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始终积极保护和传承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大力弘扬和发展现代文化,有力保障各民族群众享有平等的文化权益,不断满足各民族人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截至2014年底,新疆共有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3667项,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四级保护名录体系,并为代表性传承人提供了传承场所;搜集蒙古、柯尔克孜等民族民间长诗700余部,抢救、搜集阿拉伯文、波斯文、察合台文、柯尔克孜文等各少数民族古籍近7000册(件);逐步形成一支多民族的文学艺术创作、表演和研究队伍,涌现出一批优秀作品;近5年,年均译制少数民族语言影视剧5500集左右,出版了《汉锡词典》等一批图书;挖掘、整理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629个,涵盖全区所有人口较少民族传统体育项目。
听取汇报后,龙新民说,通过这两天到奇台县、木垒哈萨克自治县的实地调研,感受到自治区党委、政府对人口较少民族文化的保护工作高度重视、措施有力、细致规范、成效显著。人口较少民族文化得到较好保护,文化产业迅速发展,推动了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繁荣。地方各级政府克服资金少等困难,按照自治区党委的要求,不断加强基层文化建设,增强基层群众的“五个认同”,为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作出了重要贡献。调研组将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形成调研报告,把自治区提出的意见建议和目前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向中央和国家有关部委反映和呼吁,积极建言献策,推动重点问题解决,支持新疆人口较少民族的文化保护和传承。
自治区副主席田文在座谈会上向调研组一行汇报了我区人口较少民族文化保护和传承情况。
全国政协委员、文史资料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孙庆聚、陈光林,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古丽夏提·阿不都卡德尔出席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