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正确的公私观

2016-02-29 16:25:27 作者:杨胜军 杨通康 来源:中华民族文化网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所谓的公,就是社会或社会利益。所谓的私,就是个人或个人利益。公有与私有,是两种不同性质的社会制度。为公还是为私,又是两种殊异的人生追求。为公者,为国家为人民利益而奋斗,志存高远,心胸宽阔,心底无私,自然知足常乐,心存快乐。为私者,总以自我为中心,追逐个人利益,甚至损人利己,损公肥私,为官者公权私用,以权谋私。他们虽获一时之利,却生活在斤斤计较、追名逐利、患得患失中,只能是小人常戚戚,惶惶不可终日。古人云:“公生明,廉生威。”意思是说,处事公正就能够明辨是非,能够做到秉公办事,能够获取群众的信任,做人廉洁就能够形成威力,能够让人心服,能够得到百姓的厚爱。这六个字被后人称为“官箴”,成为历代为官清廉者的座右铭。

2014年1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时指出:“作为党的干部,就是要讲大公无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公而忘私,只有一心为公、事事出于公心,才能坦荡做人、谨慎用权,才能光明正大、堂堂正正。作风问题都与公私问题有联系,都与公款、公权有关系。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领导干部必须时刻清楚这一点,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公是廉的载体,私是贪的温床。做为一名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从走上岗位的第一天起,就面临着公与私的考验。每个党员干部要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就必须加强党性修养,树立正确的公私观, 

自觉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

首先,要公私分明,不徇私。一个干部只有公正无私,才能公私分明。苏轼说:“苟非吾之所有,虽一毫而莫取。”意思是说如果不是该我拥有的,即使很细微的东西我也不会索取。南宋文学家周紫芝在《竹坡诗话》中记载,李氏家族有一人为官廉洁,公私分明。一天,他正在烛光下办理公务,有人送来一封家书。他当即灭掉公家的蜡烛,点燃自家的蜡烛。因为在他看来,公与私之间不能越雷池一步。新中国成立之初,毛泽东的一些亲友提出要他推荐到北京工作,被他一概拒绝。他认为这样做,“人民会说话”。为此,毛泽东还为自己立下三条规矩:恋亲,但不为亲徇私;念旧,但不为旧谋利;济亲,但不以公济私。正因如此,才铸就了毛泽东一生清正廉洁、勤俭节约、一心为民的高尚品质和廉洁作风。相比之下,现在有些领导干部公私不分,是非不明,以权谋私。他们身居官位,人民赋予他们一定权力,掌管着公共资源理,理应为民谋利,却利欲熏心,唯利是图,干着假公济私、以权谋私的勾当,公款消费,公费旅游,公车私用,甚至公款私吞,贪污受贿。久而久之,他们习惯成自然,结果就一步步滑向了腐化堕落的深渊,最终成为人民的罪人。这说明,领导干部走向贪污腐败往往都是从公私不分开始,从贪公家一点便宜演化成索贿受贿,从为个人办私事演化成有目的的“权力寻租”。所以,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保持清正廉洁,必须从公私分明做起,始终坚持原则,做到一身正气,勤政为民。必须加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必须增强廉洁意识,培养廉洁奉公的良好品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权力观和公私观,做到不贪、不占、不徇私、不浪费。

