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48年中国第一部法律《婚姻法》的颁布实施,1954年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经过1975年、1978年、1982、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七次修订,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林林总总,应该说国家在促进和完善法制体系上已经做了大量工作,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还是存在大量的违法行为,表现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知法犯法。
明朝张居正说“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不难于听言,而难于言之必效。当代国家法制体系尚健全,但怎样才能使法之必行,才是制定法律的目的。
一、树立法治观念,依法治国,形成共识。
“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在全社会营造公共规则意识,这是培育法治精神的社会基础。如果没有现代公共规则的约束,公民的守法精神和良好的法治氛围就不能形成,法治就不可能实现。而要增强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就必须坚持不懈地进行法制教育和法律宣传,树立法治意识,使人人知法,懂法,将法律内化于心,树立正确的法律价值观,把法治作为精神信仰,敬畏法规、敬畏条令、敬畏群众、敬畏岗位,自觉做到脑中懂法、心中有法、行为合法,想问题、办事情、作决策体现法治精神,用法治思维思考问题、分析问题,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自觉而坚定地捍卫条令条例和法规制度的权威性,维护广大人民利益,让法治精神在人民群众中牢牢扎根。
二、营造依法治国的氛围,法治精神深入人心。
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引导全体人民遵守法律、有问题依靠法律来解决,形成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引导人们遵守法律,有问题依靠法律来解决,也要逐步在广大干部群众中树立法律的权威,使人们相信法不容情、法不阿贵,只要是合理合法的诉求,通过法律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
三、自觉守法,以法“护身”,用法维权。
守法是用法的基础,知法,懂法,将法律内化于心,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对法怀敬畏之心,将法作为人生不可或缺的“必修课”,终身不懈地学、矢志不渝地学,不断增强法治意识,培育法治精神,做到学思结合,以思促行,学以致用。只有学深、学透、学懂了法,才能知法、懂法、守法,进而才能护法。如此,公平正义的法律才可为你“护身”,让依法治国理念贯穿于日常生活、工作的每一个环节,这把利“剑”才可成为人民维权的武器,这样法律之于人民才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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