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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转帖]农民的土地经营权“永远不变”! [打印本页]

作者: bylawforfar    时间: 2009-9-21 14:47
标题: [转帖]农民的土地经营权“永远不变”!
www.XINHUANET.com  2006年03月15日 08:12:35  来源:新华网               <IMG src=[/img] 3月14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与中外记者见面,并回答记者提问。这是温总理同意记者再提两个问题。 新华社记者鞠鹏摄 新华网北京3月14日电 中国总理温家宝14日说,要给农民的土地经营权以长期保障,“永远不变”。温家宝在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回答英国金融时报记者提问时,作上述表示。 温家宝说,在中国必须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必须保护农民对土地生产经营的自主权,必须对占用农民土地给予应有的补偿。土地出让金主要应该给予农民,必须依法严惩那些违背法律,强占、乱占农民土地的人。温家宝说,中国农民问题的核心是土地问题。中国的改革是从农村开始的,最重要的是实行了土地的家庭承包经营。土地属于集体,但生产和经营权属于农民,这是一大特点,也是一大优势。 温家宝说,“我们说要给农民的土地经营权以长期的保障,15年不变,30年不变,就是说永远不变!”<div id=[/img]
作者: ĿŮ    时间: 2009-9-21 1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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