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士饰品佩戴是服饰礼仪的重要组成部分
2015-08-16 00:20:42 作者:佚名 来源:中华民族文化网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饰品种类目前,女士饰品世界是丰富多彩、五花八门。大致有戒指、耳环、项链、手镯、脚链、胸针等。根据饰品的材料和质地又可分为三大类:矿质类,如钻石、宝石、玉、水晶、玛瑙、翡翠、等;非矿质类,如珍珠、象牙、琥珀、珊瑚等;仿制品类,如玻璃制品、陶瓷制品、木制品、人造珍珠、宝石、镀银、镀金制品,等等。
饰品佩戴的原则
1.季节原则。饰品佩戴应考虑一年四季有别的原则。夏季以佩戴色彩鲜艳的工艺仿制品为好,可以体现夏日的浪漫;冬季则佩戴一些金、银、珍珠等饰品为好,可以显现庄重典雅。
2.场合原则。女士赴宴或参加舞会等,可以佩戴一些较大的胸针,以期达到富丽堂皇之效;而平日上班或在家休闲时,可以佩戴一些小巧精致、淡雅的胸针、项链、耳环等。
3.服饰协调原则。饰品佩戴应与服饰相配。一般领口较低的袒肩服饰必须配项链,而竖领上装可以不戴项链。项链色彩最好与衣服颜色相协调。穿运动服或工作服时可以不戴项链和耳环。带坠子的耳环忌与工作服相配。
4.体型相配原则。脖子粗短者,不宜戴多串式项链,而应戴长项链;相反,脖子较瘦细者,可以戴多串式项链,以缩短脖子长度。宽脸、圆脸型和戴眼镜的女士,少戴或不戴大耳环和圆形耳环。
5.年龄吻合原则。年轻女士可以戴一些夸张的无多大价值的工艺饰品;相反,年纪较大的妇女应戴一些较贵重的比较精致的饰品,这样显得庄重、高雅。
6.色彩原则。戴饰品时,应力求同色,若同时佩戴两件或两件以上饰品,应使色彩一致或与主色调一致,千万不要打扮得色彩斑斓,像棵“圣诞树” 。
7.简洁原则。戴饰品的一个最简单原则就是少而精,忌讳把全部家当全往身上戴,整个儿就像个饰品推销商,除了给人以俗气平庸的感觉外,没有任何美感。
因此,佩戴饰品时,应根据以上几个原则,选择出一件或二件最适合的饰品,以达到画龙点睛之效。由于服饰是一个整体,服装与服装、服装与饰物、饰物与饰物三者之间在
款式、材料和色泽上的成功配套是服饰美化成功的基础。各种装饰用品与发型、脸型、肤色、年龄、环境的协调,将会取得更加良好的着装效果。佩戴饰物应力求完整,主体突出;若同时佩戴过多的饰物,不仅不会带来美感,反而会使人感觉杂乱无章。应根据不同的季节选用不同的装饰用品。春秋季可选戴耳环、别针;夏季可选择项链和手链;冬天则不宜选用太多的饰品,因为冬天衣服过多而显得臃肿,饰品过多反而不佳。
一般来说,在较为隆重、正规的场合,选用的饰品都应当档次高一些。如果用于公共场合,则不应过于鲜艳新潮,应精致而传统,以显示信誉。这个原则同样适用于整体服饰的佩戴。在商务场合,色彩鲜艳亮丽、造型新潮夸张的服饰容易给人产生不信任感;保守传统而做工精细的高档次服饰则会给人稳重老练的印象。
[错误报告] [推荐] [收藏] [打印] [关闭] [返回顶部]