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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震惊!村委主任策划指使砍我果树100亩,拆毁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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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oping8614
时间:
2009-10-8 18:01
标题:
震惊!村委主任策划指使砍我果树100亩,拆毁房屋
事发地点:广东省韶关市翁源县江尾镇鹤仔村 案件描述: 我是广东省韶关市翁源县江尾镇鹤仔村新罗村小组组长,又是农村带头致富的党员之一。 一九九九年初凭着国务院副总理田纪云讲的《要保持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的坚强信念和意志,承包了村委会发包的同溪坝林场100多亩山地开发种植名优水果—贡柑、蜜柑、沙糖桔和九仙桃等。经过十年的拜师学艺,借贷投资,苦心经营已一片欣欣向荣 进入了丰产期。然而,当我尝到“天道酬勤”的甜头时,去意外遭到一场人为祸害,灭顶之灾,给我以致命的打击。100多亩含苞待放的果树于今年2月23日早上被一大名鼎鼎的鹤仔村委主任郑早生策划指使一帮不明真相的人毁灭性地砍光、房屋被毁,其场面惨不忍睹,触目伤心。 事发后照片附后.... 事态发生后,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认为公民最重要的生命财产、物权得失的宗旨,充分利用法律武器,首先写出《山溪翻浊浪,有法自然清》的强烈要求,紧接着写出《哭泪申诉》、《控告信》、《上访信》等文书亲自上送县政府和司法部门,得到的是似乎立了案,仅仅是拘捕了三个马前卒,而真正的罪魁祸首郑早生和他的胞弟郑早勇(在逃)则逍遥法外。受害者偌大的经济损失(有公安、物价局鉴定结论也分文未得赔偿。 希望政府和司法部门认真执行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要追究,从速从严把无法无天,丧失理智的“权力之虎”郑早生关进“法律牢笼”。但是事发已过半年,却未得当地政府和司法部门的公正处理。为此,万望上级能体察民情,督查些案,挽回损失,使之早日有个公正的了断。 直接经济损失人:罗上海、丘秀菊 联系电话:0751-2511145
<center></center><center>作者:lll0910 回复日期:2009-09-16 11:23:14 </center> 恳请各位帮忙转贴!!!<center>作者:lll0910 回复日期:2009-09-16 11:25:43 </center> 还有公安出示的鉴定结论书呢,是不是也要上传呢?
<center>作者:lll0910 回复日期:2009-09-16 11:27:47 </center> 还有果树被砍的鉴定书没传!!!<center>作者:lll0910 回复日期:2009-09-16 11:35:45 </center> 终于传上来了,哎
<center>作者:lll0910 回复日期:2009-09-16 11:42:18 </center> 恳请各位帮忙转贴!!! <center>作者:lll0910 回复日期:2009-09-16 11:47:07 </center> 恳请各位帮忙转贴!!!<center>作者:lll0910 回复日期:2009-09-16 11:51:03 </center> 恳请各位帮忙转贴!!!<center>作者:lll0910 回复日期:2009-09-21 17:28:19 </center> 帮忙发表下!!!怎么没人回贴呀<center>作者:lll0910 回复日期:2009-09-21 17:29:34 </center> 帮忙发表下意见!!!<center>作者:lll0910 回复日期:2009-09-21 17:31:21 </center> 怎么没人回贴呀!!!<center>作者:___Jimmy___ 回复日期:2009-09-22 05:28:53 </center> 这种事情太多了... 现在大家都麻木了.<center>作者:zxxfv 回复日期:2009-09-22 09:49:30 </center> 关于果园这块地以前是郑家人,但村委会占为己有将果园包给当时村支书(罗西海)的弟弟(罗上海)经营,已经有几十年,至去年底果园权属明确规定属于郑族所有, <center>作者:宋江老乡 回复日期:2009-09-22 13:03:18 </center> 有必要将罗西海关起来!!!!!!他才是主犯!!!!!<center>作者:宋江老乡 回复日期:2009-09-22 13:07:15 </center> 这本来就是群众自发的!与谁都无关,要抓就抓郑姓全部人,报大数,整个山溪坝就30多亩,吹牛100亩!!!!!<center>作者:宋江老乡 回复日期:2009-09-23 22:16:00 </center> 罗西海在鹤仔当了十几年的支书?????这还不算霸???????选举还打人??????????<center>作者:七五生 回复日期:2009-09-24 07:59:48 </center> 翁源还有啥www.21zhai.cn<center>作者:宋江老乡 回复日期:2009-09-24 14:34:31 </cen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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