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促使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那吉镇采取多项措施持继深入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
一是健全制度,明确目标。进一步完善《岗位责任制度》、《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相关工作制度,制定深入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方案,成立集中整治领导小组,明确总体目标、整治重点、明确责任分工、明确工作要求,确保活动开展扎实有效。
二是强化重点,注重落实。针对镇内2013年1月以来,项目管理、财务审批、农村集体“三资”和惠农“一卡通”专项清理等为整治重点,切实对照要求,认真梳理、全面纠正。对自查自纠不实、执行力度不大的站所、社区(村)和个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能姑息迁就。
三是澄清底子,强化监督。要求认真对照有关文件要求,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等问题进行重点清查和纠正。要求全镇党员干部从自身管起,管好自己,强化自查自纠,自觉接受监督,主动参与监督,规范权力运行,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做到以身作则,廉洁自律。
四是强化问责,落实责任。坚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持续深入开展集中整治“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工作不到位、不负责的要坚决追究责任。做到“早行动、早发现、早整改”,确保“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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