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少数民族。主要分布在广西、云南、广东、湖南、贵州、四川等省区。以广西最多。1990年人口1548万。根据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壮
铜鼓
族人口数为16178811。现在是中国少数民族中人口最多的一个民族.。壮族大多居住在广西。其中云南有100万,主要聚居在文山州,红河、曲靖也有一部分。广东的连山、贵州的从江和湖南江华也分布有壮族。在1965年统一称壮族以前,壮族的自称和他称较多,广西最常见的自称和他称主要有“布壮”“布土”“布僚”“布雅依(瑞)”“布侬”等20多种,云南主要有“侬人”、“沙人”、“土僚”等。
壮族有自己的语言,中国学者将之归类为汉藏语系壮侗语族壮傣语支,部分外国学者根据壮语同源词的情况,将壮语划入澳泰语系。壮语与同语支的泰国语、老挝语、傣语相似程度相当高。壮语有自己的文字,从中国的唐代(7世纪)就开始在民间使用,汉人称为古壮字,壮族人自称为“sawndip”,就是生字的意思,因为这种字是用汉字部首组合而成的。但是这种壮字由于使用面不广,没有能在全民推行,多用于书写地名,编山歌、记事。1950年代,中国共产党的政府专家创制了以拉丁字母为基础的壮文,并于1982年又作了部分修订,但这种文字没有能在壮族地区推广。
壮族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的民族。现代民族学、历史界一般公认壮族是由中国古代岭南的越人的一支发展而来。它与周奉时期的西瓯、骆越,汉唐时的僚、俚、乌浒,宋以后的僮(撞、獞)人、俍(狼)人、土人等有着密切的渊源关系。 壮族与百越中的西瓯、骆越是一脉相承的,从汉至唐初,壮族地区不断的主动或被动的接受汉语言文化,在今壮族地区出现了一些“雄于乡曲”的大姓,如番禺的吕氏,高凉、合浦的冼氏,钦州的宁氏等,称为“百越大姓”,各自雄居一方。唐代,曾把岭南道分置岭南东、西两道,设五府经略使于广州,下分五管。其中桂、邕、容三管都是壮族先民的聚居区。两宋、元、明时期,中央王朝加强了对岭南地区的统治,建州县、派官史、征贡赋,中央王朝在壮族地区实行的羁縻州县制度,任用壮族有名望之人为土司管理本族。而中央政府的漠视及土司的横征暴敛给壮族人民带来的沉重负担使壮族人民不堪其奴役,多次反抗。唐朝的西原“黄洞蛮”起事,宋朝侬智高起义,明朝的俯江农民起义,清朝数百年不间断的起义直到轰轰烈烈的太平天国运动就起事于这片地区。但历次起义都遭到了镇压而告失败。壮族人民在抗击法国殖民者入侵、辛亥革命斗争和抗日战争中做出了重大贡献和巨大牺牲,壮族人民具有光荣的革命传统。
壮族地区石灰岩分布很广,是世界有名的岩溶地区,石山拔地而起,石山里有岩洞和地下河。这种地形构成了“桂林山水甲天下,阳朔山水甲桂林”的名胜景色。沿海盛产各种名贵海产,尤以南珠闻名。壮族地区气候温和,雨水充足,以农业为主,种植水稻、玉米、薯类等。果品也很丰富,森林面积广,盛产柳州杉、银杉、樟木等名贵木材。驰名中外的三七、蛤蚧和茴油是壮族地区久负盛名的特产。
【民族历史】
壮族主要居于岭南。岭南地区自远古时代就有人类居住,在先秦时代,壮族就属于百越的骆越、西瓯等,远溯到旧石器时代晚期,有柳江县的“柳江人”和,“甘前人”,来宾市的“麒麟山人”,荔浦县的“荔浦人”。都安县的“干淹人”和“九楞山人”,柳州市的“白莲洞人”和“都乐人”桂林市的“宝积岩人”,田东县的“定模洞人”,灵山县的“灵山人”等等。这些古人类所在的区域,恰好是壮族先民的活动地域,也是今天壮族的聚居地区。据此部分专家推测不排除壮族为这些古人类的后代。
先秦时期,广西为骆越国,居住着百越中的"骆越"、"西瓯"、"苍梧"人。骆越国是岭南壮族祖先著名的方国,最早见于《逸周书·王会》,其中提到“路人大竹”,朱右曾《逸周书·集训校释》云:“路音近骆,疑即骆越。”路即骆,此说中的。《逸周书》亦称《周书》,乃先秦古籍,多数篇章出于战国,其中所记商周之事,必有所本。在《吕氏春秋·本味》里,又提到“越骆之菌”,汉代高诱注:“ 越骆,国名。菌,竹笋。”越骆是汉语提法,意为越(山)谷或越鸟,越人语言倒装为骆越。
