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不是党内的公检法,纪委的职责是依“纪”进行监督执纪问责。领导干部的腐败往往从小错开始,违法也往往从违纪开始,特别是人在其位时的春风得意、前呼后拥,更容易使其飘飘然,忘记了纪律的刚性约束,存在侥幸心理,游走在红线边沿,从犯小错到犯大错,最终从违纪走向违法。纪委就是要用党章党规党纪去对照党员、干部的行为,把那些违反工作纪律、组织纪律、政治纪律的查出来、揪出来,维护纪律的严肃性,体现纪律审查的政治性。只有这样,才能使党员干部敬畏纪律、遵守纪律,自觉的知法学法、依法用法、敬法畏法,提高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法律意识。
纪检工作中,要把严明纪律体现在日常管理监督中,严格执纪、动辄则咎,抓早抓小。党员干部们在工作和生活中不仅要自觉、自律,还要管好自己手下的人及家人,班子出了事,“班长”脱不了关系,家人出了事,同样受牵连。强调严格执纪是因为查大案是职责,纠小错更是职责。出现违纪违规的大案件、大问题往往是从违反纪律这样的小错、小问题开始的。如果在违反纪律的小问题上不注意,不引以为戒,或是没人管、不追究,忽视日常监督执纪,这样是一种危险的信号,对党员、干部、国家的治理都将埋下隐患。落马贪官的忏悔录中,不乏这样的说法:“有谁能及时提醒,早一点给我纪律处分,就不会走在今天这一步”。因此,“勿以恶小而为之”。在党员、领导干部出现苗头性问题时纪委就介入调查,避免小错酿成大祸。这其实也体现了对领导干部的爱护。因为人都会犯错,犯点小错时纪委及时的提醒、警告、处理了,谁还会冒险去犯大错,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呢!此时,纪委即发挥了防微杜渐的作用。
要抓早抓小。“抓早”是为了防止领导干部小错酿大祸,“苍蝇”变“老虎”,不要成了阶下囚才悔不当初。“抓小”则是一种警醒,跟百姓联系更紧密。对于办事门难进、脸难看、吃、拿、卡、要、推诿扯皮这样的行为,要及时发现、及时制止,甚至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若真发现违纪就要及时处理,该处分的予以处分,该降级的予以降级。同时,还要创新方式方法,按照不同的违纪情况采用不同的处置方式,这样不仅治了一人,对其他人还有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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