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正确的义利观

2016-02-29 16:24:20 作者:杨胜军 杨通康 来源:中华民族文化网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所谓义利观,是指人们如何对待伦理道德和物质利益关系问题的观点。义就是道义,是某种特定的伦理规范,道德原则。利,就是物质利益。义利观作为价值观的核心,是道德问题的精髓。正确对待和处理“义”与“利”的关系,重视道义与责任,是我国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唯物史观认为,顺应历史发展潮流,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有利于社会发展和进步的思想和行为,就是义,否则就是不义。利有正当的利和不正当的利,通过正当途径和合法手段获得的个人利益,就是正当的利。每个人都应树立正确的义利观,自觉做到重义轻利,先义后利,舍利取义,取利有道,反对重利轻义、见利忘义的思想和行为,反对唯利是图和极端利己主义的价值取向,反对功利化的腐败行为和“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资产阶级腐朽思想。

树立正确的义利观,要把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义是一切利益的基础和根本,见利思义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利,是基础。人们要生存,必须首先要解决衣食住行,要不断改善生存条件,过更好的生活,不能没有对利的追求。因此,人们对利的追求,是人之常情。每个人都有满足个人需要而追求正当利益的权利。但是,对利的追求,要不违背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符合社会道德,也就是说不能损公肥私、损人利己、唯利是图。个人利益只有在不违背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前提下,才是正当的,才是受到保障的,才是值得追求的。如果过分强调个人利益,就会唯利是图,物欲膨胀,必然会影响甚至损害社会整体利益和他人利益,为官者就会以权谋私。宋代陈普在《孟子·义利》中写道:“利出私情害万端,义循天理乐而安。是非得失分霄壤,相去其初一发间。”启示人们要正确把握义利关系。社会主义义利观强调“把国家和人民利益放在首位而又充分尊重公民个人合法利益”。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是社会主义义利观中"义"的基本内涵,是最大的义。把国家和人民利益放在首位,也就是以义为先。在肯定每一个人追求正当的合法利益的同时,要求每一个人把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放在更加优先、更为重要的位置上。国家和人民利益是社会主义义利观所高扬和维护的道义的集中体现,同时也包含着公民个人合法利益的有机元素。为人民服务作为价值导向熔铸着道义与功利统一的要求,体现着个人利益和人民利益以及功利和道义的统一。实现我们的奋斗目标,开创我们的美好未来,必须紧紧依靠人民、始终为了人民。检验我们一切工作的成效,最终都要看人民是否真正得到了实惠,人民生活是否真正得到了改善。作为人民公仆的党员干部,就要求在动机上要有为人民服务的志向和追求,更要在效果上切切实实为人民群众谋利益、解难题,始终为人民谋福利,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判断一切善恶是非荣辱的标尺,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树立正确的义利观,要坚持社会主义道德的集体主义原则。社会主义道德的集体主义原则,就是主张义利统一、义利并重的社会主义义利原则。坚持社会主义道德的集体主义原则,本质上要求坚持义利统一、义利并重。一是对待自己要见利思义,先义后利。集体主义要求把国家人民利益与个人利益辩证地统一起来,在肯定每一个人追求正当的合法利益的同时,要求每一个人把国家人民利益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这就要求人们要始终把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同时要求尊重公民个人的正当的合法利益,把个人利益和国家人民利益有机地结合起来,把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结合起来,二者发生矛盾时以维护公共利益为第一需求。二是对待他人利益要倡义导利,取义舍利。所谓倡义导利,就是鼓励和支持他人遵纪守法、依靠诚实劳动,在不损害他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的前提下获取个人的正当利益。取义舍利,就是舍弃利益坚持原则。如何对待他人利益,是义利观的重要方面。爱因斯坦说:“生命的意义在于设身处地替人着想,忧他人之忧,乐他人之乐。”个人利益和他人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但个人利益和他人利益的满足程度及实现途径却是不一致的,有时甚至是冲突的。因此,每个人都应有宽阔的胸怀,时时处处为他人着想,乐于助于,倡义导利,取义舍利。作为党员干部,要心中装着群众,具有一心为民的高尚人格和公仆情怀。要以设身处地之心去体会群众的困难,以情同手足之亲去关心群众的困难,以刻不容缓之急去解决群众的困难,成为群众感情上的贴心人、权益上的维护人。三是对待集体利益要义利统一,终生取义。个人利益的正确驱动,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动力。当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发生矛盾时,应当坚持以社会利益、集体利益为重,提倡大公无私、先公后私和无私奉献精神。党员干部是党和人民利益的代表,要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就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做到无私奉献,终生取义。就要从先集体后个人的实事做起,竭尽所能,为民谋利,为了发展集体利益,必要时牺牲个人利益。要志存高远,见利思义,符合道义的就取,不符合道义的就不取,努力成为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不失人格的人。

树立正确的义利观,要坚持义利统一的社会主义价值导向。义与利具有统一性,义和利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在中国传统文化中,虽各家言论侧重点不同,但主流都注重义与利的统一,如孔子是以义统摄利的义利统一,墨子则是以利为主的义利统一。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国家、人民利益和个人利益从根本上是一致的,义利统一成为必然的趋势和方向。社会主义义利观中的利,既包括个人利益,又包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所要求维护的国家和人民利益。在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上,在人民群众内部,虽然存在着利益差别,却没有根本的利益冲突。发展生产力,实现共同富裕,既是全国人民的共同奋斗目标,又是每个成员的切身利益之所在。因此,从国家和人民利益出发,坚持为人民服务,并以此实现个人的正当利益,便是义和利的统一。这就要求个人利益要做到取之有义,能够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之间的各种关系,反对把个人利益置于集体利益之上,反对把小团体利益置于国家利益之上。我们讲求道义,就是要坚持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实际利益为出发点的革命功利主义。从古至今,惟有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才能真正实现国家、人民利益和个人利益的统一,正确处理义和利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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