壮族对人类做出了巨大贡献:
骆越与西瓯是构成今天壮族的主要两个支系,它们存在了一千多年,创造了灿烂的稻作文明。今天壮族传承的古代文化,在很多方面是西瓯、骆越人创造的。骆越方国创造的稻作文化、大石铲文化、龙母文化、青铜文化、青铜文化中的铜鼓文化、花山文化 等等,是中华民族宝贵的文化遗产。骆越人和苍梧人、西瓯人一起,在我国最先发明了水稻人工栽培法,为中华民族也为全人类做出了巨大贡献。在今南宁市范围,发掘出了骆越人祖先留下的十四处贝丘遗址,从中出土了一万年前原始石磨盘、石杵、石磨棒等稻谷的脱壳工具,其中南宁市亭子圩遗址出土的这类工具,经C14测定为11000年。年代仅次于湖南道县。壮族苍梧部祖先留下的 12000—20000年前的炭化稻粒,比江西万年县的一万年稻谷遗址早1000年。到了骆田时代,骆越人对境内的田畴整治已经卓有成效,已经会根据潮水的涨缩选择田块。今天,整个华南无论哪个民族,都以大米为贵,餐桌上的主食主要是大米饭,以大米为原料的食品系列有米饭系列、米粉系列、粽粑系列、糍粑系列、米粥系列、汤圆系列、米糕系列、米饼系列、米花系列、饮料系列、米肉系列、灌肠系列等12个系列,大大丰富了人们的生活。副食的猪鸡鸭鹅,也是大米的转化物。从旱地农业地区移居岭南的汉族等民族,也都放弃了麦类的种植,和壮人一起在餐桌上享受壮族祖先创造的稻作文化。骆越人的这一大贡献,与日月齐光。
衣着方面的世界之最:在古黔中地区的道县玉蟾岩(古代壮族苍梧部活动区域),发现了人类在15000年前用来作陶器“垫布”的植物纤维编织纹,不管这植物纤维编织纹是如何地简陋粗糙和幼稚,它却是到目前为止,我们所见到的人类自己用劳动创造出来的第一件手工纺织品,是全世界纺织工业的萌芽。
饮食方面的世界之最:在古黔中地区的道县玉蟾岩遗址中,发现了15000年前的人工栽培稻,尽管它还只具备了人工驯化的一些痕迹,它却是到目前为止,我们所见到的人类自己用劳动创造出来的第一个农作物品种,是全世界耕作农业的萌芽。而陶器的出现,又是人类告别“茹毛饮血”的野蛮时代,进入“熟食烹饪”的文明时代的第一个标志。
住房方面的世界之最:在古黔中地区的临澧竹马村旧石器时代晚期遗址(距今约18000年)中,发现了带甬道的“丅”字形“高台式土木建筑”,它不仅是中国“高台式宫殿建筑”的源头,而且是全世界第一座“高台式土木建筑”。
壮族先民迈出划时代的第一步,使中国率先迈进了农耕社会,引发了人类最伟大的一场绿色革命,使人类从饥饱无定的采集生活中,闯出了一条驯化动物、创造农耕、迈向温饱生活的绿色革命之路,使人类迈进了农耕社会辉煌的农业时代。
壮族先民发明的陶器,是人类文明发展的重要标志,是人类第一次利用天然物,按照自己的意志,创造出来的一种崭新的东西。人们把粘土加水混和后,制成各种器物,干燥后经火焙烧,产生质的变化,形成陶器。它揭开了人类利用自然、改造自然的新篇章,具有重大的划时代的意义。陶器的发明,大大改善了人类的生活条件,在人类发展史上开辟了新j纪元。
骆越人的青铜技艺有很高的水平,他们所制造的灵山型、冷水冲型、晋宁型铜鼓,是铜鼓鼎盛期的产物,是八型铜鼓中的顶级产品,代表了铜鼓技艺的最高水平,高大厚重,设计奇巧,工艺精湛,花纹繁缛。鼓面上的青蛙立雕,一反青蛙450蹲势,脊梁与鼓面平行,臀部隆起如猛狮,身上饰以稻穗文,这一画龙点睛之笔,正是骆越人对稻作文化贡献的特别标记。鼓面上的太阳纹告诉我们,骆越人有自己的欧几里得,公元前他们就能够在鼓面上表现出分割圆法。分割圆法被认为是两千多年前一个民族最高科学水平的标志,从记载上看当时世界上只有汉族和古希腊的欧几里得能分割圆,人们没有想到壮族祖先也能做到,只是没有文字记载罢了。骆越人制造的镦、圆形器、牛首提梁卣、钟、靴形钺等青铜器,都有很高的水平,尤其是牛首提梁卣,设计精巧,卣纽和卣腹上四头圜眼圆睁的水牛头,堪称一绝。
