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文化网-民族论坛-56民族论坛-民族社区

标题: 把白大褂告上法庭 [打印本页]

作者: sappy68698    时间: 2009-9-18 19:30
标题: 把白大褂告上法庭
今天接到了绍兴医学会的通知。原文如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受理及通知提交鉴定材料的函  绍市医鉴受字NO……同志:由嵊州市人民法院委托我会的关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托书及材料,经本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审核,认为本次委托符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有关规定,决定予以受理,同时请你们在接到此通知之日起10日内,向本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提交以下相关材料。无正当理由,未依照规定如实提供相关材料,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不能进行的,应当承担责任。所需提交鉴定材料题录:1、书面陈述2、有关门诊病历原件3、有关影像片  绍兴市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盖章)  2008年12月4日         
作者: canula1558    时间: 2009-9-18 21:27
                这是我的医疗律师撰写的回函:——————————浙江省绍兴市医学会:原告诉被告浙江省嵊州市人民医院人身伤害一案,由于在法院开庭中,被告拒绝对全部的主观病史和重症病房的客观病史进行质证,故原告对病史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予认可,特此告知医学会。此致浙江省绍兴市医学会!   原告代理人     2008年12月日         
作者: etcher8948    时间: 2009-9-18 23:24
                糖尿病是终身性疾病,而嵊州市人民医院神经内科主治医生和主任医生居然“治愈”了我父亲的所谓“2型糖尿病”——应该让全世界的人知道他们的“丰功伟绩”:这些不是糖尿病专家的医生,有本事让你“彻底治愈”糖尿病。他们只要使用22天胰岛素、13天达美康、7天拜糖平、7天二甲双胍,就能彻底治愈“2型糖尿病”——从此不再使用降糖药,而血糖正常。不过,你同时也得付出惨重的代价——三次昏迷、三次病危、三次抢救,花费十多万医疗费,最后收获休克、上消化道出血、阵发性房室性心动过速、低血钾、电解质紊乱、急性肾功能衰竭、肺部严重感染、肝硬化腹水、多脏器功能不全综合症等“丰硕成果”……         
作者: abc    时间: 2009-9-19 01:21
                [正在等待版主审核,请稍候:)]         
作者: zhoubaoyu    时间: 2009-9-19 03:19

作者: qq1063318056    时间: 2009-9-19 05:16

作者: lairlosing    时间: 2009-9-19 07:13
                绍兴市医学会:我父亲2006年12月24日小病(上呼吸道感染)入院,血压、氧饱、心率、脉博、神智、CT、X光……都正常;餐后末梢血糖13.2;入院前是脂肪肝。因嵊州市人民医院神经内科滥用药物,尤其是滥用降糖药,一月内发生三次病危,导致多脏器(心、脑、肝、肾、肺)衰竭。为转科室治疗,我先后向市卫生局投诉、向省卫生厅反映,终于在4月13日转到内分泌和消化内科。2007年8月18日,对病床生涯已经厌倦、对生命不再渴望的父亲,在“腹水大量”的情况下抱病出院。出院后,腹水逐渐消除。我是教师,我没有以暴制暴,我相信法律。今年6月26日,我向法院递交了诉状;同时,我在论坛上发表文章。遭遇了医学会不公正鉴定的网友曾忠告我、劝阻我;网上充满对医学会鉴定的斥责之声。当时,我这样回复:法官不懂医,必须先医疗鉴定。医学会鉴定后,我们再申请司法鉴定。我不信医疗专家会黑白颠倒、指鹿为马。但是,在我去年复印来的客观病历中,重症病房的一些资料已经被隐匿;在今年9月24日证据交换和质证时,医院又拒绝出示完整的病历资料。对于病历是否隐匿、添加、涂改、伪造,至今还扑朔迷离。在全部病历资料没有质证的情况下,无法举行医疗鉴定。我们呼唤医德回归;我们期盼司法公正;我们也期待医疗专家公正、公开、公平的鉴定。2008年12月18日         
作者: amber98761    时间: 2009-9-19 09:10
                今天上午寄出了给绍兴市医学会的回函。有律师的告知:“在法院开庭中,被告拒绝对全部的主观病史和重症病房的客观病史进行质证,故原告对病史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不予认可,特此告知医学会。”有我的期盼:“我们呼唤医德回归;我们期盼司法公正;我们也期待医疗专家公正、公开、公平的鉴定。”也附上了10月8日撰写的给卫生局、卫生厅、卫生部的投诉信——《嵊州市人民医院隐匿病历资料,亵渎法律,藐视法庭》,“希望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督促浙江省嵊州市人民医院依法行事,出示完整的病历资料,尽快进行医疗鉴定,早日解决该医疗纠纷,以慰民意,以平民愤。”恰巧今天下午,医学会的一位女同志来电问我是否接到了通知书。我告诉她,因为医院拒绝出示完整的病历资料,在证据没有质证的情况下,无法举行医疗鉴定。我说:如果是卫生局移送医学会鉴定,那么主观病历可以直接送到医学会。但我们是向法院起诉,进入司法程序后,一切证据必须公开——接受对方质证。我告诉她,我现在对医学知识、对法律常识已经懂了不少,我不会再被愚弄。我还告诉她,我可以说是公益诉讼,14万医疗费中,医保12万,我们自己只有2万。中国的百姓啊,我们不能再做任人宰割的羔羊了!!!         
