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守“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2016-01-25 14:21:54 作者:黄璐 来源:贵阳市花溪区阳光社区党政部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奋斗目标,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这是历次党代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奋斗目标,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这是历次党代会报告中首次要求干部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执政,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议又对这些思想进行了系统化的阐释,这是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理念的具体体现,这就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改革发展,破解社会理难题,提高社会管理创新水平,而前提就是我们党员干部要做好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表率。  

 而基层实践中,我们虽然认识到法治思维对依法治国的深远意义,但在处理实际问题时,并没有自觉选择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比如说领导干部在维护稳定的刚性高压下,由于上访群体的普遍不信法,法治思维和方法无用武之地,只能依靠各种游离于法律边缘的有效方法和措施。无论是经济的、政治的、思想的、道德的,只要“管用”,就可一试。只要能“摆平”,就是好东西。

 实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对于每一个领导干部来说,再沿袭既往解决问题的各种“非法治思维”和“非法治方式”的老路根本行不通,必须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才能有效地“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而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解决上述重大问题时,也不可能一蹴而就。

 笔者认为,作为党员干部首先要坚持 “理论自信”、“道路自信”和“制度自信”,要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议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现行宪法颁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关于“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的重要论断,通过贯彻落实宪法实施工作,保障宪法的“生命”,维护宪法的“权威”,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道路。通过崇尚法治价值在解决重大社会问题中的作用,进一步弘扬法治文化传统,提升法治价值的影响力,逐渐削减各种“非法治价值”在治国理政中的作用,通过“依法办事”、“唯法是从”、“党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享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等等具体的政策和规范指引,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各项要求。

    其次,法治是利益协调、权益保障的根本依据,也是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有效手段。面对各种社会矛盾多发频发的现实,基层领导干部应更加注意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妥善协调利益关系、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特别是在应对人民群众各种诉求和处理各种突发事件时,既要注意运用经济、政策、行政等手段,更要注重运用法治手段,确保解决办法和处理结果经得起实践检验,从而更好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再次,要着力传播、推广和弘扬法文化。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现行宪法施行30周年大会上强调,要在全社会加强宪法宣传教育,让宪法家喻户晓,要在全社会形成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相信法律、自觉运用法律,使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宪法不仅是全体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而且是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律武器。这对传播、推广和弘扬法文化提出了明确要求。结合社区的实际,我们应以形式多样、喜闻乐见、广泛而深入的方式使民众逐步接纳先进的法文化,并使法文化潜移默化地影响民众的生活,改变民众的行为方式。

上一篇: 多措并举厉行勤俭节约

下一篇: 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已有0条评论 查看全部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