骆越人的生产工具别具一格,其早期的带肩石斧和有段石锛,是典型的越人产品。所铸造的铜钺类包括靴形钺、扇面钺、风字形钺、铲形钺、圆头形钺等,形状多变、精巧实用,表现了骆越人的聪明才智。其所制造的大石铲为国内一绝,长舌形,束腰,边沿加工精细圆润,束把处有边牙,以便绑牢。最大的长60多厘米,宽 20多厘米。既是生产工具,也是一种艺术品,祭祀稻作神灵时又是神器。其设计独具匠心。其他如西林的战国铜棺,合浦鸭首流铜魁、凤凰形铜灯、人足形铜盘等,都闪耀者骆越人智慧的光芒。
花山文化是骆越人创造的世界闻名的艺术画廊,主要分布于左江及其支流明江沿岸,绵延200多公里,另有5处分布于左江流域的凭祥市、天等县等处。共有84 个地点,183处,287画组。主体形象为人身蛙形的蛙神形象,赭红色,平涂成投影式(鬼影),皆两臂弯肘上举,半下蹲成骑马式,犹如蛙泳之状,整个画面呈欢歌狂舞之态,震动人心。花山崖画是骆越人祭祀蛙神的圣地,是按照骆越人敬祀蛙神的场面描绘的。除了蛙神形象,还有奔犬、鹿、鸟、铜鼓、铜锣、星星、太阳等形象。其产生年代上限在战国,下限在西汉,长达700多年。少量为后世仿制。其中规模最大的为宁明县的花山崖画,壮话叫做岜莱(Byaraiz),岜意为山,莱意为花纹。因其规模最大,故以之代表整个左江崖画。花山崖画和世界各地岩画相比,有显著的特色。其蛙神形态不仅整齐划一,而且绵延700多年而不改,比较罕见。宁明花山画面高40多米,宽长达170多米,就一个“地点”(世界岩画规则,画面边沿外500米内无画为一个“地点”)的面积来说,堪为世界之最。此画面尚可辨认的人物形象达1300多个,所有的大小图象加起来达4万多个,世界少有。花山崖画是稻作文化的集中展示,像这样大规模展示稻作文化的艺术珍品,堪称一绝。花山崖画不是静态古老文化,而是活态文化,其所展示的稻作文化,依然活在民间。至今在古骆越北界红水河沿岸的东兰、凤山一带,还保留有“蛙婆节”,祭祀民族图腾蛙神。节日里跳的蛙舞,舞者戴蛙首头套,跳跃之状酷似花山崖画上的动作,其他地方民间流传的一种师公舞,也酷似花山形象。故舞蹈家们把花山人物形态称为蛙形舞姿。
“僮”这个民族名称,是南宋时出现的。宋人李曾伯在上宋理宗的“奏议”中,曾提到宜山有“僮丁”。宋人朱辅在《溪蛮丛笑》中进一步指明南方“洞民”“有五:曰苗、曰瑶、口嘹、曰獞、曰仡佬”。以后历代均多沿用“獞(僮)”名,到明代“獞”名引用逐渐增多,但往往与“瑶”并举。到清代对“獞(僮)”名的引用已遍于广西各地。1949年后,经过深入调查和进行民族识别,人民政府把广西、广东、云南等地自称“布壮”、“布土”、“布农”、“布泰”、“布班”、“布陇”、“布诺”、“布衣” 、“布民”、“布越”、“布寮”、“布雅衣”、“布曼,”等等的人们统一称为僮族。后因“僮”字的含义不够清楚,又容易读错音,一九六五年,按照周恩来总理的倡议,把“僮”改为“壮”,把“僮族”改为“壮族”。
壮族名称虽随代而异,其主要源流:百越一瓯一瓯骆一西瓯骆一西瓯骆越一乌浒一俚僚一僮一俍一沙一侬一壮,为一脉相承。(参考黄现璠著《壮族通史》。)
【饮食习惯】
多数地区的壮族习惯于日食三餐,有少数地区的壮族也吃四餐,即在中、晚餐之间加一小餐。早、中餐比较简单,一般吃稀饭,晚餐为正餐,多吃干饭,菜肴也较为丰富。大米、玉米是壮族地区盛产的粮食,自然成为他们的主食。
日常蔬菜有青菜、瓜苗、瓜叶、京白菜(大白菜)、小白菜、油菜、芥菜、生菜、芹菜、菠菜、芥蓝、蕹菜、萝卜、苦麻菜,甚至豆叶、红薯叶、南瓜苗、南瓜花、豌豆苗也可以为菜。以水煮最为常见,也有腌菜的习惯,腌成酸菜、酸笋、咸萝卜、大头菜等。快出锅时加入猪油、食盐。
壮族对任何禽畜肉都不禁吃,如猪肉、牛肉、羊肉、鸡、鸭、鹅等,有些地区不吃狗肉,也有些地区却酷爱吃狗肉。猪肉也是整块先煮,后切成一手见方肉块,回锅加调料即成。壮族人习惯将新鲜的鸡、鸭、鱼和蔬菜制成七八成熟,菜在热锅中稍煸炒后即出锅,可以保持菜的鲜味。
壮族喜爱猎食烹调野味、昆虫,对三七的食疗颇有研究,利用三七花、叶、根、须做菜很有特色。壮族还擅长烤、炸、炖、腌、卤成熟法,嗜酒,口味辣麻偏酸,喜食酥香菜品。主要特色菜有:辣血旺、火把肉、壮家烧鸭、盐风肝、脆熘蜂儿、五香豆虫、油炸沙虫、皮肝糁、子姜野兔肉、白炒三七花田鸡、岜夯鸡等。
