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时分离法。将纠纷的双方暂时分开,由“面对面”变“背对背”,分别进行说服教育工作。
耐心倾听法。一定要给当事人倾诉的机会,要静下心来耐心倾听,让当事人把纠纷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原因、诉求、意见等说出来。
自我找错法。引导当事人自我反省、自我剖析,从自身找过错,才会很快打破僵局。
夸奖鼓励法。调解人要扬长避短,注意发现纠纷当事人的优点和长处,将其“闪光点”充分褒奖渲染,使他自己都不好意思再跟对方较劲了。
制造台阶法。就是调解人要不断地制造“台阶”给纠纷当事人双方,保留他们的“脸面”,给他们尊严,满足其自尊心和虚荣心,缓和局面,营造对话场景。
相互补台法。相互补台、互相搭台,“戏”唱得才有韵味、才会出彩。
温暖送别法。调解人不要忘记说一声:“感谢你们对我工作的支持,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