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文化网-民族论坛-56民族论坛-民族社区
标题:
医疗纠纷官司的杀手
[打印本页]
作者:
stampshabib
时间:
2009-10-8 18:03
标题:
医疗纠纷官司的杀手
想赢医疗纠纷官司 我有绝招 想打医疗官司者必读 朋友们 遇到医疗纠纷时一定要冷静,不要在没有完全证据在手 的情况下,让医院知道你要和它打官司,否则它会修改病历,毁灭 证据,你要控制情绪 ,在尽量不要让它知道的情况下保留有效 证据,如诊断结果,门诊病厉,注射用的药瓶,处方单,病理切片, 病理报告单,化验单,骨髓片,B超单,x 光片 及各种检查治疗 中一切可保留的证物及检查单复印件 服用的药片,容液,等证 据收留好,单据复印保存好,最好是原件, 第-,要到病案室带着 身份证把住院病历检查结果全部复印下来,让病案窒盖上章 , 保存好,因为打官司举证责任方在医院方,它们往往都会在发现 你要和它打官司或发现医院存在过错的情况下,首先修改病历, 毁证,串证,毁灭对它不利的证据,这就是往往医院本应当承担 的责任,因你手中证据不足而败诉的部分原因之一, 第二在您起诉医院时, 医院都会要求您做医疗事故监定,在目前所用的医疗纠纷条例 上规定,医院对不购成医疗事故的不承担医疗过程中所应承担 的对病人造成的伤害和后果及培偿责任,现在搞医疗事故监定 委员会成员都是从各地方医院调上来的医生组成,它们等于自 己人监定自已人,本来您可以成为医疗事故的,在它们暗箱操 作下,就变成不构成医疗事故了,既使构成医疗事故它们可改 为医疗过错,它们也不承担相应培偿责任了,这就造成了因您 手中证据不足,起诉方向不正确,又没有既时保留好有力 有 效的证据,而死了白死,错了不培,没地方说理,自认倒梅的象, 第三
欢迎光临 民族文化网-民族论坛-56民族论坛-民族社区 (http://56china.com/bbs/)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