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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把白大褂告上法庭 [打印本页]

作者: phaticcrab    时间: 2009-9-17 11:34
标题: 把白大褂告上法庭
《哀父亲10》漫漫维权路,跨出了第二步——把白大褂告上法庭古今中外,众所周知,维权难;在中国,有目共睹,维权更难;而医疗伤害维权更是难上加难,难于上青天:因为它给维权者增设了一道障碍——医学会鉴定:这是由不必在鉴定书上签名、不必出庭作证的白大褂同行作出的鉴定。然而,为了维护父亲的生命健康权,为了捍卫自己的人格尊严,也为了其他百姓不再遭受医疗灾难,或尽量减少因医难而家破人亡的惨剧,我义无返顾地踏上了一条艰难漫长的维权之路:查资料、复病历、聘律师、上法院,把白大褂告上法庭。经过近一年的准备,2008年6月26日,我终于跨进了法院的大门。我坚信,法律是公正的!是至高无上的!是神圣不容侵犯的!——“这就是我们善良的中国人、我们同一先祖的同胞传人!他们尝尽了艰辛和不平,流尽了伤心的眼泪又流尽了屈辱的眼泪,依然对国家的法治充满信心。他们没有去暴动没有去杀了医生,而是遵章守法地生活着克制着自己的愤怒,他们和我一样遭遇着忍受着某些部门的推诿和刁难,依旧满怀希望争取着一个云开雾散的那一天——这,就是我为什么要写这本书、为什么我彻悟出我不单是为自己为父亲还要为他们而代言而呼喊。”——引自乌云灿烂(医疗工作者,医难受害者)的《我的维权经历写成了书》,其书名就是《把白大褂同行告上法庭》         
作者: wsx    时间: 2009-9-17 16:07
                按照原先部署,接下去继续发表文章。主要内容:一、再现医疗伤害过程:小病入院……大病出院;二、揭露医疗黑幕:肇事医生医术差,医德更差;三、叙述维权历程:向领导告状;在论坛上发文;购电脑、查资料、复病历、聘律师、上法院。四、及时报道此案进展;呼吁全民共同审案。我发表文章及回帖的多少,与此案持续时间的长短有关。我登陆网站及论坛的多少,与此案处理得是否公正有关。以后还有多少家庭遭遇医疗伤害,多少百姓饱尝维权艰辛,就与我们今天的努力与否有关。         
作者: mutest7144    时间: 2009-9-17 20:41
                我发表文章的目的:1、提醒正在就医或将去就医的患者及其家属,千万不能“崇药媚医”,千万不要让自己成为“杀死”亲人的“帮凶”;2、呼唤医德,呼唤良知,呼吁珍爱生命、关爱弱者!——为了可怜的病人少受罪,为了无辜的家属少流泪。3、希望网友参与审案,渴望媒体跟踪报道——“把弱势群体的声音放大,使全社会都来关注;将违法违规的行为曝光,让全社会都能了解。”向理解我、支持我,为我仗义执言的正直之人表示最诚挚的感谢!向为弱势群体伸张正义、主持公道的有识之士表示最崇高的敬意!让我们为“以法治国、人人平等”的美好明天早日到来而共同努力!         
作者: 菊韵    时间: 2009-9-18 01:14
                漫漫维权路,跨出了第一步我父亲2006年12月24日因“上呼吸道感染”入院,急诊室把我们安排在神经内科。因神经内科医生误诊误治,滥用药物,尤其是滥用降糖药,一月内发生三次病危,导致多脏器(心、脑、肝、肾、肺)衰竭。为转科室治疗,我努力了一个月,先后向市卫生局投诉、向省卫生厅反映,终于在4月13日转到内分泌和消化内科。小病入院的父亲几度在死亡线上挣扎,在病床上囚禁了八个月。最后一二个月,父亲能坐在轮椅上,保姆把他推到走廊的窗口,父亲独自一人凭窗远眺。傍晚我去医院,走出电梯口,远远看见父亲独坐窗前倚栏远眺的这一幕,我就会泪水溢满眼眶。长长的走廊,我一步一步挨近父亲身边,我的心情似翻江倒海:有父亲曾经莫名其妙被送到“阎王殿”差点被埋葬的悲伤;有父亲顽强地躲过一次次劫难、终于死里逃生的欣慰;有父亲因恐惧医生再次停止治疗而反对我告状的苦闷;有对肇事医生有恃无恐、不但毫无歉意反而放肆谩骂的愤怒……小病入院的父亲三次病危、三次抢救,大量药物的输入,腹部一直膨隆,腹水经久不退。8月9日B超检查,仍然是“肝硬化、腹水大量”。对病床生涯已经厌倦、对生命不再渴望的父亲,8月18日抱病出院。我当时忧心忡忡,担心父亲由肝腹水发展为肝昏迷,由急性肾衰竭发展为尿毒症。没有想到的是,出院后父亲的腹水从9月份的大量、到10月份的少量、到11月份竟然消除了。8月中旬,我在官司竞标里先后发出《医生草率用药病人几度遭殃》、《寻找懂医的律师,为我父亲讨回公道》。8月27日,我复印、封存了病历。8月下旬、9月上旬,我在网上联系了杭州的一位医疗律师。起初他不肯看我的文章,后来记者牵了线,他欣然同意。但看了两篇后,又不愿再看了。他说:打个不恰当的比方,我是制造皮鞋的,不是修皮鞋的。我说:我明白了,你不看文章,要看病历。他回复:是有偿审理病历,收费2千;如果看了后发现赔偿价值不大,不接案子。如果接案,代理费2万以上。9月下旬、10月上旬,我又联系了绍兴的一位医疗律师。10月13日,我带着病历去绍兴。他看了后对我说:“你是朋友介绍来的,我也把你当朋友看待(即不收看病历费)。医生确实有过错,但医保12万已经报销,赔偿不是很大。而告到法院后必须经历医学会鉴定,再司法鉴定等。要花费一二年的时间,你会弄得精疲力竭。我劝你不必告状了。”我说:“我父亲是国家干部,医保支付了12万,但农民怎么办?你不告状,我不告状,大家都不告状,那医生不是更加乱来了吗?”但他不想接,我也没办法。8月份、9月份,邮箱里、手机里先后收到了十多位律师的来函、来电,但因为我先后与杭州律师、绍兴律师在联系而婉言谢绝。接下去一段时间内,不再听到其他律师的召唤。正在我犹豫、彷徨——即要告状还是不告状,请律师还是不请律师,请本地律师还是请外地律师之际,上海的医疗律师向我发来了短讯。我真有“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感觉,我的精神立即振作了起来。         
作者: wsx    时间: 2009-9-18 05:48
                [正在等待版主审核,请稍候:)]         
作者: climb65943    时间: 2009-9-18 10:22
                我在网上查阅了他的资料,并进一步取得了联系。在决定聘请律师、正式向法院起诉前,即跨出这历史性的关键的一步以前,我在10月24日上午,又去了一趟医教科,把谈话要点写在本子上,给医教科的楼医师看:“作为一个女儿,我已尽心、尽力、尽责;作为一个公民、一个教师,我还将继续努力。我今天来医教科,不是请求你们协商解决,而是希望你们慎重考虑。一旦向法院起诉,我会全力以赴,一拼到底。一、我会重金聘请外地的医疗律师。二、我会在无数个论坛上发表文章。文章主题:医生草率用药,病人几度遭殃。院方遮捂瞒骗,局厅表示无奈。诉状呈与法院,全民共同审案。弘扬社会正气,百姓方可平安。         
作者: 马丁    时间: 2009-9-18 14:55

