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权不可任性,当官不可无为”,就是要求我们要有务实的工作作风。就是要以务实的作风,以实干的劲头去干事,在工作中要善于明辨是非利害,要让自己的思想言行符合客观事实和客观规律,做的事要能经得起实践的检验、群众的检验、时间的检验、历史的检验;就是要求我们的领导干部在实际工作中,要与当前开展的群众路线联系开来,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在为民工作中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坚持不懈地带领群众艰苦创业;就是要求我们干部在开展工作中既要注重当前,又要想到长远,集中精力,办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具体事,并且一办到底,办出成效,将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落实到实处,切实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和要求。
“有权不可任性,当官不可无为”,就是要求我们要有廉洁的工作纪律。党风廉政建设是我们党的一项重要建设内容,我们手中拥有的是群众赋予的权利,要始终保持“一身正气”,严格按照党的廉政建设和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要求行使自己的权利。“其身正,不令则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在工作中我们严格把握自己,要求自己,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本色、管得住小节,在名利面前不失节、诱惑面前不乱心,用权上自律,坚持原则不动摇;生活上自律,自强不息不腐化;经济上自律,勤俭节约不贪化。以清正廉洁的工作作风去赢得群众的支持与满意,以作风“廉洁度”换群众“满意度”。
“有权不可任性,当官不可无为”,就是要求我们要有能干事的工作能力。“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一句通俗化表达了群众对我们党员干部的第一要求是能干事、能为民干事。为民干事是群众对领导干部实绩考核的一项最现实的尺度,在以“民生为主”的社会中,群众的利益需求是我们的工作重中之重了。当前我国进入全面深化改革攻坚期,发展进入关键期,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我们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在其位谋其政”,树立“有为才有位”、“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思想,摒弃畏难怕苦、无所作为的思想,努力提高自己为民办事的工作能力,真正做一名群众满意、组织放心的领导干部。
“有权不可任性,当官不可无为”,如习总书记年初在县委书记研修班座谈会上对领导干部所要求那样:“对定下来的工作部署,要一抓到底、善始善终。要有‘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像接力赛一样,一棒一棒接着干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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