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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贵州历史点滴 [打印本页]

作者: ww2link    时间: 2009-10-7 03:12
标题: 贵州历史点滴
《贵州民族关系史》侯绍庄、史继忠、翁家烈著贵州民族出版社出版元代以前,贵州尚属化外,中央王朝对贵州的控制比较松弛,不过羁縻而已,自元以降,情况为之一变,元将贵州分属四川云南湖广三行省,置八番顺元都元帅俯以相统摄,明永乐十一年(13413)年设贵州等处承宣布政使司,贵州使为一省。清代大规模的改土归流,统治不断加强。元、明、清三代对贵州的统治,首先是军事征服为先导,派重兵对贵州各族人民进行血腥镇压,用血与火的手段使少数民族“归顺”、“降服”。然后实行军事控制,元代置八番顺元都元帅俯首其开端,明代遍设卫所以继其后,清代更将镇协营汛驻扎在“苗疆六厅”及其他少数民族聚居区。这种逐渐加强的军事控制,不可避免地使民族关系恶化,迫使少数民族奋起反抗。推行土司制度是这三代加强对贵州少数民族进行统治的一大政治措施。和羁縻制度一脉相承,目的都是实行“以夷制夷”“分而治之”改土归流,有称改土设流,就是废除世袭的土官、土酋,改设流官管理,他意味着,中央集权最后战胜地方分权,地主经济冲破土官割据的藩篱而占有阵地并推而广之,为了确保西南的安宁和往云南的军事道路畅通,必须在贵州驻扎重兵,于是遍立卫所。洪武十五年(1382年)云南平定,乃在贵阳置贵州都指挥使,统领十八卫二所,卫所以贵阳为中心。这些卫所,均分布在由湖广四川经过贵州通往云南的交通要道上,而且建立在少数民族聚居区与土司犬牙交错,旨在保卫驿道、震慑土司、控制少数民族。卫、所、堡、哨皆设立在少数民族聚居或杂居地区,把土司及“苗民”置于严密的军事监督之下,“土司与卫所相搀,军伍并苗僚杂处”官军随时侵占民田,骚扰百姓,激起少数民族的反抗。从历史上看,土司制度始于元,盛于明而衰于清,明代中叶以后,随着政治的腐败,军事的衰落,卫所屯田制度逐渐废弛,屯军大批逃散。土司势力乘机膨胀,用兵自重,清顺治十五年(1658)春,清军三路进军贵州,于次年占领全省。清代对贵州的控制更加严密,由点线的控制发展而为面的控制。明代的卫所分布广泛,皆沿驿道设置,控制一线,分隔土司,镇摄少数民族地区,明代的民族起义甚于元朝,清代的民族起义更是风起云涌。元、明、清时期,贵州的民族关系显得更加复杂,与中央王朝对贵州各民族统治逐步加强有直接关系。元代主要靠武力征服,一开始就激起了贵州各民族的反抗斗争。而以宋隆济、奢节领导的反征服斗争最为激烈。明代统治方法稍有改变,实行“恩威并用”“兼剿兼抚”的方针,又以卫所进行严密控制,但始终未能使少数民族“臣服”,各地“聚众作乱”之事此起彼伏,层出不穷。入清以后,一直不断在贵州用兵,特别是改土归流期间,对少数民族大肆屠杀,以武力强行改流,用屠刀开辟苗疆,民族矛盾到了白热化的程度。改土归流之后,官府加强搜刮,肆意侵占田土,无端欺压人民,致使雍、乾、嘉三代民族关系处于紧张状态,黔东北石柳邓、石三保领导的苗族起义和黔西南王囊仙、韦朝元领导的布依族起义就是在这种历史背景下爆发的。咸丰同治年间,起义进入高潮,风起云涌,声势浩大,与太平天国的反清斗争遥相呼应。