壮族自家还酿制米酒、红薯酒和木薯酒,度数都不太高,其中米酒是过节和待客的主要饮料,有的在米酒中配以鸡胆称为鸡胆酒,配以鸡杂称为鸡杂酒,配以猪肝称为猪肝酒。饮鸡杂酒和猪肝酒时要一饮而尽,留在嘴里的鸡杂、猪肝则慢慢咀嚼,既可解酒,又可当菜。
典型食品:壮族有许多著名的菜肴和小吃,主要有:马脚杆,鱼生,烤乳猪,花糯米饭、宁明壮粽,状元把,白切狗肉,壮家酥鸡,清炖破脸狗,龙泵三夹。
【建筑风格】
居住在坝区和城镇附近的壮族,其房屋多为砖木结构,外墙粉刷白灰,屋檐绘有装饰图案。居住在边远山区的壮族,其村落
广西龙脊的壮族山寨
房舍则多数是土木结构的瓦房或草房,建筑式样一般有半干栏式和全地居式两种。
干栏,也叫
木楼、
吊脚楼。壮、侗、瑶、苗、汉都有。多为两层。上层一般为3开间或5开间,住人。下层为木楼柱脚,多用竹片、木板镶拼为墙,可作畜厩,或堆放农具、柴禾、杂物。有的还有阁楼及附属建筑。一般干栏都依山傍水,面向田野。一个寨子一个群落,既雄伟又壮观。有些村寨,家家相通,连成一体,就像一个大家庭。居室格局,各处自有特点。龙胜县龙脊乡壮族干栏,以神龛为中心,神龛后面,居中是家公住房(以女主人为中心),左角是家婆住房,有小门与家公房相通。主妇房在右角。丈夫房在厅堂右侧外。客房在前庭左角,姑娘房在右角楼梯旁,便于她们与小伙子们交往。这种布局的最大特点,是夫妻异室,沿袭了古俗。现在的干栏,内部结构略有变化,但基本格局不变。
【服饰风格】
壮族服饰主要有蓝、黑、棕三种颜色。壮族妇女有植棉纺纱的习惯,纺纱、织布、染布是一项家庭手工业。用自种自纺的棉纱织出来的布称为“家机”,精厚,质实,耐磨,然后染成蓝、黑或棕色。用大青(一种草本植物),可染成蓝或青色布,用鱼塘深可染成黑布,用薯莨可染成棕色布。 壮族服饰各有不同,男子、女子的服饰,男子、妇女、未婚女子的头饰,各具特色。
男装与女装
壮族妇女
壮族服饰
男装有右襟与对襟两种,右襟衫反膊无领,衣纽从右腋下开至腰部又转向正中,再开出三四寸而止,衣襟镶嵌一寸多宽的色布边,用铜扣纽,再束上长腰带;对襟开胸,长仅及脐的紧身衫,这是在劳作时穿着的。而女装为无领右襟,只是衣袖比男装大些,宽大近尺,长至膝盖,镶嵌绲边,边条有宽细,一般在二三道以上。肩内贴布反衬在外,起缝三线,名叫“反膊衫”。男女衫的扣钮均铜纽或布纽。男女裤子式样基本相同,裤脚有绲边,俗称“牛头裤”。已婚妇女有绲花边的肚兜,腰裤左边悬挂一个穗形筒,与锁匙连在一起,走动时发出“沙啦吵啦”的响声。男子礼服惯穿长袍,外面套上一件短褂,通称“长衫配马褂”,起先是头戴顶圆帽,后来改戴礼帽。到了现代,壮族的穿着衣式已基本现代化,但老一辈人,仍普遍以穿蓝、黑两色为主。
奇特的头饰
未婚女子喜爱长发,留刘海(以此区分婚否),通常把左边头发梳绕到右边(约三七分)用发卡固定,或扎长辫一条,辫尾扎一条彩巾,劳作时把发辫盘上头顶固定。已婚妇女则梳龙凤髻,将头发由后向前拢成鸡(凤)臀般的式样,插上银制或骨质横簪。现在裹青纱白帕的已少见,多用黑帕或花帕头巾,梳髻多是中年以上妇女,且喜欢戴绣花勒额,冬季妇女多戴黑色绒线帽,帽边花式因年龄而异。男女都穿布鞋,中年妇女上山劳动爱穿自己制的猫耳布鞋,俗称鞋猫,形似草鞋、有耳、有跟,用一条扁纱带将鞋耳和鞋跟串起来,任意绑扎调节松紧。儿童头饰:童帽是用二三寸宽的绣花布条缝制成的无顶遮额帽。古籍中记载壮俗“露顶跣足”、“布帛勒额(束额)”,在童帽上获得再现,这种遮额帽既能保护头部也是一种装饰品。婴儿的背带比常见的汉族的大得多,呈蝴蝶状,“蝶身”长三尺,宽二尺四寸,中绣花样图案或八卦乾坤图,但很少见绣有文字,两边“蝶翼”长九尺,宽一尺二寸,这种背带壮话称“腊”。建国后,这种背带逐渐改小尺寸,有些背带壮话称“腊”。建国后,这种背带逐渐改小尺寸,有些背带身刺绣上如“出入平安”“美满幸福”的文字,代替原有的图案。
男女都穿布鞋,
【礼仪介绍】
