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道与感恩文化
2015-08-16 11:19:43 作者:佚名 来源:中华民族文化网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孝与感恩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基本元素,是中国人品德形成的基础。我国孝道文化包括敬养父母、生育后代、推恩及人、忠孝两全、缅怀先祖等,是一个由个体到整体,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延展攀高的多元文化体系。
一、孝道,我国传统文化的核心价值观
孝道是中国传统社会十分重要的道德规范,也是中华民族尊奉的传统美德。在中国传统道德规范中,孝道具有特殊的地位和作用,已经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优良传统。
舜是中国古代守孝的第一君主。中国传统文化是以孝敬父母为核心的孝道文化。传说很久以前我国有个君主叫舜。舜出生在一个穷苦家庭,年幼丧母,父亲是瞎子。后来父亲又娶后妻,生一子叫象。从此后母常虐待舜,后来连父亲也讨厌舜。每当父母发狠心要杀死舜时,舜只好逃跑。可当父母生病需要人照顾时,舜又回到他们身边,尽力服侍父母,还处处让着弟弟。舜的孝心感动了天地。当舜在历山的农田耕田时,竟有大象跑来帮他犁田,小鸟飞来替他播种。后来,尧帝发现并提拔了舜,让舜协助自己来管理国家大事。舜在尧手下干了28年,做过各种各样的官,都很称职。最后,尧把帝位传给了舜。尧之所以选中舜为帝位继承人,就是因为舜不仅有才干,而且是个大孝子。可见,把孝亲敬老视为最崇高的美德,作为选拔官员的标准是自远古就沿袭流传下来的,并时代相袭、贯穿百代。
“百善孝为先”,“夫孝,德之本也”。孝道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文化,“民用和睦,上下无怨”,又是和谐文化,中国特色文化。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理应承继这份道德遗产,发展这份优良传统,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伦理精神与道德规范。
二、孝道文化,社会文明的力量
孝,狭义说就是善事父母;广义说,就是孔子说的“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感恩,狭义说就是感激父母,广义说,就是感激自然,感激社会,感激祖国,感激所有帮过自己的人。孝与感恩是以孝敬父母为本的孝道文化的基本元素。孝是感恩的前提与基础,是人内在的品质,属于魂,感恩是孝的体现,是人外在的品行,属于形。孝与感恩是思想,是态度,是文化,是行为,是素养,是文明。不孝,便不知感恩,不知感恩,便是不孝。孝是人性,孝是根本,孝是至德。
几千年前,孔子曾写出一部被誉为“使人高尚和圣洁”、“传之百世而不衰”的不朽名著《孝经》,千百年来被视作金科玉律,上至帝王将相,下至平民百姓,无不对其推崇备至,产生了人类文明的伟大力量,成为独特的中国孝道文化。
孔子提倡的孝道文化,其内涵可以从如下五方面来理解:
敬养父母。这是对双亲而言。敬养父母双亲是人类的天性。孔子认为:“父子之道,天性也。”意思是说,父母培养教育子女,子女奉养父母,这是人类一种天性。又说:“孝子之事亲也,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五者备矣,然后能事亲。”这是孝敬父母的天性五种表现:在日常起居生活中以最诚敬的心情任劳任怨地服侍父母;父母生病时以最忧虑的心情照料父母;父母过世时以最哀痛的心情来料理后事;举行祭祀时以最严肃的态度来追思父母。这五方面做到,才称得上是能侍奉双亲的孝子,也才能算是真正体现了人的孝亲的圣洁本性。
中国人讲孝,既重赡养,也重视心里关怀和内心愉悦。在有些人看来,父母到了老年,不能自食其力了,做子女的从经济物质上养活他们,使他们吃穿不愁,也就算报答生育之恩了。孔子不同意这种观点。他说“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孔子强调“敬”,认为仅仅“能养”是不够的。所以,孝敬父母应在既养又敬上下工夫。在家不仅应主动承担家务劳动,减轻父母家务负担,而且应从思想上,尊重父母意见和教导,经常把生活、学习、思想情况告诉父母。外出和到家,向父母打招呼。在外地读书或工作,经常写信或电话汇报情况,或经常回家看看,免去父母挂心。
孝敬不等于盲从。孔子在《孝经•谏诤章》说:“父有争子,则身不陷于不义。故当不义,则子不可以不争于父;臣不可以不争于君。”孔子态度十分鲜明,他反对一味盲从,反对愚忠愚孝。主张做父亲的若有能谏诤的儿子,就不会陷于不义的行为之中,做儿子的若看到父亲有不义的行为,就应该直言相劝;对父母有意见,有礼貌的提出,不应和父母吵架耍态度。为人臣子的若看到君王有不义的行为,就应该进言劝止。这些都体现了孔子的辩证思想和民主思想。
