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群众工作,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结合工作实际,多为群众解决最关心的利益问题,为群众许下“承诺”要兑现,让群众看到希望,感受到温暖。 然而,在一些地方、一些单位和部门,承诺并非出于真心实意,而是为了装扮门面,应付检查。他们承诺时言之凿凿,信誓旦旦,践诺时却敷衍了事,有始无终,致使“承诺”成为“沉”诺。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代表党和政府的形象,对群众要坦诚相待,一诺千金,以心换心赢取群众的支持和尊重。 承诺需把握分寸,量力而行。要带着诚意,做到心中有数,不可随意乱承诺、滥承诺,贪图虚名。不能一味追求承诺数量,使承诺事项泛滥而不切实际。信用无价,承诺是金,莫让群众在信任的期盼中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失去信心,甚至失去信任。 承诺千条万条,不如实干一条。想让群众看到承诺的结果,就要对照承诺事项,一项一项办、一步一步干,干实事、求实效,把承诺的“对账单”交给群众来审核,把实践的“成绩表”交给群众来打分。同时,要有规范的承诺监督机制,为那些敷衍了事者戴上“紧箍咒”。唯有如此,才能真正做到“言必行,行必果”,增强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树立为民务实的清廉形象。 党员干部要自觉践行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不让“承诺”变“沉”诺,是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责任。让我们在这种“承诺”的氛围中,树起党和政府的形象,聚起团结奋进的力量,以实际行动承诺践诺,赢取民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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