作者: geyser2918    时间: 2009-9-19 11:08
                我坚信,法律是公正的!是至高无上的!是神圣不容侵犯的!         
作者: intakevenit    时间: 2009-9-19 13:05
                镌刻在心灵深处的一道伤疤两年前的今天,父亲的这场医难拉开了序幕。从此阴霾笼罩我的心头,至今还未见阳光——惩恶扬善的正义之光。两年来,我停止了打球、下棋、拉琴等一切娱乐活动。父亲住院的那8个月,我在医院与学校之间穿梭。尤其是父亲在死亡线上挣扎的那段日子,我在病房里度过了我的全部课余时光。我亲历了小病入院的父亲因同时服用达美康、拜糖平、二甲双胍、阿司匹林……致腹泻、呕吐而渐至昏迷的过程;我目睹了因胰岛素双管齐下而重度昏迷的父亲去重症病房插管、苏醒后艰难地写字呼救的惨状;我见证了重症病房出来时神智已恢复正常的父亲因再次服用达美康而整天昏睡终于又出现低血糖的情形……要不是我咨询糖尿病专家、藏下几粒达美康,我父亲第三次病危不是被运回老家埋葬,就是不可逆转的脑死亡。四川的乌云灿烂在《把白大褂同行告上法庭》里写道:“父亲永远地没有了,他死于医生的错误,而我是亲自参与、陪伴他一起掉进了这个深渊!我是护士,我一次次地发现了医生的错,却懦弱地没有抗争……我一定要为父亲的生命讨回公道,否则我此生灵魂将永远不得安宁!”我经历了父亲在重症病房时那份生离死别的哀痛——医生说管子最多插一星期;继母说不想割开喉咙插第二次了;而兄长把父亲的衣物带回了老家……当时的我无能为力,唯有哭泣。我彻底品尝了将要失去父亲的极度悲伤……而现在的我毋须有乌云灿烂的那份追悔莫及的痛楚、悔恨——因为我为我父亲的生命付出了我的努力,我的抗争。当神经内科主任在我父亲整天昏睡、血糖已降至5.8、仍开出对我父亲来说毒药般的达美康时,我想到了去咨询糖尿病专家,我果断地藏下了达美康。这无异于歹徒将屠刀架在我父亲的脖子上,而我勇敢地夺下了歹徒手中的屠刀。我救下了我父亲的性命,也等于减轻了庸医的罪孽。如果我父亲不幸被他们治死,即使法庭上不追究他们的刑事罪,我想,稍有良知的人,也会为自己欠了一条人命而惶恐不安,后半辈子的灵魂将不得安宁——除非他们的灵魂已被魔鬼索取而去。中国的百姓本很善良,也天生缺乏告状的胆量。三次病危后,虽然家人都明白父亲的大病是被他们治疗出来的,但由于懦弱,没有一个人敢与医生论理。那时,我也在本子上写着:只要父亲的身体恢复到原来的样子,我既往不咎。但是,神经内科主管医生和主任医生不但是庸医,还是恶医。2月10日左右,离我父亲重症病房出来不到二十天,离第三次病危抢救不到十天,经过三次摧残,在我父亲神智还很糊涂、身体极度虚弱,监视器、导尿管、氧气罩都还无法脱离、腹水大量的情况下,神经内科医生竟然以“病房环境差、病人易感染”为由动员我们出院——带着氧气瓶出院,其用意很明显,让你糊里糊涂死到家里去……于是,我再一次努力,再一次抗争。我先是断然拒绝:“绝对不能出院。难道出院后让我继母当医生、保姆当护士吗?”2月份,我在万分复杂的心情下照料了父亲整整一个寒假月。3月份,我开学后就雇佣了保姆。因我对速尿片的干扰(父亲一下子服用6粒速尿片而骨瘦如柴、浑身无力)而得罪了主管医生,就由原来的动员出院到驱逐出院。我就去五楼联系内分泌科医生;再托朋友给张院长打电话。因五楼医生的变卦,转楼没有成功,主管医生对继母说:“限期出院,这是最后三天挂盐水。”我父亲在床上哀叹:“听天由命。”而我坚信命运是自己创造的。我向市卫生局投诉,向省卫生厅反映,请求领导尽快把我父亲转出七楼神经内科。