壮族是个好客的民族,过去到壮族村寨任何一家做客的客人都被认为是全寨的客人,往往几家轮流请吃饭,有时一餐饭吃五、六家。平时即有相互做客的习惯,比如一家杀猪,必定请全村各户每家来一人,共吃一餐。招待客人的餐桌上务必备酒,方显隆重。敬酒的习俗为“喝交杯”,其实并不用杯,而是用白瓷汤匙。
客人到家,必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给客人以最好的食宿,对客人中的长者和新客尤其热情。用餐时须等最年长的老人入席后才能开饭;长辈未动的菜,晚辈不得先吃;给长辈和客人端茶、盛饭,必须双手捧给,而且不能从客人面前递,也不能从背后递给长辈;先吃完的要逐个对长辈、客人说“慢吃”再离席;晚辈不能落在全桌人之后吃饭。
尊老爱幼是壮族的传统美德。路遇老人要主动打招呼、让路,在老人面前不跷二郎腿,不说污言秽语,不从老人面前跨来跨去。杀鸡时,鸡头、鸡翘必须敬给老人。路遇老人,男的要称“公公”,女的则称“奶奶”或“老太太”;遇客人或负重者,要主动让路,若遇负重的长者同行,要主动帮助并送到分手处。
【禁忌内容】
壮族人忌讳农历正月初一这天杀牲;有的地区的青年妇女忌食牛肉和狗肉;妇女生孩子的头三天(有的是头七天)忌讳外人入内;忌讳生孩子尚未满月的妇女到家里串门。登上壮族人家的竹楼,一般都要脱鞋。壮族忌讳戴着斗笠和扛着锄头或其他农具的人进入自己家中,所以到了壮家门外要放下农具,脱掉斗笠、帽子。火塘、灶塘是壮族家庭最神圣的地方,禁止用脚踩踏火塘上的三脚架以及灶台。壮族青年结婚,忌讳怀孕妇女参加,怀孕妇女尤其不能看新娘。特别是怀孕妇女不能进入产妇家。家有产妇,要在门上悬挂袖子枝条或插一把刀,以示禁忌。不慎闯入产妇家者,必须给婴儿取一个名字,送婴儿一套衣服。一只鸡或相应的礼物,做孩子的干爹、干妈。忌筷子跌落地上,认为不吉利。吃饭时忌用嘴把饭吹凉,更忌把筷子插到碗里。夜间行走忌吹口哨。忌坐门槛中间。
壮族是稻作民族,十分爱护青蛙,有些地方的壮族有专门的“敬蛙仪”,所以到壮族地区,严禁捕杀青蛙,也不要吃蛙肉。每逢水灾或其他重大灾害时,壮族都要举行安龙祭祖活动,乞求神龙赈灾。仪式结束后,于寨口立碑,谢绝外人进寨。
【文化艺术】
壮族人民能歌善唱,右江一带称为“欢”,左江一带称为“诗”,桂北一带称为“比”和“欢”,都是唱山歌的意思。有定期举行的唱山歌会,称为歌圩。歌圩日期各地不同。以农历三月初三为最隆重。大山歌圩有万人以上参加。内容有请歌、求歌、激歌、对歌、客气歌、推歌、盘歌、点更歌、离别歌、情歌、送歌等。被誉为“歌仙”的刘三姐就是歌手的典型代表。歌圩期间,还举行男女间的抛绣球、“碰蛋”等娱乐活动。这期间,各家各户吃五色糯米饭。云南文山一带还唱壮戏,兼办物资交流会。过去,壮族一年种一造(即一季)水稻,三月初三是备耕时间,歌圩就是为春耕农忙做物质的和精神的准备。吃五色饭、五色蛋,是预祝五谷丰登的意思。
唐代,壮族已有舞蹈,如舂堂舞以舂米为内容,以敲击声伴舞。宋代有扁担舞、采茶舞、捞虾舞、春牛舞等。男的舞姿刚健有力,女的婀娜多姿。这舞蹈流传至今。在汉族戏剧的影响下,大约在清代,壮族开始出现戏剧。一种是用壮语演唱的壮剧、师公戏、木偶戏;另一种是在民间歌舞基础上发展形成的歌舞剧。壮剧又分为流行于田林、西林、百色一带的“北路壮剧”,是在滇戏的影响下,于民间说唱曲艺“板凳戏”的基础上形成,吸收了滇戏的唱腔,伴奏的乐器有壮族的马骨胡、葫芦胡、木叶和汉族的笛子、三弦、二胡。流行于青西、德保一代的“南路壮剧”,是在马隘土戏的基础上,受邑剧影响而形成演唱合一的戏曲形式,伴奏乐器除本民族的马骨胡]、葫芦胡外,还采用了邑剧的文锣、武锣、大钹、小钹、二胡、三弦、笛子、鼓、梆子,以及龙州县新发掘出的天琴弹拨乐器。
一、歌圩
