满林从1819年起摄政,谣传说曾连续谋害了他照管下的三个达赖喇嘛。在琦善建议下,北京将摄政充军到满洲,但是拉萨的形势是一触即发,因为民众意识到清朝控制的软弱无能,对北京干涉和处理达赖喇嘛政府首脑一事深为不安。策满林出身的色拉寺的僧侣们拿起武器反对清朝当局,痛打他们在摄政房子里发现的两个噶厦成员,并释放了囚禁中被罢黜的摄政。可是,摄政自信在北京能为自己辩白,就告诉他的支持者返回他们的寺院,但在北京他没有能证明自己有理而被流放到黑龙江。至少在表面上,“帝国的权威仍是不得抗拒的,每个人必须对它服从。但这是最后一次了。”  当琦善试图惩罚色拉寺的僧侣时,西藏政府立刻把此案从他手里拿了过去;在康区的一场辩论进一步证明了清朝在西藏的权威的表面性。1844年,察雅(乍丫)的两个孪生活佛拒绝服从西藏第三大城察木多(昌都)的帕巴拉活佛的权威。争吵在1846年演变成严重的武装冲突,察木多活佛向清朝请求帮助,但在各地区首领中激起了反清情绪,其中一个首领由于对北京卷入拉萨的政变感到不满,拒绝为前往西藏的清朝换防军队提供搬运夫役。只是当拉萨提高了察雅喇嘛的地位后才使争吵停止,这就重新肯定了西藏人的权威,而且在实际上,奖励了康区反清示威者的那些象征性的领袖人物。[13]   1846年英国对西藏隔绝状态重新施加压力。英国制服了锡克人,使古拉布·辛格成为查谟和克什米尔的大王,并承认他对拉达克的所有权,它行文给拉萨的办事大臣宣布英国对多格拉王国的宗主权(特别是对拉达克披巾羊毛的垄断权),鼓励印度-西藏贸易,要求组成联合的多格拉-英国-清朝边界委员会来确定拉达克-西藏的边界。信的内容还通过香港直接告知清政府。可是西藏政府不打算让清朝与英国联系,自己也不想在此活动中碰运气。当拉萨在1846年从西藏驱逐遣使会的教士噶哗和古伯察时,它不准让他们取道印度离境。英国的边界委员在1847年勘探了边境地区,但是清朝的边界委员一直没有到来。  此外,拉萨有意坚持1842年的多格拉-西藏条约把西藏政府的贸易限制在拉达克一线,以免和英属印度发生纠缠。这在最初能使古拉布·辛格为自己保留大部分披巾用羊毛,但是他的“灾难性的捐税”和他的官员们的瞎指挥,几乎在1849年使克什米尔的纺织业陷于停顿。事实上,有如此多的披巾工人开始离开克什米尔,致使多格拉政府在1851年发布命令禁止他们移往国外。结果,虽则多格拉政府阻住了叶尔羌的“上好的”“土鲁番”羊毛流入印度,但是羌塘的西藏披巾羊毛开始再一次供应生活在这一英国领土上的织工。[14]   从菩提亚人的观点看来,拉萨仍然保有特殊地位。西藏政府每年给锡金王一笔谷物、盐和茶的津贴,以补偿他在1849年因抵制英国侵略所造成的损失;1853年,西藏官员和拉达克官员们再次确定了拉达克在西藏的贸易垄断权,并且缔结了加强列城进贡使团和拉萨贸易使团每年交易的正式协定。不丹虽然是一个有独立对外关系的完全主权国家,也每年派贡使到拉萨去。[15] 在门隅、珞瑜和下察隅,效忠于拉萨和效忠于英国当局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在菩提亚人心目中仍是模糊不清的。虽然英国人已发觉他们的佛教山地诸国对双方都表示忠诚,但宗教的和世俗的义务是如此紧密相联,除非他们直接同北京和拉萨就此事进行谈判,就几乎无法把这些义务弄清楚。  