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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王熙凤惹的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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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lopfosse2
时间:
2009-9-19 23:28
标题:
都是王熙凤惹的祸?
两府查抄之后的一回,回目写明“王熙凤致祸抱羞惭”,似乎查抄是王熙凤惹的祸。 担了“致祸”的罪名,王熙凤做了什么事? 且看书上写的:这一回是北静王长史代为传旨,给贾政说的,“主上甚是悯恤,并念及贵妃溘逝未久,不忍加罪,着加恩仍在工部员外上行走。所封家产,惟将贾赦的入官,余俱给还。并传旨令尽心供职。惟抄出借券令我们王爷查核,如有违禁重利的一概照例入官,其在定例生息的同房地文书尽行给还。” 其中“借券”是从王熙凤屋里抄出来的,“违禁重利”指高利贷。 这些事贾政一概不知。他问贾琏:“我因官事在身,不大理家,故叫你们夫妇总理家事。……那重利盘剥究竟是谁干的?”其中详情连贾琏也不摸底。贾琏说:“所有出入的帐目,自有赖大、吴新登、戴良等登记,老爷只管叫他们来查问。现在这几年,库内的银子出多入少,虽没贴补在内,已在各处做了好些空头,求老爷问太太就知道了。这些放出去的帐,连侄儿也不知道哪里的银子,要问周瑞旺儿才知道。” 问旺儿,不如问平儿。 此见于第39回。袭人问平儿:“这个月的月钱,连老太太和太太还没放呢,是为什么?”平儿悄悄告诉她,“这个月的月钱,我们奶奶早已支了,放给人使呢。等别处的利钱收了来,凑齐了才放呢。”袭人表示对此不解,“难道她还短钱使,还没个足厌?何苦还操这心。”平儿笑:“何曾不是呢。这几年拿着这一项银子,翻出有几百来了。她的公费月例又使不着,十两八两零碎攒了放出去,只她这梯己利钱,一年不到,上千的银子呢。” 事情说得很清楚了,王熙凤放贷,她用贾府的公费银子赚利钱。 暂不讨论王熙凤放贷是否一定就是高利贷。但有一点应该是没错的,即:贾政把“违禁重利”说成“重利盘剥”,这不是一个概念。事情是“查看贾赦家产”带出来的,它一开始跟查抄荣国府没关系。 顺便讨论一下“借券”这个词。 “借”字有两个含义,暂用他人提供的财物为己所用,这是借入;将自己所有的钱财暂供他人所用,这是借出。“借出”也称为贷,当借贷行为发生的时候,为了表明双方的这种借贷关系,往往采用一种书面凭证,我们可以叫它“借券”。这里的“券”只是凭证,其间并没有实际的金钱在运作。 作为经济活动的方式之一,明清之际,民间借贷是在社会上大量存在的。高利贷的名声不好听。“定例生息”有法律保障,“违禁重利”则在限制的范围之内。官方限制高利贷行为,“违法不犯罪”,相应的法规从来没有认真执行过。 放账取利的事情是王熙凤所为。她承认自己贪财,承认“虽说事是外头闹的,我若不贪财,如今也没有我的事,不但是枉费心计,挣了一辈子的强,如今落在人后头。我只恨用人不当,恍惚听得那边珍大爷的事说是强占良民妻子为妾,不从逼死,有个姓张的在里头,你想想还有谁,若是这件事审出来,咱们二爷是脱不了的,我那时怎样见人。” 王熙凤话里“用人不当”四个字值得注意。“没家亲引不出外鬼来”,事情发展到这一步,个中原因,她应该是有些觉察的。 尤三姐之死与王熙凤无关;尤二姐的事她介入了,从法律层面上讲,“这件事审出来,咱们二爷是脱不了的”,王熙凤没有责任。因此,此时此刻,王熙凤担忧的不是“致祸”,而是“我那时怎样见人”。 印象中的王熙凤心狠手辣。 她手上有几条人命。但细数起来,第12回“毒设相思局”,贾瑞属自取灭亡,他的死怪不了王熙凤。再就是尤二姐,“借剑杀人”多表现为一种精神上的折磨和摧残;尤二姐死于“吞金自逝”,王熙凤直接杀人的证据,你找不到。 王熙凤的亏心事是“包揽诉讼”,这是她真正造了孽的。第13回“王凤姐弄权铁槛寺”,她插手张金哥与守备公子的婚姻事,“假托贾琏所嘱,修书一封”,搬出了长安节度使云光,结果,金哥自缢,守备之子投河而死,,一下子害了两条命。 让王熙凤担惊受怕的事或许还有,但许多事神不知鬼不觉,拿不到台面上来。两府查抄与王熙凤无涉,她不是致祸的因由。 现在应该看明白了:“王熙凤致祸抱羞惭”似是而非。拟定这个回目,作者别有用意:既混淆视听,迷乱了读者的视线,又引导有心人慎而思之,留意于两府查抄的真正原因。 两府查抄不是王熙凤惹的祸,这一条回目仍然欲盖弥彰。 它暗示,查抄的因由并非如表面上看到的那么简单。它应该有更深层的原因,有必要穷追不舍,继续查下去。 2009-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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