还给范大姐帮忙、小强热线发去了求助信。4月3日,新接任的神经内科主管医生把我叫进办公室,告诉我:“你父亲可能有肝癌,医院建议你们去上级医院检查、治疗。”我说:“我父亲的存款都交给了医院;我要教书,没有时间;继母年已七十,没有精力。我们没有条件去上级医院。”主管医生就叫我在一张纸上签字。我虽阅读过成百上千个学生的各式各样的字体,但我还是看不明白这张纸上写了什么。于是我说:“你读给我听一下,我再签字。”新接任的主管医生告知:“第一句是对你父亲病情的描述;第二句是医院建议你们去上级医院;第三句是病人女儿拒绝去上级医院。”我说:“我不是拒绝,我刚才是说没有条件去上级医院。”这时,就在这时,神经内科主任拍案而起:“你们是想赖在我们医院,死在我们医院,叫我们赔钱吗?告诉你,这是不义之财,你休想得到!神经病,算你有几个匹字会写,告状告来告去,匹东西……”我惊愕万分:我惊诧于她对待还是老熟人的我父亲竟然如此心狠手辣;我惊讶于她差点犯下人命案而竟然如此面不变色心不跳;我也惊异于她不但毫无歉意还在大庭广众歇底斯里谩骂;我更惊奇于她骂我“匹东西”而她自己不知是什么东西……我终于回过神来,我说:“我是X医生叫我进来的,不是来跟你吵架的。拍桌子和骂人是泼妇的表现,我拒绝和泼妇沟通。”5月份,大概是我第四次去卫生局,终于见到了黄局长。我说:“我父亲现在到达需要抽腹水的程度,可能活不了多长时间(当时同病房家属都这么说)。向法院起诉时间漫长,我希望卫生局趁我父亲在世之日尽快调解。”黄局长说:“我跟你一样,是师范大学毕业,不是医科大学毕业,我不知道医生错在哪里。就算我懂医,也不能一人说了算,而要医疗鉴定。”我说:“我父亲的三次病危是不是医疗事故,需要医疗鉴定;我是不是神经病,要不要医疗鉴定?”黄局长说:“你拿证据来,我会处理的。”我说:“我想不到她会骂人,我没有带录音机,我拿不出证据。”2007年10月24日,我去医教科,把谈话要点写在本子上,其中有这两句:“你让你们的医生以后要吸取的教训是:一、千万不要把病人当作猫和猪,也不要当作实验室里的小白鼠;二、犯了过错后,要马上认错,千万不能有恃无恐,激怒患者家属。”2008年6月26日,为了维护父亲的生命健康权,为了捍卫自己的人格尊严,也为了其他百姓不再遭受医疗灾难,或尽量减少因医难而家破人亡的惨剧,我向法院递交了起诉状。在“诉讼请求”一栏里,写有:“判令被告医生向惨遭人身伤害的原告及饱受精神创伤的原告家属道歉。”两年后的今天,惨遭医疗伤害的父亲身体已逐渐恢复,我的生活也逐渐恢复了原状。但曾经将要失去父亲的那份痛,以及被当众辱骂的那份怒,还一直滞留在我的心灵深处,似一道伤疤,难以平复。——写于2006年12月24日父亲入院2周年后的2008年12月24日         
作者: alary14251    时间: 2009-9-19 15:02
                十万巨款可能换来肝癌——给媒体朋友的一封公开信亲爱的媒体朋友:你们好! 我父亲2006年12月24日因感冒发热尿床呼叫120。急诊室记录:“血压126/65,脉博87,氧饱和度97%,心率86,无头痛呕吐,神清。脑梗塞?”因三年前患过脑梗塞,急诊室将我父亲安排在神经内科。12月24日11点,CT诊断:头颅CT平扫未见异常。X线表现:胸廓对称,两肺清晰,心膈无殊。心率:65次/分,窦性心律。餐后血糖13.2mmol。12月24日13时40分护士记录:“意识:清醒。表情:正常。饮食:普食。食欲:正常。排尿:正常。排便:正常。睡眠:正常。情绪:稳定。沟通方式:语言。沟通能力:好。