歌圩盛行于壮族地区。各地圩期不完全一样,但大体上春秋二季为最盛。春季多于春节后的一段时间,为正月初四或正月初七、二月十九、三月初三、三月十六等等;秋季则多于中秋节后的一段时间,为八月十五或九月初九、十月初十等。此外,还有不定期的歌圩,这是经常的普遍的。定期歌圩一般一年举行三两次,规模大者上万人参加,小者也有一二千人。不定期歌圩一般是小型的,三五十人,一二十人都可以进行。歌圩上所唱的歌,主要是以男女青年追求美好爱情理想为主题。其内容一般为见面歌、邀请歌、盘歌、新歌、爱慕歌、盟誓歌、送别歌等。歌圩一般为期一天,也有连续两三天的。参加歌圩的除青年人外,也有中老年和少年。老人小孩主要是“观战”、欣赏、品评,有的老年歌手参与活动,但他们不唱歌,而是给青年人当参谋。歌圩非常热闹,除青年们对歌外,还有唱戏的、做买卖的。各种日用百货、绫罗布匹、饮食糕点、鸡鸭鱼肉、蔬菜等,应有尽有。实际上歌圩也带有几分交易会的性质。
二、歌会
歌会与歌圩有所不同,大概是从歌圩派生出来的。歌会的会期不一定,只要有需要,随时都可以进行。参加歌会的人数多者上千,少者三二十。歌会上所唱的歌,主要是以表现壮族人民变革社会、变革生活的思想激情和对未来生活的憧憬为主题。其内容大体从开篇歌开始,进而到献歌、赛歌、评歌、和歌、学歌、团结歌等。参加歌会的一般是对时政有所感的成年人。
壮族铸造和使用铜鼓已有2000多年的历史。迄今,在壮族地区的绝大多数县份已发掘出不同时期的铜鼓。铜鼓的类型很多,大小不一。鼓面圆平,鼓身中空无底,装饰着各种图案花纹。在历史上,铜鼓既是乐器,也是权力和财富的象征。从冶炼技术和造型技术来看,在广西田东县锅盖岭出土的属于战国时期的铜鼓,在广西贵县、西林县出土的属西汉时期的铜鼓,均已达到相当高的水平。
壮锦是壮族人民享有盛名的纺织工艺品。它用棉纱和五色丝绒织成,花纹图案别致,结实耐用。壮锦的生产,远在1000多年前的唐、宋时代已有记载。到了清代,壮锦生产已遍及壮族地区,成为壮族人民的被服所需和市场的畅销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壮锦得到新的发展,花纹图案不断创新,应用范围也越来越广,如壁挂、台布、坐垫、沙发布、窗帘等。现在广西靖西、宾阳等地生产的壮锦,畅销国内外。
壮拳在壮乡不仅有悠久的历史和传统,而且还是壮族独特的习俗。如明代桂西壮人,男孩长到十来岁,就要教他练武。当地土司提倡群众习武,群众也崇尚武术,每年冬闲时节,壮乡的各个村寨都延聘师傅传授武艺。这种习俗经久不衰,一直延续到解放前后。而今壮乡的传统武术又逐步恢复发展起来。
【婚礼习俗】
壮族的婚姻,有自由恋爱和父母包办的形式,一般婚前享受充分的恋爱自由,但父母干涉包办也时常有。壮族一般实行一夫一妻制。妇女和男子一样都是家庭的劳动力,但仅有男子有继承权。其婚姻制中盛行“不落夫家”或“坐家”,现在有些地方还保持这种习俗。青年男女结婚后,新娘便返回娘家居住,遇重大节日和农忙时节才到丈夫家短暂居住,直到怀孕之后才长住婆家。因此,“不落夫家”的时间为三、五年不等。在历史上,“不落夫家”期间有性自由,近代受儒家文化影响,认为这是一种不正当的行为,遭到严禁,违者或离婚,或赔偿一定的财物。现在恋爱自由,婚姻自主。
【宗教特点】
壮族的宗教多为自然崇拜和祖先崇拜。唐、宋以后,佛教、道教先后传入,建立了寺庙。1858年以后,天主教传入,1862年基督教教传入,但都未传开。各家都有神龛,敬奉祖先。近现代以来,部分壮族地区又有天主教和新教的传入。
壮族本民族宗教则以摩教(MOZ)(壮族巫教)主要的信仰,摩教(MOZ)带有浓重的佛、道二教,特别是道教相融合为其特点。 此外,神灵崇拜 民间崇拜的神灵多而杂,有自然神、社会神、守护神等等,崇拜仪式也随诸神的功能而不同。
布洛陀是壮族先民口头文学中的神话人物,是创世神、始祖神和道德神,其功绩主要是开创天地、创造万物、安排秩序、制定伦理等。"布洛陀"是壮语的译音,布洛陀的"布"是很有威望的老人的尊称,"洛"是知道、知晓的意思,"陀"是很多、很会创造的意思,"布洛陀"就是指"山里的头人"、"山里的老人"或 "无事不知晓的老人"等意思。 布洛陀是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之一。