由于哲蚌寺和达旺主要头人之间的争端,英国与西藏的直接谈判在拉萨的倡议下事实上确已进行,因为达旺主要头人在1852年没有将卡里阿普拉沼泽地的赔偿中应给哲蚌寺的一份送给它,并且逃进了英国人境内。当拉萨派遣一支军队到印度边境时,英国同意每年送偿金给西藏,西藏则应以赦免叛变的头人作为交换。但是英国人没有能将1853年的谈判扩展到其他问题上,也没有提出要在将来进行其他直接接触,而它和尼泊尔之间的纠纷立即强化了拉萨的孤立隔绝政策。  在1840、1842和1846年,尼泊尔曾请求北京给予支持以反对英国,但是北京执行的是它的“一视同仁”政策;所以当1846年拉纳(昆瓦尔)家族的忠格·巴哈杜尔夺取了政权,他便转而采取亲英的政策,甚至撤销了1847年尼泊尔每五年一次派往北京的贡使。然而在1852年他恢复了进贡使团,这个使团带到中国的鸦片差不多价值三十万卢比,享受外交特权的免税待遇。在使团于1854年转回加德满都时,带回了太平军起义的新闻,忠格·巴哈杜尔认为加强尼泊尔在西藏的特权的时机已经到来(更有利的是因为英国正专心致力于克里米亚战争)。在向北京提供反对太平军起义的军事援助遭到拒绝之后,尼泊尔于1855年侵入西藏,它的异想天开的借口是要从西藏人那里得到尼泊尔为准备援助清朝的军队而花费的费用。忠格·巴哈杜尔还责备西藏人破坏尼泊尔人的贸易权利,并提出了一系列过分的要求。没有清朝援助的西藏人进行反击,战斗陷于僵持的困境。1856年缔结了结束战争的塔帕塔利条约,它无疑和1835年的中国-浩罕协定很相似,它规定:免除关税;在拉萨驻扎一位有治外法权的尼泊尔官员;特别是在尼泊尔人和所有其他居住在西藏的外国人之间发生争执时有裁决权。尼泊尔人可以和西藏妇女结婚。与六城地区的察尔虎特人一样,这样的婚生男孩被认为是尼泊尔人,女孩则被认为是西藏人。拉萨同意每年付给尼泊尔贡赋一万卢比。  西藏和多格拉人签订的条约已经有损于清朝的威望,但西藏-尼泊尔条约则使北京感到加倍丢了脸。在尼泊尔人的声明中可以看到关于和平问题的解释是站不住脚的,他们说加德满都只和西藏人争吵,尼泊尔并不想反对清朝。但是条约中的称谓敬语把尼泊尔王和清朝皇帝放在“平起平坐的地位”。为了挽回清帝的面子,原文被修改成为他将“象过去一样受到尊敬(或尊重)”。又对条约措词作了进一步修改,将尼泊尔为西藏防御提供军事援助的“义务”限制在西藏受到除中国皇帝之外其他统治者的军队侵略时才适用,然后驻藏大臣才在条约上盖了印。但是北京指令这位驻藏大臣对条约的不敬之词假装痴聋,以免有损“国体”。[16]   西藏人再一次孤立无援地保卫自己的领土,但是,尽管清朝在这一过程中陷于某种困境,由于西藏人害怕英国人和尼泊尔人,他们还是继续向北京当局表示忠诚的。1861年,拉萨加强了继续托庇于清帝国的决心,因为在那一年英国侵略锡金,强迫签订了英国-锡金的通朗条约,使这个国家成为英国的保护国。但是无论拉萨或北京都没有承认这个条约,在英国军队撤退后,锡金统治者继续从拉萨接受封赏。[17]   在1862年,拉达克、锡金和不丹仍然是西藏的藩属,但是从喜马拉雅山的另一边看来,不丹是独立的,拉达克和锡金由于条约规定是英属印度的属国。拉萨是清朝的一个藩属,但也向尼泊尔进贡。尼泊尔是清朝的属国,但在政治上与印度政府联盟。  在内部,西藏是安定的。青海湖的骚乱已在1854年被镇压下去。昌都地区一场把波密统治者牵连进去的严重混乱,已在1859年被制止。