住院顾虑:无。近期个人重大事件:无。医保。”下午,神经内科主管医生记录:“无恶心呕吐,无头痛头晕,无胸闷,无发热咳嗽咳痰,无肢体抽搐,无尿频尿急等。在家休息后症状已好转。为进一步诊治,至本院急诊,予头颅CT检查后拟‘脑梗塞’收住。辅助检查:头颅CT平扫未见异常;餐后血糖13.2mmol。”尽管无大病,但神经内科医生开出了大量药物,有地塞米松、阿斯匹林、胞二磷胆碱、头孢泰安、氨茶碱、氯化钠、胃复安、异丙噙、葛根素……等,光降糖药就有胰岛素、达美康、拜糖平、二甲双胍。过多的药物反应,使我父亲入院八天后,发生严重腹泻、呕吐、上消化道出血致休克、“病危”——血压70/30,心率182次/分、心动过速、低血钾、急性肾衰竭、电解质紊乱。接下去在禁食五六天、身体极其虚弱、血糖只有8、9的情况下,继续微泵静注和皮下注射胰岛素,导致第二次重度昏迷(氧饱和度40—60%)而被转入重症病房插管抢救。在重症病房,父亲捱过了噩梦般的一星期,好不容易从阎王殿逃了出来。但神经内科医生又继续开出营养极其不良、肝肾功能不全的病人禁用的达美康药,出现低血压(71/37)、低血糖(1.7、1.8)以及严重的肝损伤、脑损伤症状——腹水大量、神智失常。而医生为了逃避责任,早在两个月前,就动员刚从“阎王殿”出来的父亲“出院”;一个月前,“限期出院,这是最后三天挂盐水”——让我父亲带着氧气瓶出院;十天前,新接任的神经内科主管医生说有可能是肝癌,建议我们去上级医院。今天,听保姆说,医院以医保四个月要办出院手续的理由要求我们出院。今天,我向上级领导反映的同时,也对媒体朋友寄予满怀希望,希望你们在看到我的求助信后,伸出援助的手,为弱势群体撑腰。我想,最有正义感的记者不会只找店老板、打工头论理,也敢深入医院去调查吧?我没有要你们来认定、下结论,我只求你们伸张正义,为了让医生多一分责任心,让广大的病人不受罪,让无数的家属少流泪,请你们尽一分记者应尽的职责。我曾对我的学生说,我羡慕杭州的市民,他们有一丁点的事儿,都有范大姐和小强来帮忙。而我们这里,天高皇帝远,我父亲三次差点不明不白地死去,竟然没有人敢出来主持公道。我在课堂上,怎么教我的学生尊敬白衣天使、尊敬人民公仆、尊敬最有正义感的记者呢?难道你们一定要当病人的情况更严重,或者有人雇打手伤了人,才会出动吗?为什么有些媒体对第三者插足、导致夫妻离婚,或父亲强奸女儿、女儿怒杀父亲,或做了变性手续、俊男变成美女等等等等这样的题材津津乐道,而对于我文中反映的这么严肃、深刻的社会现象,却无人问津了呢?2007年4月15日“十天前,新接任的神经内科主管医生说有可能是肝癌,建议我们去上级医院。”——关于这一点,有几种可能:1、故意夸大疾病,让你出院或转院。要么死到家里去,要么死到其他医院去。这样,他们也就逃避了责任。(杀人灭口、嫁祸于人)2、如果我们不肯出院,又没有条件转院,最后死在人民医院,也不是他们治死的,是你们本来就有肝癌,是因癌症而死的。他们同样推卸了责任。(草菅人命、良知泯灭)3、医术差,确实看不懂化验报告单。而去年11月,我把病历复印件送到上海律师处,他看了化验单,马上说:“你父亲没有癌症。”我父亲小病(感冒发热)入院,尽管在2007年1月,在一个月内给嵊州市人民医院神经内科治出三次病危,导致多脏器衰竭,肝腹水大量,但还是坚强地活了下来,现在身体已逐渐恢复。如果我父亲真的是肝癌,还能活到今天吗?律师说:“你父亲的毛病(呼吸道感染)本来只要住院几天。”事实上,今年7月份,我父亲又因感冒发热尿床去中医院治疗。因父亲对住院已经相当恐惧,这次入院还耽搁了三天。三江卫生院检查时,体温、血糖、白细胞……都比上次(2006年12月24日进人民医院时)高;还有,上次“两肺清晰,心膈无殊”,这次是肺部“有纹理”。但在中医院只住了17天,就出院。而去年被人民医院神经内科治出大病,住院8个月,医疗费14万(医保等12万)。如果是农民,早就倾家荡产、家破人亡。2008年9月9日补充         
