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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高等院校权力腐败现象透析 [打印本页]

作者: 温馨的我    时间: 2009-9-21 17:33
标题: 高等院校权力腐败现象透析
高等院校权力腐败现象透析一、高等院校的权力腐败现象随着社会大环境的影响,尤其是随着高校招生数量逐年增加,办学规模不断扩大,高校都已摆脱了原来捉襟见肘的财务窘况,曾被誉为清水衙门的高等院校,如今也已是“净土”不在、清水不清了。近年来,发生在“象牙塔”内的这些利用权力进行腐败的案件已充分说明了这一点。腐败,指思想的的腐朽、生活的堕落及私欲的膨胀。其中,权力的腐败乃是核心内容。腐败是权力和私欲结合的罪恶之子。在现代社会中,“腐败”概念一般作为“权力腐败”的简称,它特指权力的蜕变。权力腐败是指掌握公共权力的团体或个人以公共权力为其谋取私利,导致公共权力的异化和变质。鉴于高等院校内部的腐败行为最显著的特征就是权力的腐化和道德的败坏,就是利用职权维护和谋取私利。二、高校权力腐败的主要表现教育腐败与一般性的腐败相比既有共性,也有它的特殊性:作为教书育人的管理、实施者,其腐败的内容和表现的形式教学活动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关联,其后果很有可能是人们对教育这一神圣事业的信仰失落。教育内部出现的腐败现象,其影响是相当恶劣的。腐败,使教育屈从于金钱和权势的淫威,它在摧毁部分教育工作者道德和法律底线的同时,也玷污了学子们纯净的心灵。它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更容易摧毁一个社会的良知和玷污社会的未来,如果受教育者总是看到校园里的腐败现象横行,就无法坚守正确的行为准则和内心的一份圣洁。这是涉及到千家万户、关系到千秋万代的大事。“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这条经由社会腐败现象中产生的律条,同样适用于高校腐败。由于高校在社会和时代中处于特殊的精神领地,使之在经济改革和市场化过程中发生的权力寻租现象更多地带有隐蔽性和潜伏期。更因其发生在本应引领近年来,曾有“净土”美誉的高等院校不时传出腐败丑闻:采购设备吃回扣、基建工程“暗箱”*作、招生人员索贿受贿,还有学术腐败等等,不一而足。紧接着广东高教系统的几起腐败案被侦破后,北京、南京、大连、陕西等地的高校腐败案也频频曝光。情况表明,高校领域的腐败案呈上升趋势。在公众的眼里,高等院校始终是道德的典范、廉洁的净土,如果在这里也出现腐败现象,人们会感到陌生,甚至无法接受、无法容忍。然而,这样的事情还是实实在在地出现了。上世纪九十年代末 ,陕西某学院院长安立民、财务处副处长刘芝兰、继续教育中心副主任白林生利用所掌握的职权挪用公款、损公肥私,权力、金钱、色情已成为他们之间的润滑剂、腐蚀剂和交换的砝码,在相当深厚的层面上结成了政治与经济的共同体,上下勾结、通同作弊,最终受到了法律的制裁。2002年8月,原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大学基建处处长高小栋因利用职权、贪污挪用公款、索取贿赂,被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1990年之后的10年,北京市海淀区32所高等院校中,一半染上了腐败病毒,24起案件26人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2001年,陕西省查办的高校腐败案件36起61人,其中处级以上干部22人,如陕西经贸学院、原西安医科大学、陕西教育学院等多所院校均出现干部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的严重犯罪行为,有的是集团性窝案。2000年8月,重庆市沙坪坝区检察院一连查处了4起高校工作人员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涉及人员全部是高校行政管理干部。1999年初至2002年3月,南京市共查办教育系统职务犯罪案39件,其中高校21件,涉案金额100万元,有14件是处级。领社会风尚之先的教育领域,腐败现象所产生的危害也大。当前,高等院校腐败的实质就是权力腐败,腐败的本质是公权和私利的交换。权力的含金量越大,甚至不受制约和监督,腐败攀升的速度越快,腐败的程度就越严重。高校是社会的组成部分,作为一个敏感的社会细胞,它会不可避免地受到客观环境的冲击。因此,校园的权力腐败是社会上的权力腐败在高校这一特定环境中的反映。改革开放以来,高等教育也逐渐走向市场,其办学经费来源从过去的计划经济中单一的财政拨款转化为国家拨款、社会捐助、科研开发、校办产业、联合办学等多渠道、多方位的筹资。