其次,要克己奉公,不谋私。明代嘉靖年间无极县知县郭允礼在《官箴》中说:“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意思是说,官吏不害怕我的严厉而是害怕我廉洁,百姓不是对我的才能心服而是对我的公正心服。我们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决定了我们党没有任何的私利,而作为党的干部也要自觉处理好公与私的关系,树立正确的公私观,始终将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最高位置。这就要求我们要增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坚守不因私废公、不以权谋私的底线。不管权力多大,都是人民的公仆,都应当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西汉儒家学者韩婴在《韩诗外传》中说:“智者不为非其事,廉者不求非其有。”意为明智的人不做不应做的事情, 廉洁的人不追求不应当有的财物。宋代理学家朱熹说得好:“官无大小,凡事只是一个公。”事实证明,那些一心为公的人,必定是清正廉洁的人,必定是无私心杂念的人,必定是心胸开阔、志存高远的人。作为人民公仆的党员干部,应有更高的境界,也就是要有一个大公无私、公而忘私的境界,要把“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作为一条底线来坚守。要有“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远大胸怀,在实际工作和生活中讲奉献不讲索取,比工作不比待遇,自觉做到一心为公、事事出于公心,自觉做到大公无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公而忘私。要坚持把人民的利益看得高于一切,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反对和防止把权力私有化,把权力作为为自己和亲朋好友谋取私利的工具,反对和防止把权力商品化,进行权钱交易、等价交换;防止把权力庸俗化,奉行有权不使,过期作废,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要增强群众观念,懂得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懂得党员干部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为自己谋取私利的权利。党员干部只有一心为公、事事出于公心,才能坦荡做人、谨慎用权,才能光明正大、堂堂正正。

再次,要严格自律,不偏私。自律是一种境界,自律是个人在遵纪守法中表现出来的一种高度自觉性,更是广大党员干部自觉的价值追求,应该成为每一个人的必修课。自律的实现来源于个人正确的思想认识和崇高的思想境界,在内心深处的认可,化为外在自觉的行动。2014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南考察时,要求党员干部要“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期好干部标准的高度概括和深刻阐释,是当前党的干部队伍建设的方向,是各级干部遵循的行动指南。党员干部要要忠实践行“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要求,必须增强自律意识,加强自身修养,提高思想道德境界,做到干干净净、坦坦荡荡、公正无私。一要加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自律首先是思想上要做到自觉,对于党员干部来说就是要坚定坚守共产党人的理想信念。理想信念是思想和行动的“总开关”、“总闸门”,理想的滑坡是最致命的滑坡,信念的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每位党员干部都要自觉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坚定共产主义信仰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武装头脑,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二要用权为公,掌权为民。要正确对待和行使权力,做到依法用权、秉公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阳光用权,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明末清初史学家、地理学家、天文历算学家黄宗羲在《原君》中说:“不以一己之利为利,而使天下受其利;不以一己之害为害,而使天下释其害。”意为不以自己一个人的得利为得利,而要使天下人都得到利益;不以自己一个人的有害为有害,而要使天下人都解除危害,也就是要求人们利天下不图私利。对于党员干部来说,就是要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要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提升人民的幸福指数,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三要淡泊名利,乐于奉献。《晏子春秋》上说:“薄于身而厚于民,约于身而广于世。”意为自己甘于淡薄而厚施恩赐给人,修身约束自己而对人以宽容之心,就是要求人们严于律己、宽以待人、乐于奉献。对于党员干部来说,就是要有正义感,要有同情心,要关心群疾苦,要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时时刻刻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要淡泊名利,依法行事,戒贪戒欲,恪守本色,时刻牢记克己奉公,多做贡献,情趣健康,远离低俗,防微杜渐,保持个人干净。四要大公无私,坚持原则。要处理好原则与人情的关系,增强对党和人民的责任意识,不要被各种各样的关系网束缚自己,坚决反对拉拉扯扯,只讲人情不讲原则,只讲关系不讲党性的庸俗作风。要对自己的配偶、子女和亲友要严格管理,严格教育,严格要求,要摆正大家与小家的关系,顶住“枕头风”、“人情风”,不为亲情谋私,不为私情偏私,做到大公无私、坚持原则、一身正气。五要守纪律,讲规矩。要严格遵守党章及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管住自己的手,做到不该拿的坚决不拿;管住自己的腿,做到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做到常怀律已之心,常排非分之想,常修为官之德,不为私利所为,不为金钱所诱,不为享乐所惑,始终做到立场坚定,心澄如水,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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