这次起义是汉族与少数民族的联合行动,农民起义与民族起义密切结合,互相促进,互相支援,当时,以汉族为主体的起义称为“号军”,有“白号”“黄号”“红号”“青号”数支,以少数民族为主体的有:杨元保领导的布依族起义,有张秀媚、陶新春各自领导的苗族起义,有张凌翔、马河图领导的回族起义,有姜映芳领导的侗族起义,还有曾毓华领导的仡佬族起义,这些起义汇成了一股巨大的洪流,猛烈地冲击了封建统治。元朝至元二年(1265)张华率领苗族、仡佬族人在播州容山起义,大德二年(1298)四月“八番桑木石蛮王二万、马虫等叛”将巡检斩杀后,聚集7000余布依族群众“陷平包訾,围重奥訾”。得到苗族、仡佬族人的响应,元朝命湖广平章率大军镇压,八番各族人民奋起与官军战斗,坚持两年之久。明代朱元璋谴大军征云南,途径贵州,令水西、乌撒等土司派人开筑宽为十丈的道路,有令境内居民每人输粮一石以供军需,乌撒彝、苗人民奋起反抗,袭杀官吏,反抗失败后,被斩杀30000余人,明军攻普安时,彝族、仡佬族、苗族有1300人遭生擒,都匀的苗族布依族有4700人遭杀害,6300余人被俘。洪武十一年(1378)七月,”白头蛮“----即布依族,王乃起义,万历三十七年(1609),阿牙领导定番州、金筑安抚司一带布依族人民举行武装斗争,直至天启元年(1621)被镇压。明代有阿榜、吴勉、阿闲、王乃、韦翁同等领导的武装斗争,是仡佬族、侗族、彝族、布依族、苗族对封建官府压迫剥削的反抗。卫所官军从各族人民手中抢夺大量肥田沃土为屯田,广大民众无田可耕,无家可归,又强迫缴纳定额或超额赋役,人民经济负担沉重,文武官员”夷夏“之分颇严,视少数民族为异类蛮人,常予歧视、凌辱,军事的滥杀、政治的高压、经济的掠夺、思想的轻蔑,各族人民的传统生产、生活秩序遭到强烈冲击,此种新的统治格局为各族人民不能忍受,难于适应,从而长时期,大范围地怒段进行反抗斗争,
作者: yahata7589    时间: 2009-10-7 07:06
改土归流改土归流是明清两代在西南和中南地区在政治上采取的一大措施,目的主要是为了强化中央集权的封建统治,清朝云贵总督鄂尔泰在《改土归流疏》说“云贵大患,无如苗蛮。欲安民,必先制夷。欲制夷,必改土归流”。显然最终目的就是“制夷”,说穿了,就是要彻底征服少数民族统治层,进一步推行民族压迫政策,实现对少数民族的直接统治。为了达到直接统治少数民族的目的,首先必须扫除少数民族的政权,取消长期统治少数民族的土司,并把他们占有的土地税赋人口转握于中央王朝,改土归流客观来说是对土司统治下的人民的解放,但是,由于改流主要得益者是统治阶级,所以统治阶才有动力积极推进,在推进的过程中还伴随血腥镇压。暴露出他的残暴性和反动性,造成民族矛盾的加深和人民的痛苦,改流后,民族斗争此起彼伏,几无宁日。贵州的改流开始于明,完成于清。两代的改流基本是字腥风血鱼中进行的,给贵州各族人民带来了无尽的苦难,清代最大的镇压死伤民众几近10万之众,小规模的镇压就不计其数了。雍正十年(1732)鄂尔泰将所收缴苗疆兵器,铸为铁柱一根立于甲秀楼纪功,铁柱凝含着贵州少数民族的斑斑血泪和无辜冤魂,解放后政府将其拉倒移送到博物馆。改流过程的激进措施特别是对阶级分化尚不明显的无辜“生苗”进行突然袭击和大肆屠杀,使各族人民的生产力,生产资料及生活资料遭到空前的催残,失败的少数民族被迫迁往生存条件更为恶劣的身躯,跟随政府军进驻的是大量的汉族移民,他们占据了原来少数民族的山间坝子,排挤了少数民族的生存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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