西藏的作家和画家断绝了外界影响而单纯地仍按自己的传统进行工作,继续从事各种形式的文学、哲学注释、校勘学和宗教画。但在这些作品中很少有新鲜的或革新的内容。唯一值得注意的新成分是从中国本部来的,因为在十九世纪汉族文化的影响增加了,并在西藏的图画、室内装饰、服装和烹饪中反映了出来。但是即使在这里,汉族文化的输入成分只是影响了西藏的上层阶级。[18] 对于最普通的平民来说,中国本部仍是遥远的地方。  即使在它的全盛期,清朝在西藏的力量也决未占压倒的优势。在十九世纪六十年代,西藏人出于自身的原因仍然宁愿加强清帝国的象征性权威,并使它看起来好象是名实相副的。  在十九世纪开始的前六、七十年中,清朝上述三个藩属的历史彼此之间大异其趣。蒙古地区在清朝统治下衰落了,但保持着安定。新疆虽然境遇较好,然而有叛乱。西藏的内部生活基本上仍未受清朝权力的影响。造成这些差异的根源在于这些地区的自然特征以及满洲人在合并它们时本来目的的不同。  在蒙古地区,清朝的目标就是古代中国人的目的,即改造游牧民,使他们不能威胁中国。在这方面,满洲人是成功的,但是蒙古人却付出了很大的代价,从满洲地区到准噶尔地区的蒙族人口都减少了,牲畜和领土也减少了。  在新疆,满洲人只要求相安无事以及对清帝形式上的恭顺。但这些是不可能达到的,因为东突厥斯坦人是一个远伸到四面八方的广大伊斯兰文明的成员,而中国对这些地方全然没有影响。他们对世界的看法向清帝国的基础——皇帝的最高权威——挑战。清帝不是一个喇嘛教徒,却能做喇嘛教的合法保护人而进行统治;但他不相信伊斯兰教,就不能在穆斯林世界起这种作用了。好几个世纪以来六城地区一直是“伊斯兰之家”。它的居民负有进行圣战的义务。由一个非伊斯兰教信仰者来进行统治,只能暂时地被接受。接壤而非中国军力所及的浩罕,甚至对短暂的和平相处也是一个障碍。为了它自己的商业利益,浩罕汗国使喀什噶尔保持一种连续动荡不安的局势。虽然张格尔的圣战有大量自发的造反成分,但直到十九世纪六十年代以前,其他大多数骚乱基本上都是发端于浩罕。加之,六城地区的传统领袖都是穆斯林。北京没有能够如同团结达赖喇嘛和蒙古诸汗那样将他们并入清朝的体制。玛赫杜姆家族出没在帝国的边境。即使作为纳赫什班迪苏菲派来说,他们的教义也是主张采取有力行动的。与此同时,别处的纳赫什班迪教团的领袖们也在从事圣战,例如反对锡克人和印度的英国人,在高加索反对俄国人;而且他们在马来亚、印度尼西亚、奥斯曼帝国、西部中亚和阿富汗斯坦正迅速扩大政治影响。  在西藏,清帝的愿望是使自己成为黄教(蒙古人也属于黄教)的保护人。西藏人对此是欣然从命的,因为在佛教徒看来,保护人是从属于僧侣团体的,这样一来,每一边都可以把自己看成高于对方。和蒙古或新疆不同,西藏有它自己本地的中央政府。西藏的军事力量没有对中国构成威胁;因此满洲人并未采取行动去削弱达赖喇嘛统治他的宗教国家的权力。正好相反,他们加强他的权力。在整个十九世纪达赖喇嘛政府的力量增加了,北京支持拉萨去努力排斥外国影响和保持西藏与世隔绝的状态。  物质利益在三个藩属的政治行为中只起很小的作用。虽然真正受苦难的蒙古人也象东突厥斯坦人那样生活在异族统治之下(他们只能把自己的不幸归咎于此),但他们仍在等待运转时来。六城地区的穆斯林是滋事之辈,但他们的叛乱似乎并不是由于任何相应的经济衰落造成的。西藏的商业经济和寺院在清朝统治下明显地繁荣,但是没有什么根据认为这是拉萨政府要坚定地依附清帝国的主要原因。   