作者: ЦһЦ    时间: 2009-9-18 19:29

作者: 龙维    时间: 2009-9-19 00:02
                网上资料:《别让医生杀了你》“病人不是民事犯,不应当被罚以巨款;病人也不是刑事犯,不应当被剥夺自由;病人更不是死囚犯,不应当被宣布死亡。”神经内科医生无权浪费国家的医药资源、榨取我父亲节衣缩食省下来的全部积蓄;无权剥夺我父亲的人身自由权,让我父亲在病床上囚禁八个月,并差点走上一条不归之路;更无权三次宣判我父亲“准死亡”。毕淑敏《红处方》:“医生这个行当,有无数白衣包裹下的罪恶,局外的人不了解,局内的人不肯说,这是文明的黑洞,不知何日才能暴露在阳光下。”你们想不到吧,有许多医生不再当医生,他们反戈一击,改行做了专为患者方打官司的律师。我自然也有人帮助我讨回公道、伸张正义。…………楼医师,你让你们的医生以后要吸取的教训是:一、千万不要把病人当作猫和猪,也不要当作实验室里的小白鼠;二、犯了过错后,要马上认错,千万不能有恃无恐,激怒患者家属。”医教科楼医师看了后说:“我从来没有说过医生没有过错,只是要求你去作医疗事故鉴定,或者法院起诉。”我说:“我不告医疗事故,而是告医疗过错侵权,按照《民法通则》处理,赔偿更多。”…………后来提到协商。她说:“假如协商的话,你父亲是当事人,他有权利。”我拿出准备好的授权委托书,说:“我父亲已全权委托我,包括复印病历、医院协商、卫生局调解、法院起诉。一切证据在我手中,只有我最清楚用药情况及病情发展。如果你们跟我父亲签字,那是不公正的带有欺骗性质的协议,是非法的,我照样可以起诉。”…………一个月过去了,医院没有反应。11月24日,我怀里揣着存有1万元钱的银行卡,手里提着装有病历等资料的小皮箱,箱子外吊着一袋卷成圆筒形的CT、X光摄像片,前往上海与律师签约。…………2008年1月25日,上海律师将律师函寄给浙江省嵊州市人民医院。又一个月过去了,医院没有反应。2008年2月         
作者: okapis5192    时间: 2009-9-19 04:36
                祝你早日讨回公道!         
作者: ЦһЦ    时间: 2009-9-19 09:10
                问好朋友!         
作者: 倩倩    时间: 2009-9-19 13:43
                “医生这个行当,有无数白衣包裹下的罪恶,局外的人不了解,局内的人不肯说,这是文明的黑洞,不知何日才能暴露在阳光下。”——《红处方》,作者毕淑敏,原是医生,后是作家。         
作者: okapis5192    时间: 2009-9-19 18:17
                看你来了,还好吧?         
作者: plazaazido    时间: 2009-9-19 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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