作者: 367865    时间: 2009-9-19 16:59
                关注医疗伤害维权案的各位网友,与你生命健康息息相关的中国百姓,你们也许司空见惯了人间的诸多悲剧,也耳闻目睹了无数的医疗伤害事例,也许有些人的视觉疲惫了,感官麻木了,但我写的,是真真切切发生在你们身边的事件,我想还是会引起各位网友的关注的。医疗伤害维权,是马拉松战役。去年,我经历了向院领导反映、向卫生局告状、向卫生厅投诉的维权过程;今年,我已向嵊州市人民法院起诉。也做好上诉、上访的思想准备。我的帖子也许会持续几年,文章会很多很长。希望网友参与审案,渴望媒体跟踪报道——“把弱势群体的声音放大,使全社会都来关注;将违法违规的行为曝光,让全社会都能了解。”         
作者: zhoubaoyu    时间: 2009-9-19 18:57
                 嵊州市人民医院隐匿病历资料,亵渎法律,藐视法庭 ——给卫生局、卫生厅、卫生部的一封投诉信市卫生局、省卫生厅、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06年12月24日,我父亲小病入院,因嵊州市人民医院神经内科医生滥用药物,导致多脏器衰竭、肝腹水大量……住院8个月,于2007年8月18日出院。为了尽量减少因医难而家破人亡的惨剧,2008年6月26日,我将起诉状呈交给嵊州市人民法院。9月24日,医患双方在法庭进行证据交换和质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在进入司法程序后,双方必须递交与本案有关的全部资料。然而,嵊州市人民医院竟然违反法律规定,拒绝出示完整的病历资料。治疗期间,嵊州市人民医院神经内科违反诊疗常规,草率行医,一错再错,对患者极端地不负责任……在治得半死不活的情况下,又动员出院甚至驱逐出院,给患者及其家属身心带来难以愈合的创伤。在我向市卫生局、省卫生厅投诉后,我父亲才得以转入内分泌和消化内科,否则早已成为九泉之下的冤魂了。昏睡期间,父亲曾说:“我这样死掉做人不甘心。”如果那时死了,我想阴间的判官也会为他做主、为他伸冤。“病人不是民事犯,不应当被罚以巨款;病人也不是刑事犯,不应当被剥夺自由;病人更不是死囚犯,不应当被宣布死亡。”——《别让医生杀了你》,作者刘弘章,医院院长,世代名医。嵊州市人民医院神经内科无权浪费国家的医药资源、榨取我父亲节衣缩食省下来的全部积蓄;无权剥夺我父亲的人身自由权,让我父亲在病床上囚禁八个月,并差点走上一条不归之路;更无权三次宣判我父亲“准死亡”。有错误必须受到惩罚,有损害必须得到赔偿,这是一个和谐社会必须具备的,也是基于对生命健康权的尊重,对肇事医生的警戒。然而,嵊州市人民医院在出现医疗纠纷后,不是积极安抚医难受害者,不是认真查处肇事医生的过错;而是利用强大的集体性经济与社会关系能力,利用医院雄厚的财力、物力、人力资源,来与弱小的患者方抗衡,人为地增加患者方的维权成本,让一些医难受害者想维权但又望而却步,让无钱聘请医疗律师的医难受害者伸冤无门,告状无望,最终怨声载道,冤魂遍野。而院方对肇事医生想方设法的庇护,只会导致医疗差错越来越多,医患纠纷愈演愈烈。