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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部重要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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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ideshiraz
时间:
2009-9-20 19:58
标题:
≡ 公安部重要通知 ≡
(1) 所有开设论坛,留言板等电子公告的用户必须遵照国务院292号令及信息产业部 《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的内容,得到所在地区电信管理部门的批准和备案。 (2) 所有开设论坛,留言板等电子公告的用户,必须对其内容加强管理并负全责。上级主管部门(包括国家安全部门,公安部门,信息管理部门,新闻管理部门)随时检查管理情况,如发现有不良信息将关闭有关服务器,直至追查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近日某ICP的论坛中出现有关台湾政治的帖子,被罚款1.3万元,同时导致该ICP访问量下降并且其网站内容受到更严密的监控。 在此提醒各位版主,加强对论坛帖子的管理力度,论坛一旦有关台湾的政治(包括政治人物)、社会或者映射台湾政治、社会的帖子,一律立即删除。国务院292号令公布《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网站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利益的;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另据公安部日前通知,公安部牵头组织的网络扫黄行动将开始,此次行动的规模之大,决心之狠,都是以往的例行检查所不能比的,而且最关键的事情在于,此次检查的尺度,将不像以往一样,将暴露的图片,如露三点的图片定义为色情图片,而是将“凡带有色情意味、暗示、挑逗和引起人类似感受”的信息均定义为有害信息,并严厉查处。以上为公安部最新通告,请全体会员自觉遵守,各版版主,警察加大管理力度。<HR SIZE=1><div id=[/img]
作者:
晨雾茫茫
时间:
2009-9-20 23:52
作为版主,责任重大。作为网友,文责自负。
作者:
安久坤
时间:
2009-9-21 03:47
坚决支持。带头对自己的言行负责。确保侗人网在合符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基础上运行发展。
作者:
mhxmxm
时间:
2009-9-21 07:41
作者:
taredthemes
时间:
2009-9-21 11:36
作者:
benoniaimers
时间:
2009-9-21 15:30
作者:
keno463885
时间:
2009-9-21 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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