《布洛陀经诗》是摩教(MOZ)(壮族巫教)的经文,它唱诵壮族祖神布洛陀创造天地万物,规范人间伦理道德,启迪人们祈祷还愿消灾祛邪,追求幸福生活。这部经诗贯穿着自然崇拜、祖先崇拜的原始宗教意识。《布洛陀经诗》各篇都可以独立成篇。因其相当多的内容是创造天地万物的,可以说是壮族的创世史诗;因其唱词是民歌,又是在祭祀时喃唱的,故又可以说是壮族宗教文学。
《布洛陀》以诗的语言和形式,生动描述了布洛陀造天、造地、造太阳、造日月星辰、造火、造谷米、造牛等的"造化"过程,告诉人们天地日月的形成、人类的起源、各种农作物和牲畜的来历,以及远古时期人们的生活习俗等。这部史诗满腔热情地歌颂了壮族祖先布洛陀这个半神半人的祖先创造人类自然的伟大功绩,全诗长达万行,自古以来以口头方式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右江、红水河流域和云南文山一带传承。
大约从明代起,在口头传唱的同时,《布洛陀》也以古壮字书写的形式保存下来,其中有一部分变成壮族民间麽教的经文。《布洛陀经诗》原手抄本全部是用古壮字书写,诗是壮族民歌五言体、押韵。在内容上,融壮族的神话、宗教、伦理、民俗为一体,思想深奥、字义艰涩;在形式上,由于千百年来的传唱加工,语言精炼工整,有韵律,朗朗上口,其中保留了好多古壮语、宗教语,为当今所无。
《布洛陀经诗》的内容从性质上大致可以分为三大部分:创世神话、伦理道德、宗教禁忌。它的学术价值是多方面的。《布洛陀》的内容包括布洛陀创造天地、造人、造万物、造土皇帝、造文字历书和造伦理道德六个方面,反映了人类从茹毛饮血的蒙昧时代走向农耕时代的历史,以及壮族先民氏族部落社会的情况。
根据已整理的版本,全诗分为四个部分,共十九章。第一部分是开头歌,包括第一章礼貌、第二章回答歌、第三章石蛋歌。第二部分是创造歌,包括第四章初造天地、第五章造人、第六章造太阳、第七章造火、第八章造米、第九章造牛。第三部分是治理歌,包括第十章再造天地,第十一章分姓氏等。
此外,壮族民间经常见得信仰还有:
①花婆神。据说是布洛陀的妻子,有壮族地区则认为是布洛陀的母亲。专管生育儿女的女神,又称“花王圣母”。壮族认为儿女是花婆庭院里的花朵,枯荣全凭花婆主宰。婴儿出生,即在床头铺上纸花,逢年过节由母亲领孩子另祭花婆。孩子有病,也要祭请花婆保佑。 在南壮族地区的壮族,人们更崇拜花婆神。
②土地公。壮族认为土地公是一方之主,主管一方水旱虫灾及人畜瘟疫的神灵。因此,村村设有土地庙,但无神像;唯用红纸书写“土地公之位”字样,贴于正中墙上以供祭拜。逢年过节或遇有重大危难事件,村民必到土地庙跪拜求签。供物随事的大小而有厚薄。求签前忌吃狗肉。全村则一年一小祭,三年一大祭。每年开春作“春祈”,求土地公保佑当年风调雨顺,人畜平安。秋季“还愿”,感谢土地公的厚赐。
③社公。被认为是村寨保护神。多于村边大树下设社坛,内供石头数块,也有供奉石雕狗像的。每年除夕,各家备酒肉祭祀。祭社时,全村寨长老齐集,祷告社公,并讨论当年应举应革事宜。村中青壮及少年,集于社前,遍拜尊长,称为“拜社”。新嫁女子,也须携同夫婿回娘家参加祭社。新生婴儿由父母带到社前,向众人分发红蛋,主持社祭者为小儿戴上首饰,祝愿平安健康。年满三岁的男孩,由父母带到社前跪拜,以鸡、酒祭社公,并请舅父命名;而后将鸡肉切成小块,连同一片黄糖,分送各家各户,告以孩子名字。女孩则于社前穿耳戴环。祭社当晚,各家将从社坛前带回的肉、粥、粽子和红蛋等,置于有孩子的媳妇门前祭祀,表示为孩子“赎魂”。祭毕,将粥喂禽畜,认为可使其肥壮。每遇虫灾,各村寨鸣锣聚众,杀猪、羊、鸡祭社;并用纸条染畜血,标插田间,象征社公到此,即可免灾。
④禾神。六月初六家家户户杀鸡做粢粑到田间拜祭“田公地母”,聚饮欢歌;并在田边插小纸旗,祈求丰收。在遭受虫灾时,则“耍黄龙”驱虫。播种时,往往撒少量谷种或花生壳于村口路旁,求禾苗长齐。七月间有的村寨集体举行“祭青苗”,以猪酒供祭于村外,老少集饮,唱和农歌。秋收时,要举行“吃新米”,从田里采集稻谷做新米饭,宰杀鸡、鸭到田头供祭后,才开镰收割。