这就为腐败滋生提供了外在的物质条件。当然,腐败得以滋生的根本原因还在于适应市场经济的内部体制尚未有序建立,特别是不少党员干部与管理人员已经完全背离了“三个代表”的正确方向。当前,正处在体制转换时期,高校的办学模式、办学体制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在旧体制向新体制转轨过程中,许多旧的、不适应学校改革发展要求的规章还未能及时修改,与之相适应的新制度未能及时建立起来,必然会产生一些磨擦,出现一些漏洞。而这些漏洞极易使高校的某些管理干部将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演变为谋取私利的工具,从而滑入权力腐败的深渊。权力腐败的主要表现形式是以权谋私。腐败者视手中的权力为资本,或进行权钱交易、贪污受贿、徇私枉法、以权承包、以权入股;或安插重用亲信、任人唯亲。从已揭露的情况看,目前高校的权力腐败行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在基建工程和物资采购中收受贿赂、回扣,如近两年多来湖南省纪委直接查处的22起高校违纪案件中,有9件涉及这方面的问题;二是严重违反财经纪律,有的高校不经集体研究,违规动用教育经费或向外借出巨额资金,致使大量资金无法收回;三是收受和赠送红包礼金的高校领导无视中央有关规定,对下属单位所送红包礼金来者不拒,对向上级主管部门领导赠送红包礼金乐此不彼,还有的利用婚丧喜庆借机敛财;四是乱收费、乱办班,在招生录取中搞以权谋私、权钱交易;五是失职渎职,有的高校对二级院系和基层单位违反国家高等教育基本制度的办学活动不闻不问,甚至以办学形式多样化为借口予以纵容;六是生活作风腐化,近两年来湖南省高校系统就有4名厅级干部因生活作风方面出了问题受到纪律处分。此外,在干部任用、职称评定、成果评选中弄虚作假,利用职权为子女或亲友经商提供便利等现象,在一些高校领导干部中也不同程度地存在。三、高校权力腐败的基本特点纵观古今中外,权力腐败都是权力运行失控、失衡所致。当前,高等院校权力腐败的主要特点表现为“公权私化”,就是将公共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以及部门利益个人化,由此成为高等教育改革发展软环境中难以改善的顽症。笔者认为高校权力腐败最基本的特点有以下五种:1、在组织人事上把权力变为商品人事管理的腐败是一切腐败中危害最大的。所谓“用错一个人,祸害一批人”就是这个道理。有些高校领导干部违反组织人事纪律,从个人的私利出发,以个人好恶恩怨取人,利用手中职权安排提拔子女、亲友、亲信、同乡、校友,拉帮结派,任人唯亲,排斥异己,拿职位送人情、搞交易、拉关系,甚至变相卖官收取“好处费”。这种权力腐败现象,教职员工乃至学生意见极大。2、在经济管理上把权力变为谋私的筹码有些高校的领导、部门的管理干部,运用手中掌握的权力,为本人或小团体谋取私利,把权力变为捞取好处的筹码。于是他们在教学设备采购上和后勤社会化管理上监守自盗,挪用资金,敲诈勒索,私吞“回扣”、“好处费”,私事公办,公事私办,歪事正办,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他们利用手中权力贪污贿赂,贪赃枉法,私分公共财物,进行权钱交易。3.3、在意识形态上把权力变为获取名利的条件在权力腐败中,部分权力已经介入意识形态领域,个别高校领导及部门管理干部把手中的权力变为捞取政治地位和资本的手段,以手中的权力和金钱为动力,弄名利地位,弄厅、处级待遇,弄先进劳模,弄文凭职称,弄科研成果,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谎报成绩,大搞浮夸。权名交易造成学术界、知识界、荣誉界的不公正,损害了知识分子、科研人员和广大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4、在生活作风上把权力变为捞取财物和谋取美色的桥梁少数高校领导干部依仗手中的权势和占据的领导岗位,在生活上迷恋灯红酒绿,腐化堕落,搞以权谋色。于是领导和下属的一些不正常、不纯洁的男女关系,在特定的环境滋养下就发生了权色交易。这些领导把人民的权力当成自己捞取钱财、获取美色的桥梁。5、在工作交往上把权力变为吃喝玩乐、挥霍浪费的机会随着市场经济和高校改革的发展,部分权力在运行的过程中,紧紧与吃喝联系在一起,致使运用公款吃喝玩乐之风在高校校园大有风靡蔓延之势,并日趋公开化。有人认为有权不用,过期作废,因而你用权请我,我用权请你,甚至发生送礼、娱乐、找三陪女都由公款支付的不良现象。<div id=[/img]
作者: alden14979    时间: 2009-9-21 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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