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家孙汉孜)
书法是中国及深受中国文化影响过的周边国家和地区特有的一种文字美的艺术表现形式。包括汉字书法、蒙古文书法、阿拉伯书法和英文书法等。其中“中国书法”,是中国汉字特有的一种传统艺术。
从广义讲,书法是指文字符号的书写法则。换种说法,书法是指按照文字特点及其含义,以其书体笔法、结构和章法书写,使之成为富有美感的艺术作品。而汉字书法为中华民族独创的表现艺术,被誉为:无言的诗,无形的舞;无图的画,无声的乐等。
我先把美的形势法则谈一下:
形式美法则内容有:
1、形式美法则是人类在创造美的形式、美的过程中对美的形式规律的经验总结和抽象概括。主要包括:对称均衡、单纯齐一、调和对比、比例、节奏韵律和多样统一。研究、探索形式美的法则,能够培养人们对形式美的敏感,指导人们更好地去创造美的事物。掌握形式美的法则,能够使人们更自觉地运用形式美的法则表现美的内容,达到美的形式与美的内容高度统一。
2、形式美是一种具有相对独立性的审美对象,它与美的形式之间有质的区别。美的形式是体现合规律性、合目的性的本质内容的那种自由的感性形式,也就是显示人的本质力量的感性形式。
形式美的规律是和谐对立统一的
宇宙万物,尽管形态千变万化,但它们都各按照一定的规律而存在,大到日月运行、星球活动,小到原子结构的组成和运动,都有各自的规律。爱因斯坦指出:宇宙本身就是和谐的。和谐的狭义解释是统一与对比两者之间不是乏味单调或杂乱无章。
和谐统一中的对比
对比也就是对照,把反差很大的两个视觉要素成功的配列于一起,虽然使人感到鲜明强烈的感触而仍具有统一感的现象称为对比,他能使主题更加鲜明,视觉效果更加活跃。如一张字画,需要和谐统一的对比,如若不然,这并不是一副好的作品。只有视觉效果,譬如色调,形状,位置,虚实等来达到统一。做到这些才是真正达到和谐统一的对比。
既然有美就有丑,美和丑既是对立的又是统一体,他总是在规律中运行,如过于强调一方超出了规律的范畴,就成了破坏规律行为,其作品不是美,而是成了真正的丑了。
美和丑是互相转化的,随时间和空间的进程在不时互补。比如,戏曲中的丑角,虽是丑角,但能给观众一种美的享受,这就是它掌握了艺术的规律,合理运用艺术的基本要素的原因,书法艺术也是同样,书法是汉字的书写艺术。它不仅是中华民族的文化瑰宝,而且在世界文化艺术宝库中独放异采。汉字在漫长的演变发展的历史长河中,一方面起着思想交流、文化继承等重要的社会作用,另一方面它本身又形成了一种独特的造型艺术。
事物之间内在的必然联系,决定着事物发展必然趋向。
规律不能改变,但我们可以运用规律,在规律框架之中自由飞翔。纵览中国书法史,我们的汉字,从图画、符号到创造、定型,由古文大篆到小篆,由篆而隶、楷、行、草,各 种形体逐渐形成。在书写应用汉字的过程中,逐渐产生了世界各民族文字中独一的、可以独立门类的书法艺术。文字是用来代替语言传达思想的工具,汉字作为中国文化的主要组成部分,最能表现华夏儿女的心灵世界,是中华上下五千年历史文化的集中体现,是一个民族厚重发展史的沉淀,并且能够把书法的艺术发挥到极致。
我呼吁,广大的书法创作者,在作品创作过程中,一定要依据规律,突出各种形式美,创作出更美的作品展现给人民群众,不负时代责任。让我们在中华民族文化艺术的规律之中突出各种美的形式,为我们民族文化艺术的发展而做出应有的贡献。
作者简介:孙汉孜,河北巨鹿人,大学文化。早年在赵庄师范美术系学习,1986年在天津美术学院学习。先后师从于天津美术学院院长张世范先生、国画名家何家英先生、国画名家杨德树先生。自上个世纪七十年代至今,长期从事群众文化工作,现为中国书法家协会河北分会会员、中国美术家协会河北分会会员。孙先生自幼学书,几十年临池不辍,法古创新。其作品逐渐形成了灵动多变、苍劲古拙、造型朴美、纵任奔逸、张弛有度、雄健洒脱的鲜明风格。浓淡虚实、谋篇布白、俯仰向背、穿插避让,在他的作品中既有传统的体现,又有浓郁的时代气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