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佐镇召开“村(居)人民调解员暨村(居)法律顾问”专题座谈会

2016-09-30 09:27:04 作者:修文县组织部 张忠朝 来源:修文县司法局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9月28日,县司法局扎佐司法所组织召开了扎佐镇 “村(居)人民调解员暨村(居)法律顾问”专题座谈会。会议由扎佐司法所所长刘娟娟主持,扎佐镇镇长邵章华、县司法局副局长黎平志到会做指导并提要求,扎佐镇各村(居)支部书记、各

    9月28日,县司法局扎佐司法所组织召开了扎佐镇 “村(居)人民调解员暨村(居)法律顾问”专题座谈会。会议由扎佐司法所所长刘娟娟主持,扎佐镇镇长邵章华、县司法局副局长黎平志到会做指导并提要求,扎佐镇各村(居)支部书记、各村(居)人民调解员及各村(居)法律顾问参加座谈会。

座谈会上,各村(居)法律顾问分别就近期法律顾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面临的困难、取得的成绩做交流发言,各村(居)支书对本村(居)面临的矛盾纠纷突出问题、需要法律顾问提供的帮助情况、本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汇报。

县司法局副局长黎平志针对人民调解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提了要求:一是要形成共识,强化意识,建立起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希望扎佐镇党委政府能和县司法局共同努力,左右协调、上下联动,共同抓好扎佐镇人民调解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二是要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工作机制。在镇党委政府统筹下,扎佐司法所要做好牵头工作,建立起村支两委具体负责的工作责任机制,至上而下形成工作合力,齐心协力做好人民调解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中;三是要抓好工作落实,实现工作目标。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是今年我县的事实目标工作之一,司法所要督促好、指导好各村(居)认真开展好该项工作,力争在今年年底的考核中取得好的名次,圆满完成县委政府交办实事目标任务。

扎佐镇镇长邵章华强调:人民调解工作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是事关我镇民生稳定、经济发展的重要社会治理工作,是社会治理中的第一道防线,要求各村(居)务必高度重视,提高认识,抓好该项工作落实。一是强化领导,明确责任。各村(居)要将支部书记做为第一责任人,在村(居)的领导下开展好该项工作,要及时把本村(居)矛盾纠纷家底弄清楚,做到本村矛盾纠纷底数清、情况明;二是全面排查,分析统计。各村(居)人民调解员要对本村(居)矛盾纠纷及时排查,形成统计数据,对存在涉法涉诉的矛盾纠纷要及时向上级报告,通过各部门联动,及时解决相关问题;三是摸清情况,注重事实。在重大矛盾纠纷的调处中,要充分利用好本村(居)法律顾问资源,坚持“从情感上化解、从态度上化解、从法律上化解”的调处原则,同时要摸清矛盾双方当事人的情况、注重矛盾纠纷事实证据的收集,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使矛盾纠纷能够得到客观公正的解决,最终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四是严格考核,区别对待。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要针对该项工作做出考核实施细则,强化考核力度,对工作开展得好的村(居)要及时给予奖励,对工作开展不得力的村(居)要及时通报批评,最终在各村(居)形成协同共进、你追我赶的良好工作态势。

    座谈会后,司法所还针对村(居)人民调解员近期在矛盾纠纷调解和卷宗制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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