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孝”
2015-08-16 11:22:57 作者:佚名 来源:中华民族文化网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孔子曰:“孝子之事亲也,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并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五者备矣,然后能事亲。”中华民众有着尊崇孝道的传统美德,也流传着许多孝感动天的故事佳话。孝,展现出人性中光辉的一面;孝,更展现出社会文明的一面。
孝,是人性美善的最好体现。俗话说,受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况且是有着“身、体、发、肤”血脉之恩的至亲,就连最简单的动物都有“反哺跪乳”的原始孝道之情,更何况有着高级思维能力的人类?《昌言》曰:“人之事亲也,不去父母之侧,不倦乎劳辱之事,见父母体之不安,则不能寐;见父母食之不饱,则不能食。”孝,细化到我们的生活中,也许就是一个简单的表情、一声平常的问候、一个轻易的举动,但就是这么看似寻常的事情,却也有许多的人做不到。
孝,是衡量德才的重要标准。古语云:欲求忠臣,出于孝子之门。在古代有“举孝廉”的选才方式,“非夫纯孝者,则不能立大忠;夫纯孝者,则能以大义修身,知立行之本”,能否恪守孝道是衡量一个人才华和德行的重要标准。一个人,如果小到一个家庭,连“孝”这样的小事都做不好,那么大到一个国家,又何从来对国家大事的“忠”。一个忘恩负义之人,是绝对难有恪尽职守之心的。
孝,是社会和谐的助推动力。“夫孝者,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业”。也就是说,一个人只有尊“孝”,才能正身清心,一个社会只有崇“孝”,才能风正气顺,因为“爱亲者,不敢恶于人;敬亲者,不敢慢于人”。我们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也只有让“孝”成为一种人人都身体力行的风尚,一种义不容辞的责任,真正让老有所养、老有所乐,才会为社会的和谐更加增添一些其乐融融、其风淳淳。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善而亲不待”。尊孝事亲不是挂在嘴上说说,不是放在心里想想,需要的使我们从点滴做起、从现在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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