有法必依,违法必纠。“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嵊州市人民医院被告医生在诊疗过程中,没有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等诊疗常规全面履行医疗注意义务,致使患者病情加重和病程延长,生命健康权遭到侵犯,人身自由被剥夺,人的尊严被践踏,国家宝贵的医疗资源被浪费;在证据交换时,又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隐匿病历资料,亵渎法律,藐视法庭。对于嵊州市人民医院的违法行为,本人向市卫生局、省卫生厅、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投诉,希望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督促浙江省嵊州市人民医院依法行事,出示完整的病历资料,尽快进行医疗鉴定,早日解决该医疗纠纷,以慰民意,以平民愤。珍爱生命,不要丧失医德;尊重事实,不要违背良知;崇尚法律,共创和谐社会。    2008年10月8日         
作者: seamed6226    时间: 2009-9-19 20:54
                昨天,在杭州工作的侄子回老家举行结婚仪式,父亲参加了小孙子的婚礼,接受了孙子、孙媳的祝福!我感慨万千——两年前的今天,父亲因服用大量药物,腹泻、呕吐致休克:血压70/30、心动过速(182次/分)、低血钾、上消化道出血、急性肾衰竭、电解质紊乱、肺部严重感染、多脏器衰竭……19天后转入重症病房插管(第二次病危)……出来后又遭遇低血糖昏迷(第三次病危)……小病入院而被庸医治出三次病危的父亲、进了阎王殿并差点被埋葬的父亲、在病床上囚禁了8个月出院时还腹水大量的父亲,竟然起死回生——以他原本良好的身体素质,战胜了庸医带给他的灾难,在两年后的今天如愿以偿地参加了小孙子的婚礼!接受了孙子、孙媳的祝福!在第三次病危——低血糖昏迷后,父亲曾不只一次地闭着眼睛喃喃自语:“我这样死掉做人不甘心。”(同一病房的家属可以作证。)父亲那时不知道是庸医草率行医、乱用药物,让他差点命丧黄泉,但他知道自己的身体还没到死的地步。所以他不止一次地说:“我这样死掉做人不甘心。”如果那时死了,我想阴间的判官也会为他做主、为他伸冤。现在父亲清醒了!他清楚地记得自己是因感冒发热进医院的;他清楚地知道入院前自己只有脂肪肝,后来竟然有了肝腹水;他也明白自己幸亏是医保,可以在医院里(后来转入了内分泌科)治疗8个月,花费医疗费14万……没有医保、没有退休工资的人家,早就倾家荡产甚至家破人亡了!在酒杯交错、热闹喧哗的场合,我悲喜交加;我也明白,我还任重道远……2009年1月1日         
作者: ithaca3974    时间: 2009-9-19 22:51
                2007年1月2日——两年前的今天,小病入院的父亲被嵊州市人民医院神经内科治出了第一次病危——腹泻、呕吐,渐致休克:上消化道出血、血压70/30、心动过速(182次/分)、低血钾、急性肾衰竭、电解质紊乱……         




欢迎光临 民族文化网-民族论坛-56民族论坛-民族社区 (http://56china.com/bbs/)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