⑤牛神。壮族传说牛是上天派到人间帮助农耕的,以农历五月初五为牛的生日,称“牛皇诞”。该日禁用牛力,在牛栏烧纸祭牛神,并喂牛一团有色糯米饭(黄牛用黄色,水牛用黑色);有的地方还以菖蒲雄黄酒灌牛。春耕大忙后,要举行“收牛魂”仪式,称“牛魂节”。该日,以鸡、鱼、肉、五色糯米饭祭于牛栏或野外放牧处,众人团坐欢宴,并用芭蕉叶等包五色饭和肉、菜等喂牛,禁止鞭打或厉声呵斥。他们认为耕牛农忙作业辛苦,神魂惊散,故须招引。
此外,还崇拜龙、雷、水、火等众多自然神灵,并各有崇拜祭祀礼仪。
祖先崇拜 壮族称祖先神灵为“公裔”,崇拜至诚,特别是对被认为英雄的祖先,尊崇尤甚。
①莫一大王。传说能呼风雨、驱鬼神、敌盗寇、护百姓的英雄祖先。许多地方,尤其是广西西北地区,不仅有莫一大王庙,而且家家神龛供奉莫一大王为“真正尊神”,长年香火不断。祭祀礼仪有三年一庆愿,五年二庆愿,十年一还愿。庆愿还愿均须宰杀猪牛鸡鸭献祭,并请师公诵经数昼夜,耗费甚巨,称为“大秀火”。无力承担这笔费用的,可于腊月做“烧腊”祭祷,向莫一大王表示力不从心,以求宽恕。除莫一大王外,还有莫二、莫三、莫四、莫五等大王和黄九公等,都被认为是壮族的英雄祖神。
②家祖。每家正厅必设神龛,奉祀祖先以及灶王诸神。祖先名用大字写在一张红纸的中间,其他诸神用小字低一格列于两旁。春节和鬼节为一年中最大的两次祭祖活动。除夕,净扫门庭,烧茶冲米花糖迎接祖先神灵回家。大年初一早晨,互相串门给各家祖先酌酒作揖,共贺新春。初二送祖,亲戚来客必带供品,向祖先神位进香。年初一至十五,神台前供物不断。晨昏三叩首,早晚三柱香。七月十三日至十五日,要过“躲鬼节”。传说农历七月初七地狱里的鬼都出来觅食,其中恶鬼作祟,为害甚烈。所以道绝行人,家家闭门躲鬼,在家祭祀鬼神。农历三月初三和十月初十祭祖坟。届时在墓前供献五色糯米饭,在坟头遍插纸钱。
【丧葬仪式】
人死后,停尸于正厅。以柚叶、桃叶或姜煎水浴尸换装。入殓时孝男孝女放声号哭,也有唱《丧歌》的习惯,表示诀别。一般停尸三日。亲戚故旧来吊,洒酒供祭。将死者生前喜爱的器物置于尸旁,用铜钱遮眼、塞口,或填以糯米饭、茶叶,意为使死者在往阴间的路上有赶路饭和买路钱。有的以朱砂点五官,叫做“开光”。尸体遮盖白布。擂鼓或燃放鞭炮志哀。如死者为妇女,还必须向外家报丧,俟外家来人“见面”后方能入殓。有些地区,子女为父母办丧事,要请两位歌师分扮舅甥,通宵达旦以问答形式唱“哭丧歌”,赞颂死者生前美德,并劝喻世人应尊敬长辈,不忘祖恩。
壮族有“二次葬”的传统。 一般葬后三年揭棺,捡取骸骨放入陶缸内,置于岩洞或土洞中,选择“吉壤”再行安葬,称“二次葬”。至此,死者才成为祖先神灵而受供奉。对非正常死亡的,被认为将变成恶鬼,因此必须火葬。请道公诵经打斋,骨灰随道公跳过火坑,才承认其阴魂与祖先神灵有同等地位。
巫师 分巫和师两类,被认为能交通鬼神的人神中介。巫又称小巫,多指巫婆。作法时穿常服。无师授,无经典。以瓢为乐器,名之为“鼎”,也有摇着铃铛。巫以巫术活动为主,自称能代人“神游”阴间,寻找死去的亲人,代为传言;或替人问神问鬼,以告吉凶祸福。师又称师公。由师徒传承,但无组织。不吃素,可婚娶。主要为人“驱鬼”、“祈鬼”、“择吉”、“求福”之类。经典称“壮经”(亦称“巫经”),用壮语的土俗字(“sawndip”)书写。内容多是壮族的民间传说,历史地理,天文历象,巫和师为壮族文化的重要的一部分。
师公大多主持丧葬、集庆、祛灾等较大规模的宗教活动,故又称大巫。
壮族本土的宗教是摩(MOZ)教,在中国上世纪60年代,被当作封建迷信横遭禁止、批判,大量的《布洛陀经诗》遭焚烧,不少地区有巫公、巫婆,被视为封建迷信而备受打击,甚至付出生命代价。“文化大革命”的浩劫使壮族的摩(MOZ)教几乎灭绝。中国上世纪80-90年代后,随着中国共产党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的落实,壮族本土的宗教----摩(MOZ)教才得于恢复。但60年代后绝大部分的年轻壮族人,很少了解本土的宗教是摩(MOZ)教和《布洛陀经诗》。也很少有60年代后年轻壮族人信仰本土的宗教是摩(MOZ)教。造成了民族文化的断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