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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字的中西两义

2015-08-16 11:15:26 作者:佚名 来源:中华民族文化网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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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美国《侨报》上一则报道,写一华裔老者开车蹭刮了一位华人女士的车,女士向肇事的老先生索要保单。本来在美国这是极其平常的事,直接交付保单了事。但老者却再三央求,赔钱可以,保单则免之。因为老人的两个儿子实属“不肖”,否则老人也不会独自出门。如果让保险公司知道老人出了车祸,汽车肯定开不了了。 

类似这样的事情在美国不少。许多华人老者抱怨儿女挣钱虽不少,但却未主动送过一分钱,没尽赡养义务。中国有句俗话,百善孝为先。不过似乎出生在美国的ABC脑子里都缺少这根弦。子女如此行径,在华人中间就是不“孝”。

笔者认为,“孝”确实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丢之可惜。但论事不能以偏概全,应据不同文化语境然后做出判断。中西不同,对“孝”的理解不同,行为方式自然不同。况且,中国人理解之“孝”,难保就是西方人理解之“孝”。

“孝”,在许慎的《说文解字》里释为“善事父母者”。按字形来讲,上为“老”,下为“子”,解释起来就是子能承其亲,并能顺其意。中国文化中“孝”就是服从父母,让他们愉悦。老者之所以不悦,就是儿子不能顺其意,也就是不“孝”。

但事实上,《侨报》评论的结论,针对的是“ABC”,是出生在美国的华人,这与土生土长的中国人不一样,定受西方世界影响,观念自与传统意义上的中国人不同。

有一篇文章分析,英语中能与中文“孝”字类似的词是“honor”,但翻译过程中,中国译者很自然地把它的词义滑向了中国的定义。其实,“honor”在英语世界,更多是尊敬之意,与孝敬还有些差异,毕竟西方人没有受到过孔夫子的教导,很难达成同义。

在美国家庭,孝敬父母应该更准确地说是“尊敬”父母。中国孝敬父母是以责任、义务为基础,而美国孩子的成长过程没有受到必须对父母尽责的影响,这也难保ABC们不受其影响,“尽责”意识淡漠。

如此看来,老者不快也能理解。在中国,老人是家庭的中心,“家有一老,如有一宝”。但在西方,孩子而不是老人成了中心,这肯定与老人的成长方式与基本信条相悖。以中国“孝”的标准来衡量受西方观念影响的ABC们,得到的结果,就是不“孝”,但在西方的文化语境中,ABC的行为也能得到解释。

解释归解释,只是理性看待这件事。作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换了西方世界的语境却没能好好传承,确实是一大损失。不知这是孩子的问题,还是华人社会的问题?中国三字经里有句话,“子不教,父之过”,恐怕还是会有些启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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