生育后代。这是对后人而言。人类生命是一个链条,民族兴衰关键在后代。生育后代既是生命延续与民族繁衍的需要,也是承继孝道文化的责任与义务。生育后代,提高后代的质量,在当代绝不是个人一家的行为,而是培养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和建设者,强我、壮我中华民族之后的需要。
推恩及人。这是对他人而言。孝道分养亲、敬亲、尊亲三个层次外,还强调“推恩”。孟子说过:“古之人所以大过人者,无他焉,善推其所为而已矣。”又说:“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其意思就是在人与人相处中,应当推己及人,推恩及人,使孝道得以升华。把孝亲敬老的美德推广到同学、师长及社会每个成员,既尊敬热爱自己的父母长辈,也兼及他人的父母长辈,使全社会人与人之间都能够互尊互爱,和谐相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进一步继承发扬了“孝敬父母”的传统美德,共和国的宪法中不仅将赡养父母列为儿女的义务,而且在公共福利事业中,建立、发展、壮大了社会主义的敬老事业,形成了良好的健康的社会道德环境。
忠孝两全。这是对国家而言。孝忠相通,孝始忠结。孔子说:“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曾子说:“孝子善事君。”把对父母的孝心转化为对国家的忠心,把对家的责任感转移对国的责任感,这是儒家孝道观的一大特点。自古忠臣多出于孝子,尽孝与尽忠是相辅相成的,孝与忠有着内在联系和共同本质的“两位一体”。小家与大家本质相通。
毛泽东在战争年代,曾提出忠孝问题,他说我们提倡忠孝不是忠于某一个人,孝于某一个人,为国家尽忠,为民族尽孝就是最大的孝。把“不独亲其亲”、“老吾老”的传统美德,熔炼、提升为革命传统美德。在这种思想道德观念指导下,许多革命烈士通过尽“忠”去实现尽“孝”,积极投身革命,解放全中华的父老双亲,使其从根本上改善政治、经济地位,实践了“最大的孝”,体现了最大的忠。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将孝道文化精神与爱国主义、社会主义紧密结合起来,以报效祖国和人民,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这是,广大青少年应具备的广义的“孝与感恩”的崇高品德,是传统美德现代化的需要。
缅怀先祖。这是对亡者而言,就是“无念尔祖,聿修厥德”,意思是始终不忘思念先祖,继承遗志,将他们的功德修养发扬光大。父母在,能够一直孝敬,父母死后,则慎行其身,不给父母带来恶名;同时既擅自珍摄,保全自己,又能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英名,这都是始终在尽孝道。
总之,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儒家历来视孝与感恩视为“人伦之公理”,将它作为维护社会伦理关系和政治统治的重要手段,并且把孝与感恩和“忠君”、“爱国”相联系,以“孝”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出发点,使孝与感恩这种调节亲子关系的道德规范扩展为具有社会普遍意义的行为准则,成为社会教化的基本内容。
三、感恩教育,传承孝道文化
孝与感恩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自古就有“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的经典名句。孝敬父母是子女的伦理规范与道德责任,是做人的修养与觉悟。新的历史条件下,与时俱进地开展感恩教育是对孝道文化最好的继承。
大力提倡亲情教育。感恩是人类社会最朴实的情感表达,是社会道德和社会和谐的基本要求。知父母恩是尊敬父母的前提。提倡诵读如《论语》、《孝经》、《礼记》、《弟子规》等经典,使人们特别是使未成年人从传统文化典籍中汲取思想养分,懂得孝敬和感恩父母。
开展丰富多彩的孝与感恩的教育活动。在学校和社区可开设孝敬课、感恩课,可以采取学科渗透、主题活动等方式。例如,给母亲梳头,给父亲洗脚、到敬老院认亲,给孤寡老人送温暖;评选孝敬父母好孩子;推荐孝亲敬老的好爸爸、好妈妈;为自己父母过生日;运用文艺手段编写传唱孝敬父母的歌曲;中学生可以到社会开展调查总结孝敬父母和不孝敬父母的典型,用身边例子教育自己的活动……通过系列活动让年轻人懂感恩、会感恩、乐感恩。
学校、家庭、社区、单位四结合共同营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良好环境。孝与感恩文化建设,要齐抓共管。学校要结合校园文化开展活动,单位要结合职业道德实际创建有效的运行模式,社区要提高执行能力建立保障机制,各种媒体应当理直气壮的宣传以孝敬父母为核心的孝道文化,使知恩、感恩、报恩形成主体主流的舆论共识,真正把我国建成一个文明和谐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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