尽管清朝在亚洲腹地的权威是表面的,但对于保证来自中国本部的不断增加的汉族移民——他们移住在内蒙、整个新疆及西藏东部边缘——的安全来说,仍是足够强大的。从整体来看,尽管有叛乱和欧洲人的侵略,以及满洲人的命运日益不济,但从十八世纪九十年代到十九世纪六十年代这段时间仍是清帝国力量的伟大时期。  (陈高华 译)   [1] 克什米尔地区出产的披巾特别著名,它是用西藏和拉达克东部高山地区山羊的下腹部细毛制成的,三个织工编制一条普通披巾需时三个月,贵重的披巾需一年多时间。十八世纪时,克什米尔披巾行销印度、中亚、俄国、伊朗等地。十九世纪中叶,远销欧洲国家。——译者   [2] 莫拉爵士的密信,引自拉姆:《1767—1905年通往拉萨之路》,第51页注2。   [3] 罗斯:《尼泊尔:求生存的战略》,第89—94页。   [4] 拉姆:《1767—1905年通向拉萨之路》,第62页。   [5] 《大清宣宗实录》卷三十四译为“木尔齐喇普”。——译者   [6] 沃森:《中国鞑靼里亚与和阗纪要》,第658页。   [7] 穆尔克罗夫特:《在印度斯坦喜马拉雅山诸邦及旁遮普等地的旅行记》,卷1第47—50页;黎吉生:《西藏简史》,第72页;拉姆:《1767—1905年通往拉萨之路》,第39页,特别是注2;库兹涅佐夫:《清政府在新疆的经济政策》,第175页注28。参阅戴布斯:《中国突厥斯坦的发现与探险史》,第31页,他无批判地遵循古伯察的主张;铃木中正:《围绕西藏的中印关系史》,第203—212页,他论证穆尔克罗夫特在十余年后死于西藏之说不可信。   [8] 穆尔克罗夫特:《旅行记》,卷2第164页。   [9] 即冈底斯山附近的玛法木错湖。——译者   [10]  Sohan Lāl Sūrī,‘Umdat at—tawārīkh’,引自B.S.辛格:《查谟之狐》,第28页;也见第204页注39。关于征服,见鲍宁:《对小西藏的征服》,载《伊斯兰世界杂志》,卷11第6号(1910年6月)第2O7—231页。   [11] 参见胡希旺特·辛格:《锡克人历史》,卷1第279页,及卷2第21页。他提出克什米尔织工的困难和锡克人的积极性是多格拉人扩张的原因。   [12] 施拉姆:《甘藏边界的土族》,第三部分。文殊师利呼图克图=东科尔寺呼图克图=察罕诺们汗。   [13] 彼得奇:《西藏的贵族和政府》,第4页;夏格巴:《西藏政治史》,第180页;铃木中正:《围绕西藏的中印关系史》,第332—342页;舒尔曼:《达赖喇嘛史》,第354页。   [14] B.S.辛格:《查谟之狐》,第160页;戴维斯:《印度报告》,第52页。   [15] 拉姆:《近代不丹》,第52页。   [16] 罗斯:《尼泊尔:生存的战略》,第115、117页。铃木中正:《围绕西藏的中印关系史》,第329页。   [17] 拉姆:《中印边境争议的渊源》,第24页。   [18] 斯内尔格罗夫和黎吉生:《西藏文化史》,第230—231页。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Tutorials本版贴子更多>

  • 新帖
  • 热帖
  • 精华

Trading本版热门更多>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