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文化网-民族论坛-56民族论坛-民族社区
标题:
立法建议书
[打印本页]
作者:
beanossabina
时间:
2009-10-8 18:03
标题:
立法建议书
立法建议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世上最最最苦痛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没有认真贯彻施行,相关机关不履行国家法律赋予的法定职责。 除此外,世上绝无比此更苦痛哉! 国家依法赋予国家机关的法定职责,相关机关竟然不履行法定职责。推三阻四,各各不理,层层不管,职能和责任被抛九霄云外,不管世事洪水滔天,伤天害理。一年推一年何时休?这严重破坏社会秩序,严重践踏国家法治。法定职责公然不履行远比贪污腐化更恶劣,社会危害当更大。这是百姓之苦,是国家之痛。 基此:真诚建议贵立法机关依法尽快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不作为法》”之特别法,依法设专行“不作为惩处”之机构,依法对行政、司法、监督的不作为进行依法规制,对直接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高效的承担相应责任,切实从法律上、制度上对不作为进行依法惩处,推进国家法治建设和社会全面进步。 以上建议,望贵立法机关予以重视为盼!早日使“不作为”尽最大可能消失于中华大地,让负责任的人真正承担起法律责任。 因深受不作为之害而真诚向国家建议,不妥之处恳请指正。坚信国家法治越来越美好,中华民族实现繁荣富强! 建议人:张剑宇 二OO九年四月九日 <center></center><center>作者:忧郁南极洲 回复日期:2009-10-04 20:47:49 </center> LZ精神可嘉 LZ要把整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不作为法》草稿拟好先 再双手呈送给ZF,人家可能还会看看的嘛 运气好的,过个一年两年也许叫你修改下 再过个三年五年申请资金,组织专家对草稿进行讨论 再花个三年五年,把草稿写出来 再花个三年五年,进行论证 再在某一次XX大会上 全国人民集体通过 届时楼主不知还安在否<center>作者:_什么啊_ 回复日期:2009-10-04 22:21:14 </center> 安全警察确实违法犯罪了!我和警察没什么好说的,就安全警察这样的人,给我找完媳妇滚蛋就行! 我和安全机关真的没什么可交流的了!《刑法》和《国家安全法》都是给安全机关准备的! 安全机关侵犯的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center>作者:_什么啊_ 回复日期:2009-10-04 22:47:37 </center> 安全机关还死死的盯住我,非要和我交流,你们警察违法犯罪了,不知道啊? 五年来,安全机关犯下了严重的罪行!和我交流就是不行!不但不行,还违法了!犯罪了! 女警察帮助我找媳妇只能算是一种补偿!但是用违法犯罪的方式来补偿我。我也是不能接受的! <center>作者:_什么啊_ 回复日期:2009-10-04 22:57:09 </center> 我给你发脾气怎么了,革命烈士的鲜血不能白流! 给你安全机关发脾气你还不愿意了,我还不愿意呢! 看看现在的社会现实,革命烈士地下有知,能睡的安稳吗? 就你们安全机关这些下三烂,怎么骂都不过分! 我就不相信革命烈士如果活过来了,能说中国社会很美好! <center>作者:_什么啊_ 回复日期:2009-10-04 23:00:57 </center> 你们安全机关监控谁啊?你还是撤了吧! 别和我对抗了,和我对抗没有好下场!《国家安全法》就是给你们安全警察准备的,到现在还忽悠我! 安全机关也不想想,我是好忽悠的?我能让你们把我骗了? <center>作者:_什么啊_ 回复日期:2009-10-04 23:37:34 </center> 违法犯罪还理直气壮呢!安全警察真他妈是黑社会! 是我说你违法犯罪吗?是法律的明文规定! 违法犯罪还理直气壮!
欢迎光临 民族文化网-民族论坛-56民族论坛-民族社区 (http://56china.com/bbs/)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