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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向微笑索赔! [打印本页]

作者: zoolaps493    时间: 2009-9-21 12:54
标题: 向微笑索赔!
厅外调解,也收受理费吗?怎么没交到我的腰包里来呢?书记员,是不是你……至于被告是否贿赂本大法官?那是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的是,吃了原告吃被告,历来如此,那还用问!
作者: premed5913    时间: 2009-9-21 13:34
公务员,公布本人及相关人员的财产
作者: ts0502    时间: 2009-9-21 14:13

作者: pianospop6    时间: 2009-9-21 14:52
本案所收受理费公示:1、法庭工作人员三名,从北京赶往湖南、江西调查取证,支出费用3000元。回单报销在案,清楚无误。2、大法官、书记员到江西九江开庭,费用2000元。证据完全。以上两项,共计费用5000元。
作者: amoco62757    时间: 2009-9-21 15:31
这个索赔才是一分,案审结果费用高出很多,这个法不法啊
作者: edc    时间: 2009-9-21 16:10
我只是出口气而已。况且,现在当事人已经多日不见,你们哪个给我找回来。
作者: 于静    时间: 2009-9-21 16:49

作者: titan58383    时间: 2009-9-21 17:28
哈哈!我只是出口气而已。况且,现在当事人已经多日不见,你们哪个给我找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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